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兴宁法院集中发放涉民生执行案款630万
2018-02-02 14:23:23
     中国法院网讯 (陈延光)  2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举行涉民生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现场为27个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集中兑现案款630万元,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回应群众司法期待。

  “没想到申请执行不到一个月,我这5万多元的赔偿款就执行得了,兴宁法院真是不错咧”。在兴宁区法院涉民生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大会现场,申请执行人张某在接受采访时说。

  2015年1月,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蒙某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张某先后二次住院治疗20多天,经鉴定造成十级伤残。双方因赔偿数额达不成协议,张某遂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决蒙某支付各项损失57000多元,法院审理后基本支持了蒙某的诉请。2017年10月判决生效,被执行人蒙某没有履行法定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1月申请执行。由于这是一起涉民生执行案件,兴宁区法院受理后,执行法官及时调查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并约谈、责令被执行人在春节前履行赔偿义务。

  “申请执行至今才20多天,500多万就执行到位了,法院的执行速度真是没话说,必须点赞!”黎某是兴宁区法院开展涉民生执行案件专项活动的受益者之一,他在发放现场激动的对记者说道。

  2016年5月,申请执行人黎某与被执行人南宁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签订了采购协议,黎某如约履行了合同义务提供了砂石,但是某混凝土公司却违约迟迟没有支付款项,经多次催促协调无果,黎某于2017年9月起诉到兴宁区法院,要求判决混凝土公司支付货款516万元。2018年1月8日判决生效,黎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得知黎某为了按时按量履行合同雇请了30多个民工加班加点做工,同时向20多个民工收购砂石,这些工资和货款至今未能兑现。获悉这一情况,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过执行查控系统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得到反馈结果证实被执行人在多家银行有足够可供执行的存款,迅即兵分两路前往扣划,一起涉及500多万的案件就这样快速执结了。

  为了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兴宁区法院在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执行干警加大执行力度,营造执行声势,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自2017年12月11日集中执行活动开展以来,该院涉民生案件共收案93件,执结64件,其中执结劳动报酬案件32件,“三费”(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3件、交通事故29件,执行到位金额合计739万余元。及时兑现了生效判决确定的权益,切实增强了申请执行人的获得感。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争取在春节前后执结更多的涉民生执行案件,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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