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
2018-01-31 15:03:59 | 来源:中国吉林网
  1月29日上午,在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寇昉向大会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从六个方面全面总结了过去五年全省法院的主要工作,并提出了2018年全省法院的五项重点工作。本文分为三个章节为您解读报告内容:

  第一章:“数读”法院五年工作

  【五年案件】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1712256件,审执结1672075件,比上一个五年分别增长39.1%和39.4%;省高院共受理案件28528件,审执结28049件,同比分别增长59.3%和63.7%。其中,2017年全省法院受理案件453780件,审执结413599件,比2012年分别增长54.4%和57.9%,法官人均结案144.6件,同比增长116.8%;省高院受理案件8546件,审执结8067件,同比分别增长76.3%和97.9%。

  【惩罚犯罪】全省法院深入推进平安吉林建设,五年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06752件,判处罪犯148732人,其中2017年审结22945件,判处罪犯32583人。始终保持对重点犯罪和多发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17615件29449人,审理拐卖、性侵、虐待妇女儿童和校园欺凌犯罪案件2796件3126人,审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86件893人,审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6291件9974人。

  【服务大局】审理破产重整、强制清算案件302件,确保“僵尸企业”依法稳妥处置;审理服务领域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58176件,保障我省服务业发展提速、水平提升;审理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案件5282件,服务保障绿色发展;审理金融纠纷案件52669件,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审理涉及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等案件7128件,保障农村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审理涉军“停偿”案件326件,为驻吉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提供了有力司法支持。

  【保障人权】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坚持有罪则判、无罪放人,对181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对51019名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和免予刑事处罚;全省法院再审改判刑事案件313件;对未成年被告人判处非监禁刑比例占51.5%;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调解率61.2%,实施刑事司法救助2184件1.38亿元。

  【司法为民】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96.2%;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对住房、就业、医疗等社会问题的关切,审理房屋买卖、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案件65479件;速审速执涉及脱贫攻坚、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5838件;审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3752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2808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权益。

  【提质增效】健全完善简案快审机制,2017年全省法院一审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70.9%,同比提高12.7个百分点,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8%,案件平均审理周期52.3天,同比减少23.4天。案件质量不断提高,一、二审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达到97.5%。

  【执行攻坚】会同省发改委等42家单位构建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将92606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公开曝光,14211人慑于惩戒主动履行了义务。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实质性进展,85241件积案实际执结率达到91.2%,2017年全省法院新收执行案件执结率为82%,执结到位金额249.1亿元,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和推广吉林经验。

  第二章:法院工作“十个关键词”

  关键词之一:服务重大战略实施

  【报告原文】

  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理破产重整、强制清算案件302件,确保“僵尸企业”依法稳妥处置。制定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司法意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融资信贷、创新经营行为,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发展氛围。

  【解读】

  “坚持围绕大局履职尽责,自觉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是人民法院应有的“大局观”。

  为助力经济转型升级,用法治手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省法院先后制定了《破产管理人评选办法》《省级破产管理人名册》,各中院也相继出台了《指定破产案件管理人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充分激活和释放市场活力。

  全省法院依法审理因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引发的企业重组、破产、股东权益纠纷等案件,有序推进了新华证券、泛亚信托、长开集团等一批有影响的破产重整案件。

  对于僵尸企业破产过程中引发的国有资产保护、金融安全维护、职工安置和再就业保障、非公经济平等保护等一系列问题,法院加强与政府协调联动,确保处置工作开展、稳妥推进,确保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围绕全省重大经济战略部署,全省法院有针对性地开展司法服务保障工作。各中院针对辖区内的重大项目纷纷出台司法保障措施,加大力度推进重点项目园区建设。

  延边州法院把服务延龙图新区规划建设作为法院的一项重点工作,在法律框架内以最快捷、最有效的方式高标准、高定位地做好新区规划建设开局起步司法保障。珲春市法院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对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的企业涉诉案件提供便利。通化中院通过审判为通化医药高新区、国际内陆港区提供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

  关键词之二:四项试点改革落地见效

  【报告原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司法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先后出台88项改革措施,扎实推进各项改革落地见效,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解读】

  作为中央确定的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吉林法院全面完成了员额法官选任工作。目前,员额法官选任工作形成常态,全省法院择优遴选法官2943名,法官队伍的学历层次、专业素养、审判能力显著提升。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是司法改革的“牛鼻子”,省法院早在司改试点初期,就研究制定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方案》,主动探索建立新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为司法改革试点先行夯实基础。随后,不断加强制度顶层设计,力求实用、见效,梳理形成了十余项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制度。

  司改后,审判权回归本位,还权于法官、合议庭,除提交审委会研究讨论的案件外,其他案件均由法官、合议庭依法作出裁判。

  如今,合议庭权力运行边界更加清晰明确,院庭长不再签署非本人参与办理案件的裁判文书。2017年,全省法院由独任法官、合议庭直接裁判的案件占比99.1%,切实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与此同时,省法院聚焦审判权运行的“源头”,从厘清权责清单入手,对审判主体及相关司法人员的审判职责进行了逐一明确,并压实法官审判责任,实现放权到位、权责明晰、控权有力、权责统一。

  在省委政法委统筹协调和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大力支持下,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司法职业保障制度和编制、经费、资产省级统管等各项改革全部落位。

  我省法院作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为全国法院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得到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

  关键词之三:加强法治环境建设十五项措施

  【报告原文】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抓”行动部署,省法院出台加强法治环境建设十五项措施,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法治环境。

  【解读】

  2017年初,全省“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大会召开后,省法院党组迅速开局起步,相继提出了2017年全省法院服务“三抓”工作、服务法治环境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研究出台了《吉林省法院系统服务“三抓”工作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十五项措施》,要求全省法院切实做良好社会环境的维护者、廉洁高效司法环境的创造者和公平正义法治环境的实现者,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这十五项措施具体包括:对涉企诉讼全面开通立案登记绿色通道;对经济确有困难企业加大诉讼费缓减免力度;加大涉企犯罪打击力度;加大企业诉讼简易程序适用力度;全面提高涉企案件审判效率等。

  通过对落实“三抓”工作的深入研究,精心部署,省法院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服务“三抓”工作的活动:开展了民间借贷调研,分析民间借贷高利息、砍头息、高成本的形成原因,指导规范小贷公司合规放贷,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强与省保监局沟通联络,召开了全省保险业诉讼责任险座谈会,对保险协会备案开展诉讼责任险公司的名单予以公示,创新企业诉讼保全的担保方式,减少企业诉讼成本。

  在服务民营经济方面,省法院与省软环境建设办公室联合签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为推动吉林振兴发展创建公平正义司法软环境的合作机制》,这项合作机制包括了建立公平高效的审判执行软环境、提高涉企案件审判执行效率等七项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困扰经营发展的融资成本高、解决纠纷周期较长、债务清偿难等问题。

  关键词之四:审判方式改革

  【报告原文】

  扎实推进诉讼制度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全面启动。统筹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改革,积极推进“道交一体化”改革。

  【解读】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作出的重大部署。省法院通过理念驱动、试点带动、整体推动、辐射拉动,保证了改革的顺利启动、有效开展、不断深入。

  省法院将松原两级法院确定为改革试点法院,在案件繁简分流、庭前会议、证人鉴定人出庭等方面探索尝试。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省法院牵头制定了《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办法(试行)》,提交省深改组讨论通过,成为全省推进此项改革的基本制度规范。

  松原中院的改革做法和首创精神受到最高法院的充分肯定,并被确定为全国三个改革试点法院之一,多次在全国作经验介绍。在省法院领导下,全省各级法院改革举措相继推出,大力推进庭审实质化,健全完善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切实发挥了法庭审理的决定性作用。

  针对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家事案件,在省法院的指导下,部分法院探索建立符合家事纠纷规律和特点的审判方式,通过引入离婚冷静期、家事调解员、心理疏导员等方式,建立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促进家事纠纷的专业化、社会化、人性化解决。

  随着近年来道交纠纷案件的增加,省法院学习先进经验,大力推动“道交一体化”改革,选定延吉市法院交通法庭作为全省第一家试点,通过建立交通事故案件在线化解平台,由人民法院、交管部门、保险公司一网办案,实行保险行业调解前置、损害赔偿标准统一、全程在线快速处理。目前,此项改革已在全省基层法院全面推开。

  关键词之五:保护产权

  【报告原文】

  制定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实施意见,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审理知识产权案件3383件,增强各类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动力。

  【解读】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要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

  为提升司法知识产权创新驱动的核心动力,为吉林全面振兴提供智慧上的保障,省法院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2016-2020)〉的通知》,为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省法院连续多年发布《吉林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和《吉林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典型案例》,探索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的审判机制建设,全面优化知识产权审判模式,探索建立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相协调的损害赔偿机制,有效发挥司法对创新的引领、保障作用,增强各类经济主体创新创业动力。

  在配合吉林省知识产权试点市(州)强县工作中,为领导干部讲授知识产权理论常识,提高领导干部对知识产权经济发展核心驱动的重要性认识;为企业家和创业人员讲授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的相关问题,让企业家了解知识产权、尊重知识产权,创造知识产权。

  在知识产权创新驱动方面,省法院与省科技厅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工作机制》。内容涉及共同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信息共享等诸多方面。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工作机制的建立,大幅提升了吉林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有效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吉林智造”提供强大的行政服务和司法保障。

  关键词之六:全力破解执行难

  【报告原文】

  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实质性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和推广吉林经验。

  【解读】

  全省法院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深化执行改革,努力探求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吉林路径,取得了扎实的阶段性成效。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先后7次批示肯定我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2016年,省法院协调推进省委、省政府以两办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的意见》,使我省成为全国首个以省两办文件下发解决执行难意见的省份;会同省发改委等42家单位构建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将92606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公开曝光,实施从招标投标、融资信贷、市场准入到生活消费等全方位惩戒,14211人慑于惩戒主动履行了义务。

  全省法院在创新执行机制方面做了大量的积极探索,省法院建立立案、审判兼顾执行的工作格局,探索对新收案件的精细化管理,探索对关联案件的统一管理和协调;指导长春中院在全国法院率先实行执行查控措施前置保全程序;指导吉林中院建立执行微信办案平台、探索实践执行悬赏保险制度等,这些创新举措对推进破解执行难工作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省法院组织推进全省法院全面入驻淘宝网,使我省成为全国第7家三级法院全部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省份;组织推进全省法院与全国3400多个银行网点及104家地方银行建立网络查控系统;推进实现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全覆盖,实现了执行节点监控全程化。

  去年11月,全省法院1048名执行干警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惩戒措施,开展集中执行攻坚活动。全省法院在一个月内集中执结案件17680件,超过既定目标76.8%。实际执行到位金额23.38亿元,促成执行和解344件,和解金额5738万元。

  关键词之七:智慧法院

  【报告原文】

  去年以来,我们大力推进电子法院升级,着力加强智慧法院建设,进一步促进了现代科技应用与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的深度融合。

  【解读】

  身处信息化高速发展的机遇期,省法院党组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依托吉林电子法院和大数据技术,积极构建覆盖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公开等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和审判管理、干部管理、行政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后勤保障等各方面的“智慧法院”系统,有效推进审判方式变革,大幅提高了法院工作科学化水平。

  全力打造诉讼服务“网络店”,当事人和律师足不出户即可网上立案交费、提交证据、发表意见、查阅卷宗,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2017年,当事人和律师通过网上立案160732件,其中民事一审案件网上立案率72.5%。

  为进一步拓展诉讼业务覆盖范围,提升系统易用性,优化底层技术,省法院在平台建设中,增加了网上诉讼保全、网上司法辅助申请、网上开庭等诉讼服务,使诉讼服务更加简单便捷、清晰明了,大幅提高了诉讼材料文件的处理速度,缩短等待时间。

  全省法院积极推进庭审智能语音识别和庭审智能巡查等庭审智能化服务建设,实现了笔录生成智能化、庭审监管高效化、数据共享互联化;深入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实现了卷宗便捷浏览、快速定位;积极构建知识体系,建立完善审判知识库,支撑上层应用,推进审判智能化等。

  “智慧审判模式”是解决人少案多,特别是在员额制改革后,成为法院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审判效率的重要举措。

  关键词之八:司法透明度指数

  【报告原文】

  我省法院司法透明度指数连年位居全国前列,省法院在全国高院中位列第一。

  【解读】

  司法透明度指数,是由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组织实施的司法公开指标评估体系,包括审务公开、审判公开、文书公开、执行公开等一系列量化指标,具有系统性、客观性、科学性、导向性特征,每年发布一次。

  根据中国社科院《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17)》公布的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结果,省法院在全国31家高级法院中位居第1位,长春中院、吉林中院在全国49家较大城市中级法院中分别位居第4位和第5位。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省法院始终坚持将推进司法公开作为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打造没有“围墙”的法院。

  省法院坚持“以上网为原则,不上网为例外”,探索裁判文书反向公开,开展了裁判文书上网“双百”核查工作,即依法符合公开条件的裁判文书“100%公开”、依法符合不公开条件的裁判文书“100%公示”。

  截至目前,全省法院累计公开案件信息277681件,直播庭审24579件,上网公布裁判文书1328845份,确保公平正义看得见、可评价、能监督。

  关键词之九: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报告原文】建立全面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全省各级法院和所有人员设立涵盖党建、业务、廉洁等方面的刚性量化考核指标,奖优罚劣,强化监督。

  【解读】

  为形成注重实绩,崇尚实干的正确价值导向,省法院党组积极探索法院考核管理新模式,在全省三级法院全面建立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明确奖惩机制,推进依法治院、从严治院,将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巩固司法改革成果和预防司法风险的“定海神针”。

  签订目标任务责任书为开展此项工作的有效载体,省法院机关各部门与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与每名法官干警分别签订目标任务责任书,按照数量、质量、时限的三维度原则,细化工作措施,严格工作标准,限定完成时间。

  全省12家中院根据省法院下达的年度考核任务指标,签订了中院2017年度目标任务责任书,并组织中院与所辖基层法院间签订目标任务责任书。

  经过深入调研,省法院运用测算分析、统一尺度,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估相结合、实绩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彻底改变了过去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单纯侧重工作数量的考核,使目标责任制考核真正成为了吉林法院管干部、提质效的“利器”。

  随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立体式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形成,以及各项制度的不断完善,吉林法院审判管理和监督的科学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关键词之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

  【报告原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总要求,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解读】

  “人才是面向未来发展的第一资源,拥有什么样的人才,决定着面向未来的竞争力。”打造一支过硬的法院队伍,才能推动司法事业全面快速健康发展。

  全省法院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抓牢抓实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推动了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健康发展。

  省法院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集中开展意识形态专项教育,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堡垒作用,省法院审监一庭“微支部”典型经验被中央组织部在全国推广。

  为全面提升法官干警的司法能力,大力推进全员培训计划,五年共培训法官6.8万人次。建立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学术骨干、青年法官导师队伍,加强骨干人才培养。加大双语法官培养培训力度,着力解决民族地区双语法官短缺问题。

  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干部培养和交流锻炼工作,规范形成了法官锻炼培养机制,省法院新任中层干部和员额法官全部定期到信访岗位锻炼,上下级法院间选派96名法官互派挂职,干部在实践锻炼中提高了专业水平,提升了司法能力。

  与此同时,针对容易滋生司法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完善权力约束监督机制,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思想防线、制度防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促进了司法作风持续好转。

  第三章:2018年工作重点

  重点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解读】

  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法院工作的思想旗帜、理论指引、根本遵循,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定人民司法政治方向,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

  重点二:坚持服从服务大局保障吉林振兴发展

  【解读】

  深刻把握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围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点任务,找准着力点,增强实效性,为吉林振兴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始终保持打击犯罪高压态势,扎实开展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重点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解读】

  深刻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狠抓审判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深度推进司法公开,深化现代科技应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质量更高、效率更快、成本更省的司法产品,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重点四:坚持深化司法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解读】

  巩固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改革成果,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底线。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进一步增强司法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努力实现更公正、更高效、更专业、更权威的司法。

  重点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狠抓过硬队伍建设

  【解读】

  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八个本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提升法官干警的法治理念、专业能力、职业精神,努力建设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法院队伍。持之以恒正风反腐,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人民法院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清廉的坚定决心。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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