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当班:走进“鱼米之乡”的赫山法院与法官来一次神秘约会
2018-03-05 17:19:28
执行兑现现场
     中国法院网讯 (刘晓芬)  美丽的湖南益阳,别名“银城”、“丽都”,自古就是江南富饶的“鱼米之乡”。赫山区隶属于益阳市,位于湘中偏北,地处洞庭湖畔,东邻湘阴、望城,南界宁乡,西接桃江,北临资水。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办公楼就坐落于赫山区益阳大道东。

  在这个春暖花开的季节,3月1日上午,受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邀请,来自法制日报、人民网、法制周报等中央、省、市级的各大媒体记者近十人走进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参加“今天我当班”体验采访活动。

  2017年,赫山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150件,审理执结7254件,收案和结案与2016年同期相比均上升10%,收案数排名全省法院第18位,综治民调排名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邀请学生走进法院——把法庭变为普法课堂

  上午9点,当工作人员带领记者们走进一个正在开庭的审判法庭时,大家看到除前排预留的几个座位以外,旁听席上已经座无虛席,原来这是益师艺术实验学校70余名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受邀来到赫山区人民法院,旁听一起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

  “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提供场所容留多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这是一堂特别的法制课,学生们感到受益匪浅。记者随机采访了一名学生,“毒品一定不能碰,害人又害己,如果不是到法院来看庭审,我还不知道,提供房间给别人吸毒竟然也是犯法的!”这名学生说道。

  记者了解到,赫山区法院不仅多次邀请学生进法院旁听庭审,而且已经把法官“送法入校园“打造成了常态化的活动。这是赫山区法院积极开展法治宣传的又一举措,旨在通过这些活动,不断提高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帮助他们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执行攻坚——努力为胜诉当事人兑现生效判决

  在参观完执行指挥中心以后,记者来到了执行兑现现场。只见两名法官和十多名当事人围坐一桌,桌上摆放着一沓沓的钞票。几名当事人陆陆续续从法官手中接过几沓钞票后,个个脸上笑开了花。

  当看到一名女性领到了执行款回到座位上时,记者走上前去向其了解情况。

  “您是申请执行人还是代理人?”记者问道。

  “我是代理律师,我姓曾,受委托来领取执行款。”

  “今天领到了多少执行款?”

  “20万。”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案件?能否介绍一下。”

  “可以的。我代理的是一个民工被雇佣从事船上挖砂业务以后,老板拒不支付工资的案件。简单来说,我的委托人带领一帮人去做挖砂工作,代表大家与老板签订了合同,但是工作做完以后,老板没有按合同履行义务,总共欠了70万。起诉到法院以后,法院判决对方支付70万工资。判决之后,对方一分钱都没有支付给我们,由于他还是个外地人,申请执行人根本找不到他。无奈之下,我们向赫山法院申请执行。2017年10月申请执行以后,承办这个案件的曹局长通过多次找被执行人做工作,去年就兑现了10多万,今天到位了20万,余下的在今年5月就可以全部兑现了。”

  “对法院、法官有什么想说的?”

  “法院做了件大好事啊!太感谢承办这个案件的曹局长了。他的工作作风特别扎实,工作方法很独特,所以才能把被执行人的工作做到位。要不是法院,我们可能一分钱也要不到,拿着生效判决也没有用。”曾律师不无感慨地说。

  据了解,近年来,赫山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实现胜诉权益。2017年共执结案件1965件,通过网络查控,冻结、扣划执行款项1.38亿余元。实行一案一账号精细化管理模式,全力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将“老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组织大型现场搜查,向社会发布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的悬赏公告,一系列举措及成效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基层法庭合署办公——情法结合办理家长里短的案件

  沧水铺人民法庭和衡龙桥人民法庭的办公楼座落于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沧水铺镇沧水铺村,规划面积3.82亩,建筑面积1494平方米。两个法庭共用一栋办公楼,工作人员亲如一家人。

  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我们首先来到了一楼的审判区,这里设立了几个审判法庭,设施虽然简陋却也齐全,最重要的是干净整齐。其中一个法庭里,衡龙桥法庭的一个合议庭正在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记者了解到,2015年10月28日,被告唐某以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谢某借款20万元,约定月利率2%;2017年4月16日,被告又向原告借款20万元,约定月利率为1.5%,分别由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借款之后,被告于2016年11月11日支付了一年的利息48000元,再未支付任何费用。

  之后原告多次通过电话、短信向被告催要,但被告至今未偿还。无耐之下,原告诉至法院。

  经过合议庭法官和陪审员的反复调解做工作,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唐某分两次偿还原告谢某的借款本金40万元,原告谢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两个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以后,微笑着走出了法庭,迈着轻盈的步伐踏上了回家的路。

  “现在法庭的案件多不多?”案件调解完成后,记者现场采访了衡龙桥法庭庭长熊乾坤。

  “多。法庭的法官们一年要办理几百件案子。”

  “什么样的案子最多?你们是如何办理的?”

  “家长里短的案件最多,离婚纠纷、邻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面对这些虽不复杂但却引发了较大矛盾的案件,除了向当事人讲明法律规定以外,我们更多的是需要一份耐心,做工作一次不行就二次,二次不行就三次。总之,要情法结合,寓情于法,把案件办妥,真正把矛盾解决,把纠纷化解。因此,法庭的案件,我们首先考虑的就是调解。”

  “两个法庭一共有多少人?”

  “包括员额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一共10个人。”

  “向法官咨询一个法律问题。农村外嫁女的户籍没有迁走的情况下,能否享受出嫁前所在地的土地分配资格和征收补偿款?”记者开始了法律咨询。

  熊乾坤耐心地回答着记者们提出的各种问题,沉稳而专业,一如他面对当事人一贯的热情态度。

  二楼是办公区,包括办公室和会议室。据介绍,在法庭,一名法官一间办公室,审判辅助人员两人一间办公室。

  三、四楼是生活区,每名工作人员拥有一个房间,既是值班室也是休息室。

  楼下的菜地里,工作人员还利用有限的业余时间种了菜,在丰富业余生活的同时,大家吃着自己种的蔬菜放心。

  据介绍,2017年,沧水铺法庭、衡龙桥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544件,审结440件,结案率达81.07%。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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