男子被前女友起诉还钱 拒不还款被罚五千元
2017-11-30 09:22:10
     中国法院网讯 (尹月)  一对情侣恋爱期间,男方先后向女方借款总计8.3万元,分手后,女方要求返还,近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执结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徐某不履行法院判决,被法院罚款五千元。

  徐某(男)与李某于2014年通过网络认识并发展为情侣关系,双方在恋爱期间,李某从2014年12月至2016年1月共向徐某转账27笔,总金额达8.3万元,口头约定此笔款项为徐某向李某的借款,双方分手后,李某要求徐某偿还借款及利息。

  审理过程中,李某提供了向徐某催要欠款的录音,徐某未予否认。最后罗山法院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依法判决徐某偿还欠款8.3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向徐某下发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徐某拒不申报财产,也不履行义务。该院遂作出对徐某罚款5千元的处罚决定。近日,徐某主动将欠款交付到李某手中,并交纳了法院罚金,此案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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