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扎根沃土 服务乡土中国
人民法院司法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综述
2018-03-09 09:26:1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珊珊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科学制定规划,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依靠改革创新壮大乡村发展新动能。

  农业、农村、农民,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农村发展发表重要讲话。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度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期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遵循。2018年2月4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公布。

  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乡村振兴战略的宏图,就是让农民群众真正富起来,享受幸福生活。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二十字方针,为农村发展指明了目标和方向,而这一切都离不开法治的保障。

  依法妥善审理涉农案件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基层治理已经步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不可忽视的是,乡村仍然是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在城镇化加速推进过程中,乡村一方面社会矛盾多发高发,另一方面又面临着法治力量不足、村民法治意识淡薄的困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伟认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是要抓住三个字——人、地、钱。其中,“地”就是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三权分置制度。妥善审理涉及农村承包地、宅基地三权分置案件,是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农案件,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职责所在。

  同时,妥善审理破坏农村社会秩序、扰乱农业市场秩序、危害农村投融资环境等刑事案件,妥善审理涉及农村产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科技创新、劳动就业保护等民事商事案件,妥善审理涉及农地征收征用、乡村规划建设、农村经济管理等行政案件,是新时代人民法院践行依法治乡的重要职责。

  乡村绿色发展也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粗放式发展方式带来环境被污染破坏等后果,部分乡村也未能幸免。

  全国政协委员刘卫昌接受采访时谈到农村垃圾物综合治理的问题:“农村聚集的植物垃圾、动物垃圾,都需要综合治理,可以转换为沼气,进行再利用。我觉得乡村振兴首先就是把农村的环境治理好,把废变成宝。”

  提升乡村绿色发展的制度化、法治化水平,需要人民法院通过刑事、民事、行政等审判手段,推进农村生态保护制度、生态补偿机制的全面建立。同时依法监督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坚决惩处破坏农业资源、生态资源、生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着力保护农民、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因环境资源违法行为受到损害的权利。

  平安乡村、绿色乡村离不开法治的维护与保障。法治建设的根基在基层、薄弱区域在乡村。建设法治乡村正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而以法治保障乡村有效治理,正成为夯实基层基础的固本良策。

  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

  在广大农村地区,乡土人情和法律秩序的碰撞,在化解乡村矛盾时,不得不考虑渗入乡村生活方方面面的各种风俗、伦理与人情。在情理法之间寻找结合点,始终是基层治理法治化过程中绕不开的课题。

  “人民法院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更加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桃花源街道天山堡村委会主任冉慧认为,在加强与政府、基层组织、行业协作的同时,要注重社会治理方式和方法的创新,推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将更多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一线。

  人民法院如何在乡村法治中发挥审判职能?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人民法院要依托乡村治理新体系,多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乡村干部、司法协理员、人民调解员等多种力量,运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共同化解矛盾纠纷。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从辖区各乡镇、兴隆管委会聘任20位调解专员,化解矛盾纠纷。

  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联合司法、妇联等部门,整合以女性人大代表为主的基层解纷资源,组建惠女调解员队伍,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成效。

  四川省米易县特色生态农业近年来稳健发展,与农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案件也随之增多。当地法院结合农村经济落后、少数民族聚居等特点,因地制宜采用诉非衔接、调解前置等方式,妥善审理乡村各类案件。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米易县普威镇独树村党总支书记王永兰对此感受颇深:“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深入偏远山区开展巡回审判,通过生动的普法宣传为农民排忧解难,努力为当地特色生态农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

  落实便民利民措施

  乡镇人民法庭作为法院组织体系中最基层的单位,审理的案件中最常见的是婚姻家庭、相邻关系、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基层法庭的建设,近几年来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王萌萌是一名大学生村官。大学毕业后,她来到安徽省定远县吴圩镇西孔村担任村支书已有5年。她在参观定远法院炉桥人民法庭时看到,诉讼服务站、科技法庭、调解室一应俱全,法庭“一站式”便民服务、多元解纷的积极探索、基层党建规范化等工作均井然有序的开展。

  法学专业出身的王萌萌在几年的工作经历中切身感受到,“法律在当前农村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村民们都很重视自己的权益是否得到公平公正的保护”。

  近几年来,人民法院综合运用互联网、手机短信平台等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手段,搭建涵盖立案、审判、执行的全方位便民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民事简易程序的功能,深化诉讼服务机制,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及时得到实现;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给予必要帮助。

  在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人民法庭实行法庭审理与巡回审理并举的方式,最大限度地为民提供便民司法服务。

  美丽乡村的法治图景正在被绘就,未来的路更加值得期许。

  (人民法院报记者陈小康、姜郑勇、周瑞平,人民法院报通讯员谢春艳、陆萍对本文亦有贡献)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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