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恶意欠薪 加强司法救助
——人民法院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综述
2018-03-19 11:32:2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乔文心
  一直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曾多次就此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近年来,人民法院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保障农民工权益、开辟绿色通道、严惩拒执犯罪、开展法律援助等,为农民工撑起法律保护伞。

  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到,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推广河南、湖南、四川等法院破解农民工讨薪难经验,依法惩处恶意欠薪行为,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294.4亿元。

  为农民工维权开辟绿色通道

  近年来,对于涉农民工维权案件,人民法院畅通立案绿色通道,及时审查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重点排查建设工程纠纷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纠纷等案件以及涉及部分政府项目纠纷中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快立、快审、快结;对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安排人力、物力,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确保执行到位。

  部分法院还积极推行网上立案、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巡回办案等,最大限度方便农民工诉讼,减轻群众诉累;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小额速裁、先行判决、先行调解、先予执行、大案难案院庭长带头办等,用最短的时间让农民工实现权益。

  针对部分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低,难以进入司法程序解决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第二中学校长庹庆明表示,应依法打击源头性欠薪,建议欠薪行为如构成恶意拖欠工资或者有诈骗嫌疑,应当依法由公安机关介入开展经济犯罪侦查,或者由受害农民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源头打击欠薪行为。

  强力执行严惩拒执

  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的全国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审判执行专项行动让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凤凰乡河伯潭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杨莉印象深刻。

  “人民法院将触角延伸到基层,重视保护农民工权益,赢得了群众的赞同和认可。”杨莉说,“建议法院将此项活动常态化,并在各地积极开展送法进农村、送法进工地、送法进车间等系列普法活动,让农民工知法懂法的同时有渠道维护合法权益,感受司法的温度。”

  对于拒不执行判决方面,各地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主动与公安检察机关协调沟通,一方面坚决支持申请执行人依法提起刑事自诉或依法公诉,一方面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将欠薪不还的“老赖”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其处处受限,寸步难行。

  “目前建设领域挂靠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等问题仍未得到根治,保障农民工等群体工资支付仍然面临较为严峻的形势。”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党组书记兼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行政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戴元湖表示,各地目前也在不断创新欠薪治理体制机制,如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保证金、失信联合惩戒等制度。

  “这些有益探索亟待提炼总结并以法律形式予以固化。”戴元湖表示,法院应与有关行政部门共同协调建立欠薪联动处置机制。

  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光靠法院是不够的,还得从劳动者自身着手,必须要让劳动者知法懂法,了解自己在用人单位劳动时应当享受的合法权益,只要劳动者本人的法律知识多了、维权意识强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就不易被侵害了。”全国人大代表,东风集团神龙汽车有限公司钣金返修工杨祉刚建议,司法部门要以案释法,抓好普法工作,为减少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打下基础。

  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多部劳动争议案件适用的司法解释,细化对农民工的司法保障。2017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出台了《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工作,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共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各地人民法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涉农民工案件中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免收诉讼费、执行费等。各地法院还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其他保障农民工权益的工作,如河南法院从2015年开始,将保护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与农民工讨薪活动一同安排部署,实现了对农民工及其家庭的全方位保护。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局长徐诺金建议,应对当前有关农民工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特别是基层农民工的意见,将一些不适合的条款进行重新修订。以修改和调整后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为基础,出台进城务工人员权益及就业保障条例,纳入涉及农民工权益及就业保障等事项。
责任编辑:王娜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