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老赖”“躲猫猫”被拘后立即还款
2018-02-06 10:19:14 | 作者:王雪阳 杜正威
  2月4日,周日,早上5点15分,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已布控在被执行人付某东家的楼下,在蹲守了近一个小时后,终于将这名多次逃避执行的狡猾“老赖”成功抓获。

  被执行人付某东是一名出租车司机,2013年10月,申请执行人张某田与被执行人付某东签订了租赁协议,约定付某东租赁张某田的铲车,月租金为12000元。协议签订后, 付某东共计使用铲车18天,支付了1000元租金,剩余部分租金一直未予支付。张某田遂将付某东起诉至平桥区法院,平桥法院立案后向付某东送达了开庭传票,但付某东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缺席判决付某东应支付张某田租金6200元。判决生效后,付某东仍旧拒绝履行,张某田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付某东不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还一直逃避,执行干警孙斓多次带人去付某东家中寻找,但一直未能见到付某东。2017年10月30日,执行干警得到线索,付某东现在开出租车,租房居住于平桥区农林路,每天早出晚归,早上5点多出门,夜晚两三点才回家。11月1日早上5点50左右,孙斓带领执行干警刚走到付某东租房的门口,看见付某东正驾驶出租车准备离开,付某东看见法院警车后,立即加速驾车逃离。

  2017年11月12日,孙斓决定带领干警继续在付某东租房处蹲守。从早上五点等到六点多,付某东仍旧未出门,执行干警决定去其家中敲门,其妻子开了房门,付某东还在家睡觉,执行干警向付某东介绍案情后让其马上到法院接受询问。某东趁执行干警不注意,撒腿就跑向了附近的小胡同里,胡同小路错综复杂,执行干警未能追上付某东。随后执行干警返回付某东家中告知其妻子,付某东的这种行为已经违法,如仍旧拒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处罚措施,严重的会构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罪,但付某东仍旧是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2018年2月4日早上5点15分,执行干警孙斓带领孙刚和几名辅警又一次在付某东家门口蹲守,付某东在出门开车的瞬间被蹲守的执行干警抓获,因付某东拒不报告财产,被法院依法决定司法拘留十五日,付某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被依法罚款5000元。

   2月5日上午,迫于法律的威严,在被拘留一天后,付某东联系家属到法院商量赔偿事宜,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付某东家人将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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