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一男子网上购买疑似枪支摆件获刑十一个月
2018-03-01 15:57:38
     中国法院网讯 (余占胜)  男子贾某发现网上有销售火柴枪摆件,就购买了一支,没想到却触犯了刑律。2月27日,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以贾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公安机关扣押的枪支一支,予以没收。

  据悉,2017年4月的一天,贾某使用手机上网登录某网站,购买一支“成人玩具,火柴枪摆件”的疑似枪支,价值二三百元,并让其朋友通过微信支付帮助其付款。购买后贾某将该枪支疑似物先后存放于自己家中及朋友家中。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枪支疑似物系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

  另查明,贾某曾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曾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2016年6月24日刑满释放。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贾某违反国家对枪支的管理规定,通过购买方式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告人贾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案发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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