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招聘公告
2019-06-05 18:08:20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根据工作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批准,第六巡回法庭拟招录聘用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德才兼备原则;

2.民主公开原则;

3.公平竞争原则;

4.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报名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4.具有报名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等其他条件;

5.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身体健康;

7.本地长期居住者优先;

8.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优先;

9.服从分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在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具体要求

(一)书记员(2-4人)

1. 年龄一般在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至1999年7月1日期间出生);

2. 全日制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3. 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100字以上,准确率不低于90%;

4. 具有法院书记员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安保人员(4-5人)

1. 年龄一般在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至1999年7月1日期间出生),限男性;

2. 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具备与司法警察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裸眼视力1.0以上,无影响从业的身体情况;

4. 身高175厘米以上;

5. 中共党员、优秀退伍军人及具有法警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司机(1人)

1. 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限男性;

2.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高中以上学历;

3.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患有妨碍安全驾驶车辆的疾病;

4. 具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B1型车辆以上准驾记录人员;

5. 具有政府机关驾驶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报名

每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请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文件按照顺序编号整理成压缩包格式,邮件和压缩包均以“姓名+应聘职位”命名,发送至邮箱liuxuncourt@163.com,并在现场确认及面试时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以供核对。

1.《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各阶段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报考安保人员岗位的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纪录证明》。

4.报考司机岗位的需提供本人驾照等有关材料。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6月18日18:00。

五、资格审查和考试

1.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将通知通过初步审查的人员进行现场确认,并发放准考证(未通过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书记员岗位需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安保人员岗位需通过体能测试。

2.根据成绩,确定面试人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职业能力测试、面试人员名单均通过“第六巡回法庭”微信公众号发布。

六、体检和考察

1.按照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七、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2年,派遣到位于陕西西安的第六巡回法庭工作。合同期满后,表现优秀者可以续签。

八、工资待遇及其他

各类聘用制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各类聘用制人员转正后工资薪资标准参照西安当地法院同等条件人员标准执行,并按年限定期调增工资,根据考核成绩发放绩效考核奖金。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报告条件或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招聘咨询电话:010-67554622梁女士;

招聘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6:00-17:30

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

2019年6月5日

附件: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

责任编辑:庞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