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执行干警对异地公司设备强制搬迁
2018-01-16 11:07:5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 执行人员指挥搬迁设备。
  • 法警现场设置警戒线。
  • 铜陵中院执行指挥中心远程指挥行动。
  “现在开始行动!”近日,随着执行指挥中心一声令下,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干警20余人清晨冒雨对被执行人桐城市一家糖业公司内的设备和物品进行强制搬迁,打响了铜陵中院新年首场异地执行专项行动第一仗。

  农行铜陵一支行因借款合同纠纷,将糖业公司等三被告诉至法院。铜陵中院受理案件后,多次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三被告支付原告剩余欠款及利息407万余元。但三被告一直拒不履行付款义务。

  为依法保障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铜陵中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糖业公司位于桐城市同安北路西侧的部分房产、土地变卖,并通知被执行人于2017年12月25日之前将房产内的设备和物品腾空,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经多次协商未果,铜陵中院决定对公司内的设备和物品进行强制搬迁。

  当天清晨,执行人员来到现场,在工厂大门设置警戒线,对厂区进行封锁。执行人员有条不紊、依法稳妥地将厂内设备和物品清点完毕,逐一登记,运送至指定地点存放和保管。同时维护厂区内安全秩序,对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和职工进行说明,安抚情绪,要求他们配合执行,依法履行调解协议约定的义务。执行人员携带单兵设备、执法记录仪及摄像机等设备将执行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全程参与监督,多家新媒体全程现场直播,扩大了强制执行的影响力。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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