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广维文华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2018-03-06 10:57:20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一)基本案情

  桂林广维文华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维公司)拥有全球第一部山水实景演出、广西旅游活名片、阳朔旅游晴雨表的《印象•刘三姐》剧目。该公司为股东及其关联控制人代偿或担保债务涉及总额超过15亿元,导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据此提出破产重整申请。

  (二)审理情况

  2017年8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西高院)裁定受理本案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并经公开开标,从交纳投标保证金、具体重整方案的细化可行性情况确定北京天创文投演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投公司”)以7.5亿元出资额成为重整投资方。2017年11月8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重整计划草案确定相关债权数额并将出资人权益调整为零,明确文投公司义务。享有担保权的债权组,代表债权金额275,892,800.36元,表决通过该草案;普通债权组过半数同意,代表债权金额761,128,974.33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77.30%,超过三分之二以上;出资人组表决未通过该草案。2017年12月4日,广西高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终止重整程序。2018年1月份,文投公司出资资金到位;1月26日,广西高院裁定确认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15位债权人债权共计1,469,526,673.18元,其受偿金额分配共计589,207,646.36元;2月中旬,文投公司完成股权过户。

  (三)典型意义

  此案系全国首个直接由高级法院受理的破产重整案件。由于考虑到公司经营项目为国际知名大型实景《印象•刘三姐》剧目,对广西旅游业、地方经济影响较大,且公司所有资产被国内、区内数十家法院查封、涉及职工人数众多且成分复杂等情况,广西高院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将本案作为全区重大有影响案件裁定立案受理。为确保《印象•刘三姐》剧目演出不受破产重整影响,本案实行演出相关业务自行经营、管理人监督、法院总协调的模式,确保重整期间公司正常经营,各项收入不减反增。该案历经3个月21天顺利终结并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广维公司摆脱债务困境重焕活力,确保800多名演职人员就业机会也解决关联公司548名职工安置问题,相关产业通过《印象•刘三姐》项目实现升级改造,推动了地方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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