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江南:清晨突袭擒“老赖 执行风暴保民生
2018-01-31 14:19:59
     中国法院网讯 (李臻栋)  1月29日清晨6点,广西南宁,天空中没有有一丝亮光,大多数人还在睡梦中时,一辆警车悄无声息地驶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的大门,向南宁市城郊的一个偏僻村落疾驰而去。

  2016年3月,被执行人林某驾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小型货车拉货途中,因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将驾驶电动车横穿沙井大道的刘某撞倒,造成刘某右大腿粉碎性骨折。2017年6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判令林赔偿刘某各项费用1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林某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数次传唤林某,但其置若罔闻,由于林某从事运输工作,长期奔波在外,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均未能将其寻获。

  2018年1月下旬,寒潮突降南宁,执行法官判断,天气突然转冷,一般人都不愿意早起,此时在清晨对林某进行突袭,很可能会有所收获,于是连夜制定了在清晨对林某进行抓捕的计划。2018年1月29日清晨6点40分左右,执行干警到达位于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被执行人林某的住所附近,三名法警迅速按照事先制定的计划将林某的家的前后两个出口控制。

  在执行干警亮明身份后,林某拒不开门,企图给执行干警造成其家中无人的假象,蒙混过关。执行干警经过在林某住所周围仔细巡查,发现林某用于拉货的车辆就停在距其住处不远的一堵墙后,执行干警断定林某肯定在家。于是在门外大声告知其拒不开门的法律后果,林某见所有的出口均已被执行干警控制,且执行干警没有撤离的迹象,只好打开了大门。

  被带到法院后,林某称自己并非有意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而是由于生意亏损严重,目前已无履行能力。眼看释法说理无效,该院遂决定对宋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得知自己将在拘留所呆到除夕,林某惊出一身冷汗,立刻改口称,称其存款在其姐姐名下,只要不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其保证三日内就将首期执行款履行到位。、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林某与申请执行人刘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场写下悔过书。并履行首期执行款30000元。

  年末岁尾,江南区法院发起涉民生案件冲刺,执行法官牺牲休息时间,打破日常工作模式,采取夜间执行、错时执行、突击执行、假日执行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执行手段,强力推进民生案件执行。维护法律尊严,确保民众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公信。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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