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和龙法院繁简分流 开通刑事审判快车道
2018-02-28 08:56:59
     中国法院网讯  2月27日,吉林省和龙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应用简易程序,集中审理了7件危险驾驶案件、1件滥伐林木案件、1件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共计9起案件。缩短了平均办案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从而达成了各诉讼参与人快速结案的希望。

  和龙法院刑事审判庭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的繁简分流机制,坚持依法处理和多元化解相结合的原则,实施有效的管理和分配,形成了向管理要效率,向管理要质量的意识。为了进一步深化“轻刑快审”工作,和龙法院刑事审判庭对符合条件的案件采取了集中送达、集中开庭、集中宣判的“三集中”形式。充分利用庭前时间,由书记员对被告人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缩短法官在庭中信息核实时间。加快庭中审判进程,对于没有争议的事实以及各诉讼参与人都认同的证据,法官不再进行重复讯问和调查,有效地提高了庭审效率。据悉推行“繁简分流”机制期间,刑事审判庭最多一次审理了9件轻刑案件,最快的一起案件仅用了15分钟,从立案到结案,最快7个工作日完成。

  2018年1月至2月27日,和龙法院刑事案件共收案44件,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32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72.73%。预计截至2018年年末,该院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将达到75%,而25%的案件将由法官集中精力进行精审。真正实现“疑案精审”、“简案快审”,将更多司法资源用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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