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韩德洋当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8-01-31 09:16:08
     中国法院网讯  1月30日下午,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选举:韩德洋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韩德洋同志简历

  韩德洋同志,男,汉族,1963年1月出生,辽宁大连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1981年9月至1985年7月,辽宁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5年7月至1996年11月,先后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经济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其间:1988年9月至1991年7月,西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1992年3月至1992年11月,参加辽宁省省直农村社教工作队);

  1996年11月至2000年3月,先后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副庭长、经二庭副庭长;

  2000年3月至2006年9月,先后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庭庭长、民二庭庭长、民一庭庭长(其间:2000年9月至2003年7月,北京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6年9月至2006年11月,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民一庭庭长;

  2006年11月至2011年4月,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11年4月至2011年6月,任辽宁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级);

  2011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辽宁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4年12月至2016年6月,任辽宁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6年6月至2017年4月,任辽宁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2018年1月,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委员,当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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