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李玉生:有必要设立少年家事法院
2018-03-08 11:06:0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珊珊 朱旻
  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玉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全国两会带来的提案是关于设立少年家事法院。

  “设立少年家事法院是巩固最高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改革成果的一个方式。”李玉生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是十分有必要:“把家事案件归到普通的民事审判庭审理会存在一些问题。普通民事案件大部分都是财产问题,家事案件的特殊性体现在不仅涉及财产问题,还涉及人身关系,特别是亲情、伦理问题,并不是只给财产就能解决。”

  李玉生介绍说,目前江苏法院将少年审判和家事审判合在一起成立少年家事审判庭,并设立家事调查员、心理咨询员、家事调解员。

  提到为何要设立专门的审判法院,李玉生认为,少年家事审判的特殊性导致法官需要做大量的调查、心理疏导以及判后回访工作,现行的法院内部考核往往体现不出来,如果按办案数、发改率等指标作为绩效考核标准,很难平衡。如果能成立专门的少年家事法院,仅在少年家事法院内部进行考核,这样更有利于调动家事法官做审判延伸工作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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