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某某等申请执行莆田市某房地产公司等借款纠纷系列案件

----莆田中院引入战略投资者帮助盘活被执行企业资产
2020-01-02 14:53:37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摘要】

  本案被执行人莆田市某房地产公司是有着十几年历史的企业,员工上千人,因一时投资决策失误,资金链骤然断裂,债务缠身,债权人纷纷诉至法院。莆田中院强化府院联系,主动沟通协调,积极引入第三方战略投资者,盘活被执行人资产,依法妥善采取执行措施,推动案件执行和解。

  【基本案情】

  在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莆田市某房地产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未结执行案件有491件,申请执行标的本息近30亿元,法院依法查封了该公司名下的财产,但该公司某房地产项目因资金链断裂面临“烂尾”的风险,且拖欠工程款造成工人多次信访,如果简单实施查封、拍卖等强制执行手段,不仅可能会造成系列案件无法全部受偿,购房业主利益得不到保障,且企业也会面临破产,无法清偿工人工资,给当地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莆田中院深入走访调查后发现,该房地产项目有楼盘34.78万平方米,预计销售额可达40多亿元,但被执行人因资金困难,将上述楼盘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上海某房地产公司,抵押金额本金达5.75亿,相关案件已经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进入执行程序。鉴于被执行公司资大于债,只是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莆田中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维护非公经济主体的经营稳定”的要求,积极寻求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召集了市国土、规划、住建、消防、金融办、商业银行等相关部门多次研究部署,推动莆田市某投资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向被执行人分期注资5亿元用于楼盘复工。

  另外,莆田中院多次与上海高院、上海某房地产公司沟通协调,上海高院同意暂不拍卖已查封的地块,上海某房地产公司同意把涉案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分期置换为莆田市某投资集团。上海某房地产公司与莆田市某投资集团双方签订协议,由莆田市某投资集团先行向其支付1.5亿元,有关银行则向上海某房地产公司出具为期一年的保函,置换出原抵押于上海某房地产公司的项目土地使用权,之后以该土地使用权证书向银行融资并投入该项目建设。在此基础上,莆田中院根据当事人达成的和解协议,通过以房抵债或用售房款还债等形式,消灭前期债务。目前被执行人已经完成了融资,市政府将涉案房地产项目中的三幢楼作为莆田市引进人才公寓楼盘,有力推动涉案项目的销售。在此基础上,莆田中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和解协议,已陆续通过以房抵债或售房款形式有序偿还债权人,促使491件系列执行案件逐步得到妥善处理。该系列案件的解决,使得涉案房地产项目400多户购房户的房产得到交付,同时带动被执行人其它楼盘3425户业主的产权证件办理,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亿多元,顺利平息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安定稳定。

  【典型意义】

  近年来,因房地产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房地产项目“烂尾”现象时有发生,引发拖欠借款、工程款以及商品房销售合同违约等一系列纠纷,涉及的利益主体众多,涉案标的巨大,解决问题的难度大,对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如何既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又能够使房地产项目得以盘活,让商品房得以交付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重大难题。本系列案件的有效化解,是莆田中院解决涉金融案件“清理与拯救并重,要当好困境企业的医院”工作思路的生动体现,也是着眼服务大局、灵活运用善意执行手段的形象展示,更是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的有效成果。莆田中院多方联动、积极协调,盘活不良资产,避免了房地产项目“烂尾”的金融风险和社会矛盾的激化,得到了各界的肯定,为处理同类案件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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