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召开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第二次推进会
2018-02-05 09:00:23
     中国法院网讯 (赵国栋)  2月1日上午,青海全省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第二次推进会暨15家成员单位首次联席会议在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召开。

  与会人员观看了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宣传片,听取了城东区人民法院、互助县人民法院、共和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在15家成员单位首次联席座谈会上,青海省综治办、城东区司法局、公安、妇联等单位畅谈试点改革后的变化及成效,同时也为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提出了一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据悉,自2016年6月1日,最高法院部署在全国部分中、基层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以来,互助县法院、共和县法院、城东区法院作为青海省农区、城区、牧区代表开展试点工作,对家事纠纷审理方式和工作机制进行积极探索,建立了专业化的家事审判团队,探索实行财产申报、人身安全保护令、婚姻冷静期、离婚证明书、家事调查(调解)员、回访、心理咨询等家事审判新机制,在保护妇女、儿童及老人的合法权益方面做了有益探索,改革试点工作成效初步显现,家事审判更加专业化、人性化。

  会上,青海高院副院长许永达总结了三家试点法院工作情况及初步取得的成效,强调了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指出要继续推进家事审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三家试点法院要坚持依靠党委领导、坚持继续深入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坚持走创新道路,精准施策、分类推进、一体整合,初步建立起具有地方特色的家事审判新方式和工作新机制,为下半年全青海省法院试点工作的推开提供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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