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法官三日辗转两市三县保全近五百万资产
2018-01-30 10:47:09
     中国法院网讯 (肖知平)  “这回我们是真见识了,感谢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这几天连续奔走于这么多市县,最后成功的为我们银行保全了被申请人的财产。这使我们打官司更有底气了……为法院的工作点赞”,近日,作为申请人的银行工作人员李某不断地向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原来,在申请人桂阳县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某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许某、刘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向该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因申请保全金额达500万元,关键被申请人的财产又分布在不同的县市。该院执行局接手案件后,执行法官迅速制作裁定书。前往各地对被申请人的财产实施保全。

  保全类案件最注重案件的时效性,为避免被申请人转移财产。执行法官连续三天内奔走与郴州市、衡阳市、桂阳县、安仁县等市县。最终经过执行法官的努力成功冻结了被申请人郴州市某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在银行的存款260万元。查封了被申请人许某所有的奥迪牌小轿车一辆。冻结了被申请人湖南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安仁县的保证金25万元。查封了被申请人刘某所有的位于耒阳市的住房五套。

  在保全完毕后,参与保全的人员说“虽然三天连续奔波了这么多地方,人确实非常辛苦,但结果是令我们振奋的,满满的收获感,也为案件后续的审理和执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为了保证将来生效的民事判决能够得到切实执行,也为及时、有效的避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桂阳县人民法院服务主动前移,积极鼓励疏导权利人对义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并将保全实施案件统一归口到该院执行局实施。通过一系列举措,实现了保全、诉讼、执行的无缝对接,最大限度保障了权利人合法利益的实现。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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