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中院优化重组审判团队厚植改革内生动力
2018-01-26 16:16:45
     中国法院网讯 (张文东)  为积极顺应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要求,进一步盘活用足审判资源,激发改革内生动力,破解审判质效藩篱,近日,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重新调整审判团队组成人员的通知》,对2017年所运行的审判团队进行了优化重组,持续夯基搭台,立柱架梁,形成了布局更为合理,配置更趋均衡的团队组建形态,为第二批员额法官遴选后审判执行工作高效运转提供了坚强组织机制保障。

  以确保人案均衡为着力点,避免忙闲不均。为防止团队之间、员额法官之间办案不均,忙闲不均现象发生,铜川中院按照《标准案件折算办法》,对2015年—2017年各业务庭办案量进行了折算,确定了各业务庭法官的平均办案量,并据此确定各审判团队所需员额法官数量。在团队组建中,根据第二批员额法官增配情况和各团队所需配置的员额法官数量,按照“3+2+3”为基本组建模式向各审判团队配给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并将部分综合行政部门的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调整充实到审判团队,充分满足了各团队符合其办案业务量的人员配置需求。

  以提升审判质效为出发点,优化人员配置。为保证第二批员额法官遴选后审判执行业务无缝衔接,铜川中院将全院主要审判领域划分为民商事、刑事、综合、执行四大审判执行单元,各单元内设立审判团队,由分管副院长担任各审判执行单元负责人,分管副院长全部编入各审判团队,办理规定数量案件。民商事和刑事审判单元各下设1个审判团队,综合审判单元下设立案(速裁)团队、行政审监团队2个审判团队,执行单元下设1个裁决团队、1个综合团队和5个实施团队。

  以适应改革需求为切入点,整合业务领域。为适应即将推开的省以下内设机构改革要求,铜川中院针对本院案件体量相对较小和员额法官数量较少的特点,进一步弱化庭室管理职能,将民一庭和民二庭,刑一庭和刑二庭,行政庭和审监庭业务领域进行了有机整合,既推进了审判资源的集约化配置,又破解了部分庭室员额法官过少而无法组建合议庭的瓶颈,同时,也为内设机构改革下好了“先手棋”。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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