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私藏土铳 非法持有枪支罪获刑十个月
2017-12-26 15:36:09
     中国法院网讯 (李凤玲 王洪斌)  据悉,被告人吴某在家私藏一支土铳,被公安机关查获。近日,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判决了这起非法持有枪支案,被告人吴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7月8日下午13时许,江西省进贤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民警在被告人吴某集资房二楼的卫生间内找到一支土铳。2017年7月10日,经鉴定,该土铳系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2017年7月21日,被告人吴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1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吴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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