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合作走出司法便民新路子
——昆明厦门两地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探访
2019-01-20 09:10:0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白龙飞
  李曰福在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做了整整30年法官,他有个心愿,就是只需坐在审判庭上敲槌断案。以前他总感觉时间不够用,开庭、送达、取证、制作法律文书、调解等都得自己完成,他恨不得把自己掰成两半。可自从2015年昆明市明信公证处派公证员参与到法院的司法辅助工作后,李曰福觉得这个心愿越来越近了。

  2018年,作为官渡区法院速裁中心的法官,李曰福带领的5人速裁团队交出了结案1100多件的成绩。“这与公证机构的参与密不可分。”李曰福说。

  自2017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在北京、福建、云南等地开展试点以来,全国已有190个公证处与200多个中级、基层法院对接,开展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近日,记者又相继走访了昆明和厦门一些法院,发现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带来的实效正在法院落地开花。

  司法跨界协同产生良好化学反应

  昆明市明信公证处主任段伟坦言,当初和官渡区法院促成合作,自己的初衷就是想“锻炼队伍”。

  自2015年立案登记制施行以来,大量的案件涌入法院,段伟在一次和法院的工作人员聊天的过程中,了解到法院突出的人案矛盾,段伟想何不让公证员参与到法院的事务性工作中去,既能减轻法院负担,又能让自己的队伍通过接触各类案件提高业务水平,更好服务公证工作。

  双方经过沟通,于2015年12月达成合作协议,官渡区法院联合昆明市明信公证处首创以公证员中立性调处的形式成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服务基地”,由明信公证处派驻6名工作人员到法院开展送达文书和接受委托中立性调解矛盾纠纷。

  “我们的公证员都是过了司法考试的,专业程度毋庸置疑。”段伟表示,从服务基地成立开始,派驻法院的公证员以高水平、高效率的业务能力,让法院对公证机构的价值有了新的认识。短短一年时间,6名工作人员完成送达1745件,诉前调解638件。

  2016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与公证机构的对接,支持公证机构在送达、取证、保全、执行等环节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同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再次强调要推动包括公证机构在内的各类治理主体发挥预防与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促进纠纷的诉前分流。已经走在前面的官渡区法院尝到了甜头,决定与明信公证处展开更加深入的合作。

  2016年11月,双方成立“调解服务中心”,将其作为推动公证融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内部职能机构。

  2017年6月,双方将“调解服务中心”更名为“司法辅助中心”,进一步扩大规模。官渡区法院在审判大楼一层左侧专门为明信公证处划出3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分设“公证调解”“公证保全”“调查取证”等6个窗口,供公证处派驻的38名工作人员办公。

  “38人上下班都在法院,全面参与法院的司法辅助工作,从送达调解到执行,公证人员无处不在。”明信公证处司法辅助中心主任谭睿说,仅2018年前11个月,公证处就为官渡区法院公证送达超过1万件。

  官渡区法院副院长缪宇向记者介绍说,2018年官渡区法院首次实现新收案件增速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并呈现未结案件存量低、法官人均结案增长、结案率增长的良好态势。“我们还是昆明主城区基层法院中唯一一家未结案件下降的法院,下降了10%,这在公证机构没有参与进来前,是不敢想象的。”

  调解起步不断延伸辅助职能触角

  2018年12月18日,一起解除买卖合同纠纷案正在官渡区法院内的“司法辅助中心”调解室进行。

  昆明市某房产公司为不影响回款,要求业主李某尽快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一开始被李某拒绝了。随后该房产公司将李某诉至官渡区法院,在双方的同意下,案件被分流到“司法辅助中心”。

  调解由明信公证处金牌调解员张秋月主持,大约半个小时,当事人双方即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配合原告去昆明市房管局办理注销合同相关手续。

  记者在调解室看到,一本厚厚的台历上,2018年10月至12月的工作日中写满了张秋月的工作笔记,上面清楚标记着时间、当事人姓名、案件进展情况等信息。

  “当事人来立案,凡涉及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纠纷的,在其同意的情况下,案件都会被分流到‘司法辅助中心’进行调解。” 明信公证处司法服务部部长刘文兵表示,公证处工作人员的工作质效与绩效挂钩,有效挖掘了工作人员的个人潜力,很多公证员都凭借自身的能力,达到了金牌调解员的标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很多当事人也非常愿意走公证参与调解这条路,一方面节约了诉讼成本;另一方面减少了时间、精力的投入。例如民间债务纠纷,诉讼时间较长,当事人往往还需要支出律师代理费、保全费、鉴定费及诉讼费等,如果公证介入调解,并且出具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公证文书,使得部分民间债务纠纷可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据统计,官渡区法院共入驻8个调解组织,公证调解的案件数是其他调解组织总和的4倍之多。2018年以来,公证调解已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700件,极大地减轻了法院的负担。

  智能集约化管理为送达插上信息化翅膀

  福建厦门是改革创新的热土,有着“中国大陆庭审第一槌诞生地”美誉的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在各项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中也走在前列。

  2018年12月21日上午,记者来到由思明区法院与厦门市鹭江公证处合作创设的“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中心”,一派忙碌的景象不亚于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

  据了解,思明区法院年收案3.8万件,“送达难”问题一直困扰着该院。“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中心”公证人员林雅婷利用由鹭江公证处研发的手机端APP,向记者演示智能公证送达如何破解思明区法院的送达难题。

  手机屏幕上,思明区辖区分片显示不同密集程度的红色标记点,随着送达员的送达成功,红色标记点会随即消失。

  “系统会自动将某一辖区比较密集的送达地址发送给某一个送达员,由其进行送达。系统自动规划最优送达路径,导航指引。如果遇到当事人不在家的情况,送达员可至居委会或者物业了解当事人的居住情况。”林雅婷介绍说,2018年,“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中心”累计集中送达案件约2.4万件、13万次。

  思明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刘亚乐表示,以前思明区法院各庭的送达任务都交由各庭的法官和书记员,人员分散,效率低下,浪费司法资源。自从鹭江公证处依托信息化全面对接法院立案信息,对电话送达、邮寄送达、上门送达等进行集约管理,区域包片、流程跟踪、定岗定责,有效提升了送达效率。

  结合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还联合鹭江公证处探索诉前送达与诉后送达工作衔接模式,改变以往“送达只在立案后”的思维方式,在诉前调解环节经公证机构进行送达的在正式立案后可被认可。

  专业辅助提升执行质效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决胜之年,为践行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努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判决。2017年底,翔安区法院与鹭江公证处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鼓励公证机构全面参与到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中来。

  公证人员参与到法院的执行队伍中,对张阿剑的感触最深。

  张阿剑是翔安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2018年以前,法院每次开展腾房工作,都由张阿剑带领一名书记员进行财产的清点登记。

  “虽说清点登记工作是收尾工作,但是这是最耗时的工作。有时候发现屋内卷着一双袜子,塞着一只鞋,也不知该不该登记。” 张阿剑无奈地笑了笑。

  2018年,鹭江公证处派驻法院后的工作重心转为执行辅助工作,公证人员积极参与到法院的执行工作中,协助执行干警进行冻结、查封、扣押、清点等工作。

  在2018年12月初翔安区法院开展的系列腾房行动中,执行干警的队伍中多了3名公证人员的身影。执行过程中,翔安区法院委托公证人员进行现场公证并全程录像。在法警进行清场后,3名公证人员根据公证标准,对房间物品进行清点登记。

  张阿剑说:“公证没有介入前,一天都未必能腾完一个房,介入之后,我们1个小时完成前期工作,即可立即赶往下一个现场。清点登记工作交由公证人员来做,一天下来,我们能腾三四个房。”

  数据显示,张阿剑所在的团队3人,公证介入前的2017年结案2806件,介入后的2018年结案3717件。

  在执行事务中,厦门、昆明两地法院和公证机构还积极探索法院司法拍卖辅助事务。

  鹭江公证处除提供拍品推介、拍照、带领看样等基本辅助事务外,还可提供代办产权过户、缴税、办理贷款等延伸辅助事务。

  明信公证处于2018年创新推出“安心拍”服务,宣传推广法院的拍卖房产信息,帮助当事人参加法院拍卖房产的竞拍,指导当事人规避法律风险,成功竞拍后一站式办理拍卖房产贷款、代办拍卖房产过户的全流程服务。该服务实施以来,法院拍卖房产的关注度增加34%,“一拍成交”率达100%,拍卖成交溢价率高达133%。

  连日来,记者在走访中看到听到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合作机制越来越顺畅,合作已经成为大势所趋。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取得的明显成效,使司法机关和公证机构产生了公正、公信和效率的叠加效应。“让法官回归审执主业,让辅助事务分离归集,实现多方共赢,奋力踏出一条司法便民的新路子。”对此,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成全充满信心。
责任编辑:李宁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