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经验样本品牌频出这五年
2018-02-10 13:25:5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詹旋江
  2018年1月31日,在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所做的省高院工作报告以97.25%的赞成率高票通过,再创该省两会按键表决以来历史新高。在当天上午的选举中,吴偕林高票当选福建高院院长。

  两个高票的背后,体现了省人大代表对福建法院五年工作成绩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认可。五年来,福建法院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树形象、创一流,创新形成了涵盖司法领域各方面的25个司法品牌成果和110个司法品牌项目,涌现出一批在全国立得住、推得开、叫得响、走得远的“福建经验”“福建样本”“福建品牌”,40多项经验成果属全国法院首创,50多项工作在全国会议上介绍经验或受到表彰。培树了詹红荔、黄志丽和陈少华、陈群等一批全国先进典型,1007个集体和2028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形成“荔丽八闽、先模成群”的生动局面。

  以人民为中心 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1月29日,出席福建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代表们分组审议福建高院工作报告,代表们踊跃发言,会场气氛热烈。

  五年来,福建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439825件,办结3337434件,分别比上五年上升52.88%和49.16%;其中,福建高院受理46591件,办结44286件,上升82.79%和75.37%。2017年,全省法院受理案件979161件,办结876770件,比2016年上升7.11%和17.21%。其中,福建高院受理18621件,办结16316件,上升54.21%和79.00%。

  “福建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新福建建设忠实履行司法职责,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国法院前列。”省人大代表陈展弘感慨地说。

  过去的五年,福建法院大力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审结劳动争议、房地产、征地拆迁、医疗纠纷等案件183824件,妥善审结权属、侵权纠纷案件346690件。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保障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341410件。福建高院与15家单位建立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34亿元,对8240名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和涉诉信访人提供司法救助1.4亿元。

  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福建法院广泛凝聚智慧和力量,攻坚克难,坚决打赢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先后组织开展了执行难专项治理、执行大会战和春夏秋冬“四大战役”等,落实“十个一批”,破解“十大难题”,执行案件535935件、标的总额368.87亿元,同时全面清理历年积案50.78万件,发放执行款64.4亿元。福建法院还注重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188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福建法院在案件井喷式增长、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压力下,主动作为,挖潜增效,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实属不易。”省人大代表苏国强点赞说。

  自觉接受监督 司法更加公正廉洁

  新形势下,面对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实现公正司法、树立司法公信,如何确定突破口?福建法院主动开门纳谏,加强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监督保廉洁。

  五年来,福建法院积极构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监督管理“五大公开平台”,实时发布34类司法信息,直播庭审23704场,公开裁判文书1641463份。全省96家法院全部开通互联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建立福建法院微博分布厅,全省法院整体入驻“今天头条号”“腾讯企鹅号”“网易政务号”“一点资讯号”新闻客户端,实现“一站两微四端”全覆盖。

  省人大代表高美建说:“五年来,福建法院持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广泛运用新媒体加强司法便民和正面宣传,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开公正与高效便民,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认同和支持。”

  同时,福建法院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保障公正行使审判权。福建法院先后健全代表定向联络、座谈走访等制度,邀请代表参加重要会议、专项视察、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等,并通过微信短信平台、手机报等,通报工作、听取意见,真诚服务代表履职。全省法院办复代表建议690件,其中福建高院办复97件,及时把代表意见建议吸纳转化为公正为民司法举措。

  “福建高院高度重视代表联络工作,认真办复代表意见建议,增进了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帮助与监督支持,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的成绩值得点赞。”省人大代表邹荔生评价说。

  强化改革创新 司法公信不断提升

  “过去五年,全省三级法院聚焦执法办案主责主业,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广泛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省人大代表黄月莹说,“我完全赞同这个报告。”

  据介绍,福建法院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动司法改革落地见效。全力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85%以上法院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开展两批员额法官遴选,严格考核、退出机制,全省法院现有员额法官4072人,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8.2%;组建新型审判团队1448个,制定权责清单和工作指引,建立院长庭长办案刚性约束和监督保障机制,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成立专业法官会议,完善法律文书签署签发机制等,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2017年,全省法院院长、庭长直接主审案件390920件,占结案总数的44.59%,比上年增长42.04%;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86.5件,增长15.77%。

  此外,福建法院大力加强诉讼制度和审判机制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8.83%,首创的“跨域”立案模式在全国法院推广。福建高院大力推进“分调裁”机制改革,与26个部门和行业建立诉调对接平台,做到繁简分流、多元调解、简案速裁。五年来,全省法院以调解、撤诉方式办结各类案件890394件;一审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占69.69%。

  “过去五年,全省法院锐意改革,呈现了许许多多的新亮点、新品牌、新成效,司法质效不断攀升,司法满意度逐年提高。”提起法院的改革创新,省人大代表陈如金赞不绝口。审议中,代表们普遍认为,福建法院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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