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聚起法治中国建设的磅礴力量
——五年来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发展
2018-03-08 20:31:5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人民法院报编辑部
  春回大地,草长莺飞;万物共生,于斯为盛。

  五年前,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政法机关提出工作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年来,人民法院肩负起习近平总书记的重托,承载公平正义的历史担当,秉持改革创新的智慧勇气,不仅将工作目标悬挂在每一个法院和法庭的墙上,更重要的是扛在每一名法院干警的肩上、落实在每一名法院干警的行动中,最高人民法院审结案件近8万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执结案件8000万余件。中华大地上,定分止争间,一粒粒法治梦想的种子生根发芽,一个个彰显公平正义的故事生动真实,一份份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触手可及。

  五年来,人民法院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人民司法事业迈出坚实步伐,步入崭新境界,结出丰硕果实……

  (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居中裁判、刚正不阿,人民法院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肩负起建设平安中国的重大历史使命,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平安是人民群众永恒的期盼。

  五年来,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犯罪。天安门“10•28”、昆明“3•01”等暴力恐怖犯罪以及周世锋等颠覆国家政权案、湄公河船员遇害案等重大案件依法审结,在世界之乱、中国之治的对比中,人民群众都能感受到公平的护佑、正义的阳光。

  “法治之下,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都不能指望法外施恩,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话,掷地有声。

  五年来,人民法院审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数量之多、惩处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依法审理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令计划、苏荣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在审判白恩培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中首次适用终身监禁,对腐败犯罪强化高压态势,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

  与此同时,如何防范冤错案件也成为党和人民赋予人民法院的时代课题。“冤错案件的发生,让正义蒙羞,教训十分深刻。”周强院长的感慨言犹在耳。

  五年来,人民法院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依法纠正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等重大冤错案件39件78人,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底线。

  五年来,人民法院及时总结纠正重大冤错案件工作经验,出台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证人出庭作证、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推进庭审实质化、完善案件繁简分流程序机制,让审判程序成为防范冤错案固若金汤的防线。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并落实加强刑事冤错案件国家赔偿工作的意见,推动建立国家赔偿联动机制,对陈满等冤错案件当事人依法赔偿,用行动落实宪法和国家赔偿法,践行国家赔偿制度保障人权、救济损害、恢复正义的功能,让司法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形象深入人心。

  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就要杜绝外部干预,在权与法之间划出“隔离带”、拉起“高压线”。全国法院建立多项防止干预干扰司法活动制度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不为纷繁所扰,不为噪音所惑,不为压力所阻,努力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握人民法院在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职能定位,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努力找准为大局服务的切入点、落脚点。

  发展是第一要务。

  五年来,人民法院落实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金融风险、化解过剩产能、规范公司治理、加强产权保护、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保障民间投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司法意见,探索创新金融、破产等审判机制,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作为经济发展风向标、晴雨表的作用。

  五年来,《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等一批影响深远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意见不断出台;依法审理“e租宝”案等一系列重大案件,东北特钢等一批企业通过破产重整程序实现涅槃重生。人民法院正以实际行动,实现与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同频共振、精准对接。

  五年来,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截至2017年年底,北京、上海、广州三个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案件59349件,审结46690件,有效遏制了侵权行为,有力促进创新驱动发展。

  五年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成为人人赞成的发展理念。美丽中国建设离不开司法保障。2014年7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彰显致力于通过司法手段保护生态环境的态度和决心。2015年,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实施后,全国各级人民法院重拳频现,合力绘就青山绿水、诗意栖居的美丽中国。

  五年来,京津冀一体化紧锣密鼓,长江经济带发展如火如荼。上海浦江东畔,中国自贸试验区从这里起航。以协同司法保障协同发展,最高人民法院迅速出台司法意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服务保障国家战略。

  五年来,驼铃古道丝绸路,胡马犹闻唐汉风。“一带一路”建设让千年丝路焕发新的生机,沿线国家在各领域的合作愈加密切。协商解决跨境贸易纠纷、深化司法协助、推动司法高层互访,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务实合作,携手并进,丝路司法合作正以开放共赢的姿态迎接崭新的未来。

  (三)爬坡过坎,滚石上山。从顶层设计到基层试点,从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到合理配置司法职权,从提高司法透明度到加大人权司法保障力度,围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人民法院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大潮涌起。

  公平正义始终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靶心。这场改革从一开始就不是修修补补,而是直指靶心,扫除那些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的体制机制障碍。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到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随着对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迈出了符合司法规律的重要一步——

  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在深圳、沈阳、南京、郑州、重庆、西安设置六个巡回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全面推行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成为司法改革的“试验田”“排头兵”。

  在上海、北京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度分离的司法管辖体制,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在北京、上海、广东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为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强大推动力,为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幅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国家的改革图景,越来越清晰地呈现在世人面前。

  五年来,庭审实质化,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开展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法庭调查“三项规程”试点,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强化控辩平等对抗,保障被告人和律师诉讼权利……法庭,作为最后一道防线上的重要关口,正在改革的“破”与“立”中,成为守护公正的铜墙铁壁。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时代画卷,蔚为大观。站在改革行进五年的历史节点回望,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的18项改革任务已全部完成,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提出的65项改革举措全面推开,司法改革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战线坚持正确改革方向,敢于啃硬骨头、渉险滩、闯难关,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在2017年7月10日召开的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揭示出这一切奇迹背后的精神底色。

  五年来,以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和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司法体制改革,瞄准的正是司法体制机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改革确立新的体制机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五年来,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工资制度等职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惩戒意见、权力监督等审判监督机制逐步健全,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主要领域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主体框架基本搭建完成,为法治中国夯筑起了更加符合司法规律的体制框架。

  五年来,全国共遴选产生12万余名员额法官,实现85%以上法院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取消行政化的案件审批制,确立合议庭、法官办案主体地位。全国法院由独任法官、合议庭直接签发裁判文书的案件数占案件总数的98%以上,新型办案机制有效形成。数据显示,各级法院在总编制不变的情况下,一线办案力量、人均办案量、结案率普遍增长20%以上,一审服判息诉率上升10%以上,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稳步提升。

  (四)中国智慧法院形态初步形成,在全世界法院树立了网络覆盖最全、数据存量最大、业务支持最多、公开力度最强、协同范围最广、智能服务最新的样板,为信息时代的世界法治文明建设提供了中国方案,贡献了中国智慧。

  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科技革命席卷而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顺应信息科技时代发展潮流,提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国家大数据战略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智慧法院建设被列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

  信息化建设作为人民法院一场深刻的自我变革,五年来,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人力与科技深度融合新模式,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一步一个脚印扎实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目前,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主体框架已经确立,智慧法院形态初步形成。

  信息化建设深化司法公开,让公平看得见。

  人民法院先后建成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和庭审公开四大司法公开平台,为实现现场、转述、可视正义提供了坚实依托。截至2018年3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共公布生效裁判文书4278万篇,访问量超过133亿次,访客来自全球21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累计公布执行案件3598万余件、被执行人信息5189万余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992万余条;中国庭审公开网已经覆盖全国各级法院,累计直播庭审64万场,总观看量超过48亿次,最高日直播量超过3600场。

  信息化建设助力司法便民,让正义离得近。

  只需轻轻点击网上法院平台,就能享受“网购”般便利的诉讼服务,起诉、立案、送达、举证、开庭、裁判“一站式”全流程在线办理,让当事人“零在途时间”“零差旅费用支出”完成诉讼。而这,只是智慧法院司法便民的一个缩影。全国3525个法院和10759个人民法庭全部接入专网,实现“一张网”办公办案。截至目前,全国86%的法院建立了信息化程度较高的诉讼服务大厅,2200余个法院开通诉讼服务网,1734个法院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推广电子法院、网络法庭,开通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建立“智慧法院导航系统”,为诉讼参与人提供更加便捷、智能的诉讼服务。

  信息化建设增添司法智慧,让专业够得着。

  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手段,积极推进审判领域人工智能重点研发计划,以“法信”“数字图书馆”“智审”“类案智能推送”“庭审语音识别”为代表的一批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成功上线并推广应用,为法官提供类案推送、文书纠错、数据分析等智能服务,帮助法官减轻事务性工作负担、提升业务水平、提高审执质效。

  2017年8月18日,全国首家集中审理涉网案件的互联网法院落户浙江杭州。杭州互联网法院贯彻“网上案件网上审”的审理思维,依托互联网技术,为探索破解传统诉讼规则不适应互联网案件特点的难题,依法服务保障互联网发展,更好地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提供了“司法新智慧”。

  (五)“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取得重大进展,综合治理,严惩“老赖”,建立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打下坚实基础。

  “蜀道难难于上青天,执行难难于攀蜀道”。

  执行难有其历史沉疴与现状之困,但却是必须根治的顽疾。

  “切实解决执行难,制定强制执行法,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写下了解决执行难的序章。

  2016年3月13日,人民大会堂,周强院长向党和人民作出了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一语既出,掷地有声,吹响了全国法院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的号角。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间,全国法院审执分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人民法院进一步强化立审执协调配合、异地协作执行、执行转破产,使一大批“僵尸案件”从执行程序进入破产程序,完善了执行权运行及内外部监督机制。

  五年间,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改委等43家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使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全国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996万人次,221万人次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了义务。

  五年间,作为破解执行难的“牛鼻子”,执行信息化得到了大力推进,通过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所有案件都纳入执行网络监管范围;为破解查人找物难题,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改委等10多个部门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执行人员足不出户便可以“一网打尽”被执行人的财产和相关信息;顺应互联网趋势,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规定,自2017年3月1日至今,全国超过3000家法院共计网络拍卖36.9万次,成交额2545亿元。

  五年间,第三方机构发布了“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对全国四级法院执行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自此,人民法院是否基本解决执行难有了明确标准,同时也凸显了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坚定信心和必胜决心。

  五年砥砺,攻坚执行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基本形成了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切实规范执行行为,严惩拒不履行生效裁判行为,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织就“天罗地网”。

  五年流光,攻坚执行,为了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人民法院以其阔斧之举、破竹之势、不渝之志向执行难宣战。如今,战鼓响彻,决胜之年已至。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人民法院将彻底打通基本解决执行难“最后一公里”,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确保如期兑现向党和人民许下的诺言。

  (六)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积极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涌现出以邹碧华、黄志丽、刘黎、郭兴利、方金刚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

  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是向人民群众展示司法文明、彰显法治精神的窗口,更是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司法的可靠保障。

  保持政治定力,把牢思想之舵。

  人民法院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只有旗帜鲜明讲政治,才能确保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五年来,各级法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司法能力。党的十九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按照党中央、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首要政治任务,指导各级法院迅速兴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汲取奚晓明案件深刻教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涌现出以邹碧华、黄志丽、刘黎、郭兴利、方金刚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法官良好形象。

  廉洁是立身之本,担当是履职之魂。

  “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把权力关进制度铁笼和数据铁笼,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清除司法腐败,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在第二十一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周强院长将之总结为五年来人民法院工作发展进步的八个基本经验之一。

  五年来,人民法院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大审务督察、司法巡查工作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在法院系统回潮复燃。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惩处滥用职权、贪赃枉法、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广大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更加牢固。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五年来,全国法院大兴学习之风、调查研究之风,不断提高适应新形势新挑战,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积极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切实提高法官正确认识和把握大局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和社会沟通能力。

  按照“好干部”标准,选拔了一大批事业需要、德才兼备的干部,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各级法院共培训干警241万人次,国家法官学院五年累计举办培训班442期,培训13.3万人次。建立挂职学者、法律研修学者、法律实习生制度,推动完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五年来,广大法院干警怀着对党和人民司法事业的无限忠诚,怀着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崇高追求,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忘我工作,甘当公正司法的践行者、司法为民的奉献者、司法改革的燃灯者,圆满完成繁重艰巨的工作任务,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法官的使命与担当,用忠诚乃至生命谱写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壮丽篇章。

  (七)人民法院积极配合我国外交大局,全面开展国际司法交流,传播法治中国的好声音、好故事、好形象,进一步扩大了中国司法的国际影响,中国法院“朋友圈”越来越大。

  2017年9月26日,甘肃敦煌,丝绸之路(敦煌)司法合作国际论坛盛大开幕,与会各国嘉宾高度评价中国法院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等取得的成就,表示希望同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联系,分享彼此经验,开展更加广泛深入的司法交流合作,推动与中国的友好关系不断深入发展。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积极配合我国外交大局开展的国际司法交流活动,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对外司法交流合作举措频频的一个缩影。

  自2013年秋天,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即“一带一路”倡议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与“一带一路”沿线许多国家司法机构开展多种形式务实合作,取得丰硕成果。

  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与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最高司法机关及18个国际组织、区域性组织建立了友好交往关系,与36个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和2个国际组织签署了合作协议,加强与联合国国际法院、各国最高法院及世界贸易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银行等重要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中国法院“朋友圈”越来越大。

  五年来,中国法院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已成为司法新常态。举办两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金砖国家大法官论坛暨2015博鳌亚洲论坛环境司法分论坛、中国—中东欧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丝绸之路(敦煌)司法合作国际论坛等大型国际司法会议,积极向国际社会展示我国法治建设成就,立足司法领域促进全球治理。

  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怀抱开放包容的心态,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与各国司法机构加强合作与交流,在更大范围内整合司法资源,促进共同繁荣发展。积极开展法官交流培训,党的十八大以来共举办12期外国法官培训班,培训来自4个大洲8个国家的法官260名,法治中国的好声音、好故事、好形象获得世人点赞。

  (八)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创新接受监督方式,健全接受监督机制,拓宽接受监督渠道,以监督促进人民法院工作发展。

  为了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人民法院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接受监督,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广泛汇聚民智,充分发挥司法职能。

  五年间,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负责地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紧紧依靠人大监督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深化司法公开、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等情况,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积极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改革试点。

  五年间,最高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列席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将意见建议充分反映到司法解释、司法政策中;召开承办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381件,听取代表意见4530人次;办理政协提案539件,走访接待全国政协委员620人次,配合全国政协和有关民主党派中央就司法体制改革等进行专题调研。

  五年间,最高人民法院每年开展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调研座谈、列席审委会等活动;每年召开与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通报人民法院工作,听取意见建议。

  五年间,人民法院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规定,规范执行行为,依法审理抗诉案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发布检察公益诉讼司法解释,落实立法修改精神,完善中国特色公益司法保护制度;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与国家监察的有机衔接。

  五年间,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切和对正义公平的期待,充分重视联络工作。周强院长指出,联络工作是人民法院自觉接受监督、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是直接倾听人民群众呼声的重要渠道。以媒体融合发展为契机,人民法院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及时发布司法信息,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过去的五年,人民司法事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实践证明,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是正确行使审判权的保障,是人民法院工作健康发展的保障。

  回首过去,成绩来之不易。

  回顾历史,经验弥足珍贵。

  五年来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核心和全党核心的掌舵领航。

  时光如水,不舍昼夜;伟大事业,只争朝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历史已经翻开崭新的一页。

  在这个饱含希望的春天里,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法院必将汇聚起更加奋勇前进的磅礴伟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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