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8-02-10 12:17:2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甘培忠(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法院工作极其突出,亮点纷呈。其中,针对全面解决立案难问题,出台了很多高水平的司法解释,发布指导性案例,建设六个巡回法庭,纠正冤假错案,这一系列举措对国家的稳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让我充满信心。法院工作体现了大局观、国际观。我提几点建议:一是引用第三方对法院工作的客观报道和评价,例如国内外的重要媒体。二是继续推进证人出庭制度的建设。三是在刑事案件中,法院宣判无罪的案件比例少,要加强宣传,体现出法院的司法权威。四是仲裁腐败问题,司法要做到有错必纠。 

  左海聪(南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希望最高人民法院结合“一带一路”的对外开放战略,进一步突出涉外商事审判,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1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也就是说,涉外案件中,域外证据要办理公证和认证,才能作为证据适用,但是各级法院在实际工作中,有些案件没有按照此规定操作。建议以后修订该条,限缩域外证据需公证认证的范围,使无须公证认证成为原则,需要公证认证作为例外。  

卢建平(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五年以来,国家的变化和发展非常显著,最高人民法院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在公正司法方面,人民法院应该是实现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我想提一点建议,人民法院应该对法官的待遇和履职保障作出明确的规定。这几年,从地方法院到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英年早逝的例子并不少见,说明了这个问题带有一定的规律性和系统性,应该引起重视,特别是全国人大的重视。 

朱慈蕴(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建议:一是用数据的动态变化来总结五年以来的成绩。二是环境问题大家都很关注,毕竟关乎民生,希望进一步重视环境刑事犯罪。三是这些年法院进步很大,每一步的改革都是步履维艰,克服了很多困难,应该将困难也充分讲出来,比如员额制改革后,案件数量依然在增加,但法官数量在减少,办案压力到底有多大,应该让大家进一步理解今后司法体制改革的决心和难度。四是审判标准如何统一的问题,这关乎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很多司法解释,其中不少内容吸纳了高校学者、专家的意见。  

李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我想从宏观上提几点建议:一是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将五年来的成就加以全面总结,实事求是地表达出来,将五年来的成就、付出、亮点进行提炼和梳理。特别是过去五年法院做了很多创新工作,遇到了一些艰难,也涌现了感人的事情。二是过去五年的工作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应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深入的总结。 

李瑞丰(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政协常委,太原理工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这五年以来,我亲身经历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改革,确实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提两个建议: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了一系列重大司法举措,特别是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这一项举措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成就,真正实现了社会公平正义。二是我有一个关于执行难问题的建议,周强院长在2016年提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希望可以让公众看到,人民法院在破解执行难方面的措施和成效。此外,如何解决好新形势下发生的新情况也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杨震(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大学法学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五年以来人民法院取得了很多的成绩。我想提几点意见:一是人民法院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二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和人格权,我认为加大对民事权利的保护力度,是解决上访问题的根本路径。出现上访现象,也是因为老百姓的人身权、财产权和人格权没有得到保护。三是加大行政案件的审判质量,有效遏制行政违法。四是提高基层法官素质,加强法官培训。  

肖建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纠纷解决研究中心主任):提几个具体的建议:一是关于美丽中国建设,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全面总结生态环境审判专业化的成就。二是促进商事仲裁的国际化。三是关于审理涉民生案件,可以进一步加大家事审判的宣传。四是关于纠纷多元化解和繁简分流,这方面的试点做得非常好,希望多予以报道。五是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最高人民法院近几年出台的执行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缓解了民事诉讼法执行制度供给不足的问题。六是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议最高人民法院设专文回应2016年做出的承诺。 

何家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提两点建议:一是关于修正冤假错案,要多总结相关工作的探索,制度创新意义重大。二是关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这也是法院工作的一个亮点。我们讲以审判为中心,不是以法院为中心,背后是事实认定和证据认定,这个转变对中国司法制度的进步是非常重要的。但这些要怎么落实,其实核心是证据规则,如今很多人在讲大数据、人工智能,我们不排斥,但我也有些疑虑,这会不会削弱以审判为中心。  

陈云英(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台湾同学会会长):法院在五年中做出了很多成绩,明确提出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我们国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后,希望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功能,增强公民法治意识,我们的公共秩序、公共安全需要进一步维护,应该防患于未然。前不久发生的强行阻止高铁开车事件,国家应该加强在这方面的立法。我国应该提倡法治社会,人人守法,懂得自我情绪与行为的调节,懂得在个人空间和公共场合空间的行为规范。  

林雄(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常委、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提几个具体的建议:一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在全国乃至全世界都处于领先地位,可以将信息化建设做一个系统的总结与宣传。二是繁简分流和简易程序在不同诉讼类型中使用的相关问题应予以重视。三是服判息诉率要如何统计,统计口径和标准是什么要明确。四是增强法官职业保障,最近有几位法官都是中年去世,让人十分惋惜。五是最近几年,人民法院在外交方面做得非常好,对于传播中国的法治声音起到了重要作用。  

周光权(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提一些建议:一是关于产权司法保护问题。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里提出,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纠正涉产权冤假错案。如今,关于坚决纠正冤假错案的表述确实斩钉截铁,但还要有相应的措施,并有一个明确的计划。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各项试点决定,邀请代表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不定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三是按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依法履行审判职责。

 

姚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我提几个具体的看法:一是关于法官的牺牲、奉献,以及得到社会尊重的问题。我与一些逝世的法官有过工作上的接触,听到他们去世的噩耗非常震惊。我认为应该要让社会知道,我们的法官做出了多大的努力、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做出了多大的牺牲,能否将相关的数字传递,告知社会法官的工作负荷量,列举一些典型代表和故事。不要认为做得好是应该的,做得不好就批得一塌糊涂。二是我们正在编撰《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也参与了,这也是法院工作的成果之一。  

莫洪宪(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国际刑法学会中国分会副主席):一是希望最高人民法院梳理这五年来的司法解释,这体现的是司法政策和司法理念的转变,这五年来的司法解释是非常丰富的,过去一年就有十多个司法解释,例如非法证据的排除,这体现了司法统一标准和司法公正。二是关于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应该加以突出,最高人民法院做了许多措施,力度也很大。三是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现在看来,还要继续加强。四是关于法官职业保障问题,员额制改革以后,法官压力非常大。  

郭军(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北京市政府参事):这几年,更多的是感受法院工作的进步,主要是体制机制的改革。我比较关注环境司法,也参加了许多的相关活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美丽中国的建设,我认为司法专门化是司法体制改革中重要的亮点,社会矛盾多元化和复杂性需要加强司法专门化建设。此外,希望最高人民法院“晒家底”,过去的报告有哪些工作完成了,哪些工作推开了,哪些全面完成了,梳理后向社会公布。

 

章百家(原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我不是法律专业,我就提一个建议,法院在总结工作时应该增加一些历史感,如五年来司法审判制度面临的环境有哪些改变、有哪些新的特点,司法根据自身的规律有哪些发展,取得了哪些进展。其实,一般老百姓关注的是法院审判是否公正,法院工作效率如何。此外,还应强调司法实践对于加强立法科学性所具有的重要作用。我国立法所面临的困难之一是法律实践不够,这就要求通过司法实践来改进完善。最好能有些事例说明司法实践对改进和完善立法的作用。  

马怀德(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针对司法体制改革,我想提几点问题和建议:一是能否统称为“司法改革”。“司法体制改革”限制了内容,其中,应强调五年来依法独立审判工作,应强调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惩处制度。二是关于立案登记制,应总结发布立案登记制实行以来案件数量较之前增加了多少,以便直观地了解立案登记制的效果。三是在司改中应重视公益诉讼,以体现司法改革成绩。四是关于裁判标准和尺度不统一的问题仍然存在,这是下一步应重点关注的问题。五是进入新时代后,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和司法改革应该有怎样的新面貌,这一点有待关注。  

冉崇伟(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解放军61046部队二处研究员)近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体制改革和信息化建设两方面都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得到了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提几点建议:一是在严惩电信网络犯罪方面,希望能将涉及案件的人数和金额统计出来,让大众对此类案件的危害有一个直观的认识。二是在司改和信息化建设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做了许多创新,成效明显,但信息化建设产生的作用讲得不够,希望把信息化建设的工作成效讲得再充分一些。三是最高人民法院应重视人工智能建设,法院工作已经具备了非常好的基础条件和技术储备,研究和探索人工智能在法院工作的应用,可以显著提高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吕忠梅(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社法委驻会副主任、农工党中央常委)说一说我的感受,一是希望最高人民法院总结一下五年来法院工作到底有哪些变化,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哪些成果,人民的新期待是什么。二是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希望总结下进程中的艰难。我们做过一些调研,了解到法官付出了很多,成效取得来之不易,我们每次到基层法院开座谈会,总有人泪流满面,我们也很感动。提两点建议:一是关于服务美丽中国建设,人民法院应统计全国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了多少案件,也应关注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试点工作。二是关于自觉接受监督方面,最高人民法院认真接受民主监督,高度重视并回应有关方面的问题,并加以梳理、总结。  

刘斌(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法治新闻研究中心主任)提五点建议:一是人民法院五年来的工作要用数据说话,数据要充分,数据最有说服力。二是近五年来人民法院工作确实取得了很大进步,有目共睹,比如设立巡回法庭、推进信息化建设、防范冤假错案等,这些亮点应集中宣传展示。三是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效,要加强对大数据运用的宣传。四是关于解决执行难,针对这一问题,人民法院具体做出了哪些举措,取得了什么成效,要用数据来支撑。五是法官队伍履职保障方面,法官常常加班加点地工作,付出了很大的努力,我有二十多个学生都在法院工作,每个周末想聚一聚都很难,每天晚上基本都是八点以后下班,这个问题需要反映出来。  

刘敬东(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室主任、研究员,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副会长)这五年来,人民法院为服务国家改革开放大局做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取得历史性进步,作为国际法学者,我感到非常骄傲。这几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很多涉外商事海事案例被国际学者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在服务全面开放新格局方面贡献突出,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推进海洋强国建设等方面出台的一系列重要司法措施得到了国际上的国际法专家、国际仲裁专家的赞许和肯定。提两点建议:一是国际形势发生重要变化,司法应该加强服务保障改革开放大局,发挥司法独特作用,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二是要审理好沉船索赔等涉及司法管辖权的案件,在国际上形成影响力。  

汤维建(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民革中央常委,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这五年来,法院系统司法体制改革等各方面取得了跨越性的进步,在干警履职、自身建设上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提几点建议:一是法院应该把队伍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作为单独一部分予以强调。二是关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法院应发掘相关典型案例,不断向社会公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出法院的鲜明价值导向。三是关于司法人员履职保障,应采取切实有力的举措,充分彰显出司法安全感和职业荣誉感。四是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方面,要更加关注执行体制的深化改革。五是更加直接地回应党的十九大报告,描述出法院将来相应的规划及图景。 

孙晓梅(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中央委员、妇委会主任,中华女子学院女性学系教授)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这五年来,我与法院联系得十分密切,谈几点感想:一是关于严惩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最高人民法院非常重视关于妇女儿童的工作,带领我们“走下去”,面对面与受害人座谈,走访各省的人大代表、各省的妇联,在走访过程中认真研究。二是关于工作展望,在这五年当中,我作为人大代表,提出了很多建议,例如引进专家证人制度,减少死刑案件和涉诉上访等,人民法院在这些方面都做了很多工作,希望继续加强。三是关于家事法庭制度,人民法院这么多年一直在试点,化解了大量的家庭纠纷和矛盾,并且提供心理咨询,承担了很多工作。  

李浩(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我想提几点建议:一是希望最高人民法院梳理五年来起草的司法解释,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极其重要的工作之一。二是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在适当的时候对法官助理制度作出具体规定,进行规范和统一。三是关于裁判文书网,我们已经建立了世界上最大的裁判文书网,访问量也非常大,但也带来一个问题——浏览比较困难,希望用技术手段解决上网难问题。四是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帮助院庭长履行监督职责,希望今后开放更多的保证裁判统一的系统,对提高裁判文书质量起到作用。五是在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后增加研发能够对同案不同判发出预警的软件。  

张晓山(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我想谈三点想法:一是2017年,周强院长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到,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2017年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战之年,面临很多难啃的硬骨头,如今到了2018年,那么就有一个问题,这一决战之年打得怎么样?这个要向公众公布。二是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2016年周强院长表示用两到三年时间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体现了人民法院的责任和担当。2017年是努力破解执行难的关键一年,人民法院表示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因此,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时间节点要明晰。三是建议和人大法工委合作,出台解读文本,让新当选的代表更快地了解法院工作,答疑解惑。  

黄进(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过去五年,人民法院确实是苦干、实干、撸起袖子加油干,成绩斐然。我提几个建议,一是人民法院工作应强调通过依法、高效、独立审判实现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二是立案登记制改革提出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但没有说案立了后怎么办,要有相应的配套改革措施。三是国外对我们司法体制改革中加强人权保障的很多方面还是很认同的,我认为要进一步强调律师在法院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四是要根据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进一步提炼人民法院工作的主要矛盾。五是关于涉外审判,人民法院在过去五年不仅强化了我们国家对管辖海域的司法管辖权,也强化了国际司法协助。  

蔡继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如今,导致民间投资增速、占比下降和富人财产向境外转移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利用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财产、公检法介入非公有企业经济纠纷、不该立案而立案并不予撤案以及超期羁押等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建议各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加大对非公有财产的刑法保护力度,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准确把握经济违法行为入刑标准,防范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严禁党政干部干预司法活动、介入司法纠纷、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并依法甄别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  

谢朝华(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一是中国法院的工作在世界上产生了正面影响力,中国法院的一些实践与经验已成为中国贡献给世界各国解决难题的“中国方案”或“东方智慧”。二是科技助力中国司法公平公正及效率方面的工作。三是中国裁判文书网在法制教育与法制宣传方面发挥的作用。四是司法实践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优秀文化方面的工作,以及通过全国各级法院的公开开庭审判及判决确认等活动向社会传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工作。五是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活动,特别是通过再审与提审等活动体现对公民个人财产权的平等保护。六是法院的审判活动进一步体现了对律师劳动成果的尊重,为现代社会的充分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陌生人社会正常行为与活动指明了方向。

编者按:2018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特邀咨询员会议,进一步拓宽听取社情民意的沟通领域和渠道,健全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会议上,28位特邀咨询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对法院五年来的工作表示肯定,并对加强司法人员履职保障、法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解决执行难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文字由人民法院报记者王俏、人民法院报见习记者万紫千整理,图片由人民法院报记者程国维摄影)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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