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纪执法相贯通 实现监察全覆盖
——辽宁代表团审议监察法草案综述
2018-03-17 14:26:5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 婧
  3月13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辽宁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代表们一致认为,草案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实践经验,必将为反腐败工作开创新局面提供重要政治和法治保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说,监察法草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与宪法修改保持一致,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实践经验,是一部高质量的法律草案。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唐一军也表示,制定监察法,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对于创新和完善国家监察制度,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全国人大代表、中央纪委原副书记吴玉良认为,制定监察法,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实现国家监察全覆盖,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形成合力,必将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代表们对监察法的实施提出了一些建议。许安标代表建议,抓紧修改完善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国家机构方面的组织法等相关法律,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廖建宇代表说,建议切实做好对监察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增强公职人员接受监督的意识。杨忠林代表表示,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要学习好遵守好推动好监察法贯彻实施,在党委领导下,通过立法决定任免等工作,全力支持和保证监察机关开展工作,保证监察工作始终依法依规进行。王德佳代表建议,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依托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践成果,健全和完善监察法及相关法律,采取多项有效措施进行普法教育,在执法机关和执法对象中实现普法教育全覆盖。

  代表们认为,监察法的制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必将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郝春荣代表说,监察法的颁布实施,必将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必将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必将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成效,必将增强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赖,必将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白雪峰代表说,草案充分体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体现依法治国、依法反腐理念,体现我们党正风反腐的勇气和智慧。

  来自基层的吴艳良代表表示,监察法通过后,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战略谋划和决策部署,带领村干部、党员、群众学习法律,提高农民法治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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