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法院公开审理运输毒品案 师生零距离旁听
2018-03-20 11:10:11
     中国法院网讯 (刘荣廷 杨楚楚 胡燕梅)  近日,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法院院长龙世德、员额法官龙本坤与人民陪审员杨先德到锦屏县三江中学公开巡回审理一起运输毒品案。此次巡回审理中,锦屏县委政法委相关领导及该校2000余名师生等“零距离”旁听了此案的审理。

  据悉,2017年6月21日,被告人刘某与吴某(另案处理)事先通过电话联系后,刘某携带59.9克甲基苯丙胺前去与吴某会面,路上被民警抓获。庭审中,经过法庭举证、质证、调查核实、辨认、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相关环节后,经合议庭评议,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无视国家法律,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定性准确。法院遂当庭以被告人刘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千元。

  庭审结束后,师生们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庭审和法制宣传禁毒教育课,对毒品“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今后一定告诫家人和朋友要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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