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表彰“我最喜欢的执行法官”
2018-03-20 08:50:4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罗书臻
  为充分展现新时代执行法官的精神风采和工作成果,最高人民法院与新华社于2017年联合开展了“我最喜欢的执行法官”推选活动。在各级人民法院及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下,近日推选出河北省盐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李立华等10名同志为“我最喜欢的执行法官”,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于洋等23名同志获得“我最喜欢的执行法官”提名。

  这些同志长期奋战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一线,他们热爱司法事业,坚守法治信仰,不畏艰辛、敬业奉献,积极投身解决执行难攻坚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以实际行动赢得广大群众的赞誉,是广大法官特别是执行法官的学习榜样。

  根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决定,授予李立华等10名同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对于洋等23名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决定指出,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受到表彰的同志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开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刻把握新时代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深化执行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狠抓过硬执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能力水平,坚决如期打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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