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法院多管齐下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2019-03-22 08:49:1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汪怡潇
  3月20日下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自2018年1月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对黑恶势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字当头,依法应当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据统计,截至3月19日,全省法院判决生效的涉黑恶犯罪案件中判处财产刑金额为733.55万元。

  在坚持依法严惩不动摇的同时,要求全省法院注意正确区分涉黑恶犯罪与普通刑事犯罪,正确区分涉黑恶犯罪案件审理中的主犯与从犯、罪与非罪,切实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今年初,贵州高院组建了刑事审判第四庭,成为专门负责涉黑涉恶案件的刑事审判庭。为确保案件审判质量,全省法院确定了42名刑事审判专家和92名刑事审判业务骨干,并邀请贵州大学3名教授为特邀专家,组建了扫黑除恶专家库。要求全省法院重大涉黑恶案件要由院庭长担任审判长进行审理,如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李志强担任审判长一审开庭审理了龚祥友等18人涉黑案。

  为确保刑事审判人员准确理解政策、准确适用法律、准确依法办案,贵州高院组织开展8次全省扫黑除恶专项业务培训,近期还将印发《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基本证据指引》,确保刑事审判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

  据通报,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贵州高院迅速作为,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全面纵深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对全省法院开展专项斗争的各个环节、步骤、要求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推进。

  全省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面建立一案一通道、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建议等“九个一”案件审理工作机制和一案一追踪、一周一检查、一月一通报等“五个一”工作管理机制,在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工作中抓好司法监督管理,确保审判质量和效率,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推进。

  全省法院深入剖析社会治理的新隐患、新矛盾、新特点,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建议,运用司法建议拓展审判效果。目前,针对案件审理中反映出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已发出司法建议11份。

  本次新闻发布会还发布了8个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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