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男子为凑房租做“兼职”合伙盗窃被判刑
2018-02-06 15:56:02
     中国法院网讯 (苏景怡)  一名19岁外籍务工男子陈某伙同他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某手机店盗窃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二十余部。2月5日,东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盗窃案,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被告人陈某,为赚钱补贴家用,跟随朋友来到中国广西东兴市打工,但因过度开支,无法交上房租,遂心生歹念,与一同打工的朋友丁某(另案处理)合力实施盗窃。2017年7月10日凌晨4时许,陈某伙与丁某在中国广西东兴市某手机店门前,两人合力撬开卷帘门,由丁某进入店内盗窃手机、电脑等物,陈某则负责在门口望风、接应盗窃物。两人得手后,丁某随即离开中国,而陈某则在次日通过东兴出入境时被民警抓获,随后,民警在陈某的出租屋内查获陈某与丁某盗得的20余部手机、电脑等赃物。经物价部门估价,涉案的电子产品共计价值人民币4686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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