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维修店职员盗窃客户13万余元获刑一年
2018-03-12 16:17:52
     中国法院网讯 (黄硕)  苹果手机维修店店员肖某维修手机时从客户微信、支付宝及QQ账户转账13万余元。鉴于肖某如实供述、家属积极退赔同时获得被害人谅解,3月1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肖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2000元。

  2017年11月22日至11月24日期间,肖某在苹果手机维修店,以维修手机为由,通过获取被害人刘某开机密码后开通指纹免密支付等方式,从刘某微信、支付宝及QQ账户内向其个人账户转款共计130 996元。11月26日,肖某家属赔偿刘某131 000元,刘某对肖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法制观念淡薄,窃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因肖某有自首情节,家属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被害人谅解,故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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