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省份公检法“易帅” 60后法律人成“主力”
2018-01-26 11:01:26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陈东升
  从今年1月18日开始,最近一周,多个省份密集调整省级公检法“主帅”。据《法制日报》记者统计,此番人事调整至少涉及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截至1月25日,41位获得提拔或调动的公检法“主帅”已以新身份到职亮相。

  《法制日报》记者统计发现,在这41位公检法新“主帅”中,除了张学群、田立文、路志强、李智4位出生于上世纪50年代末,其余37人均出生于上世纪60年代。就其专业背景而言,25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或综合性大学法律专业。

  此番省级公检法“主帅”集中调整表明,60后法律人已逐渐成为省级公检法机关“主角”。

  26省份公检法“易帅”概况

  《法制日报》记者分析发现,本次省级公检法机关主官调整,就系统而言,法院、检察院系统最多,共有20个省份的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19个省份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分别进行了调整。其次为公安系统,共有7个省份的公安厅厅长分别进行了调整。

  就省份而言,调整最大的为浙江省、福建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省公安厅厅长职务均发生调整。其次为内蒙古、河南、山东、山西、江西、贵州、海南、宁夏、陕西、甘肃、新疆11个省区,省高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或检察、公安主要负责人均出现调整。

  就区域而言,调整幅度最大最集中的为华东、西北、东北地区。华东六省一市均出现政法机关主官调整,西北五省区均出现政法机关主官调整,东北三省也均出现政法机关主官调整。

  就专业而言,在41位公检法新“主帅”中,25人毕业于政法学院或综合性大学法律系,其中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的10人,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的5人,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的2人,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的1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的2人,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的1人,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系的1人,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的1人,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的1人,其他院校法律系的1人。毕业于中央、省委党校的7人,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等院校的9人。

  就来历而言,在41位公检法新“主帅”中,中央、国家机关“空降”的5人,省份之间交流任职的34人,本省交流任职的2人。这其中,原担任司法部副部长的1人,原担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委的2人,原担任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1人,原担任海关关长的1人,原担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2人,原担任省公安厅厅长的1人,原担任省检察院检察长的1人,原担任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的5人,原担任省纪委副书记的2人,原担任省高院副院长的5人,原担任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的5人,原担任直辖市公安局副局长的1人,原担任省司法厅厅长的5人,原担任省会城市公检法“一把手”的3人,原担任海事法院院长的1人,原担任特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1人,原担任市委书记的2人,原担任直辖市政府副秘书长的1人,原担任自治区卫计委主任的1人。

  调整省级公检法主官背景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律人异地交流任职、人代会前密集到位,是本次省级公检法主官调整的三大关键词。

  党的十八大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我党历史上第一次以全会形式专题研究,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判断,引领依法治国进入新时代。在上述时代大背景下,此番大规模调整省级公检法主官,反映了中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视。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指出,要“突出政治标准,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此后,2015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曾明确指出“要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法制日报》记者分析认为,此番省级公检法主官大规模异地任职、跨部门任职,正是中央上述精神的具体体现。

  按照我国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地方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按照惯例,省级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一般还会候选担任全国人大代表。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省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之年,一些省份都将于近期举行人民代表大会,省级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需要在此前到任候选。公安厅虽然只是政府的组成部门,但其厅长一般兼任省政府副省长,所以也需在换届之前到位候选。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这其中,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首要原则,也是政法工作的首要前提。

  1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说,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努力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为新时代政法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这批履新的60后法律人基本上在上个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之初考上政法学院,在学校系统接受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大学毕业后,这批60后法律人从基层起步,埋头苦干。在这次履新前,他们基本上已在正厅长领导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如果要做一归纳,年少学法、精通法律、听党指挥、不事张扬、求真务实正是这批60后法律人的共同特点。

  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选好配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如何选好配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省级政法机关承上启下,是一大关键。这次省级公检法主官密集调整、一批60后法律人成主角挑大梁就显示了这方面的趋势和动向。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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