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丹心护法威
——记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山东泰安岱岳区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赵玉鹏
2018-02-13 10:59:4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闫继勇
图为赵玉鹏(右三)正在训练法警。
  个人简介:赵玉鹏,男,1969年1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1987年12月参加工作, 1992年部队转业进入法院,1996年底进入法警大队,2013年起担任大队长至今。26年来,赵玉鹏同志执行任务冲锋在前,训练队伍率先垂范,圆满完成了各项安全保障任务。

  他,26年坚守一线,押解被告人2000余人次,警卫法庭2500余次,执行拘留1000余人次,协助执行案件1500余件……他,就是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赵玉鹏。

  赵玉鹏今年49岁,自1992年退伍进入法院,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工作状态和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三等功3次,荣获“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护卫法院安全21年无事故,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忠诚卫士。近日,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敢打敢拼二十载 他是铁军铸造者

  “这是我们写的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体会,这是我们的荣誉墙,这是我们大队的全家福……”自1996年底建队以来,从刚组建时只有几名法警的法警大队到现在拥有4名在编法警、36名聘用制法警,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工作达标考核先进单位”“人民满意的十佳法警队”,荣立集体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的全国闻名的铁军。赵玉鹏见证了法警大队一步步成长的全过程,在他的带领下,岱岳区法院法警大队成为全国法院警队的一面旗帜,真正成为了一支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的铁军。

  2017年5月,在执行一起腾退房屋案件时,被执行人煽动50多人聚集现场,对执行人员威胁、谩骂,甚至投掷石块。接到执行法官电话后,正在组织训练的赵玉鹏当即带领12名队员急赴执行现场。面对躺卧在地、哭闹不止的被执行人及其亲属,在劝说警告无效的情况下,赵玉鹏果断指令队员采取强制措施,将被执行人带离并进行训诫教育。最终,被执行人同意劝退现场无关人员,自行腾退房屋,案件顺利执结。2017年以来,岱岳区法院法警大队共参与执行2500余件次,出动警力3000余人次,配合执结案件1700余件,收回执行案款2亿余元。

  打铁还需自身硬 他是训练终结者

  严格训练,是赵玉鹏抓工作的一大法宝。一年365天,除去节假日,每天早8点半到11点,下午1点半到4点,雷打不动坚持训练。

  夏季集训期间,赵玉鹏特意准备了一个脸盆。每天训练结束后,他都要将衣服上的汗水拧到脸盆中,看看今天流了多少汗,队员们也纷纷效仿。

  个别新入职的法警队员不理解,有必要天天这么练吗?法院其他部门有的同事也提出疑问。面对质疑,赵玉鹏说:“一天不练,手生脚慢;两天不练,功夫减半;三天不练,成了门外汉。司法警察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准军事化力量,离开了训练,法警职能作用的发挥就失去了基础!”

  打铁先要自身硬。赵玉鹏对队员要求严格,对自己更严格。训练场上,俯卧撑、打沙袋、拖轮胎负重等体能训练,赵玉鹏一项不落;射击、擒敌拳、警棍盾牌术以及押解、值庭、看管、安全检查等专业技能,他以身示范。“要求队员做到的,我自己要先做到!”遇到新的训练科目,赵玉鹏都提前学习一遍,自己先掌握熟练,再向全体队员讲解示范。凭借过硬的专业技能,他入选首批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教练员骨干人才库。

  临危受命大练兵 他是金牌大队长

  十年磨一剑。长年累月的积淀,换来的是沉甸甸的收获。在2011年全国法院开展的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中,岱岳区法院法警大队作为山东省唯一的基层法院单位接受考核,14项考核科目取得13项满分!山东高院司法警察总队总队长刘辉感慨万分:“岱岳区法院法警大队的成绩不是一朝一夕取得的,是这么多年用汗水和心血一点一滴浇灌出来的。赵玉鹏是这支队伍的灵魂,当之无愧的金牌队长!”

  2016年,在首届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技能大比武中,赵玉鹏担任了山东法院比武代表队总教练。为了鼓舞士气,他带领队员喊出“只要练不死,就往死里练”这句近乎残酷的口号。一百多个集训日夜,他做到了寸步不离训练基地。最终,他训练的这支队伍取得团体第二名的优异成绩。

  “居安思危为国泰,殚精竭虑保民安”,这就是岱岳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赵玉鹏,一个流血流汗不流泪的铮铮铁汉,一个舍小家为大家的司法警察,一个守护泰山的忠诚卫士!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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