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
2020-01-08 08:24:3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曹守晔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

  发布时间  2019年6月4日

  上榜标签  为正确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严格保护生态环境,依法追究损害生态环境责任者的赔偿责任。

  内容引导  该《规定》共23条,主要内容有:明确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的受理条件;规定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的司法确认规则。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全面试行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和实践支持。

  点评:该《规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以我国宪法、民法(物权、侵权责任)、环境保护法以及污染防治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和关于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政策为根据,以当前我国生态环境损害问题为导向,以指导各级人民法院正确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严格保护生态环境,依法追究损害生态环境的修复和赔偿责任为目标。该《规定》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健全融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普通环境侵权甚至刑事诉讼在内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特别是推动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协力生态环境损害政策,对完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政策体系,确保生态环境司法公正权威,全面加强国家自然资源和生态平衡、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司法保障,增进人民群众对美丽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对文明美丽中国的信心,乃至于对进一步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随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生态文明建设政策的进一步落实、科学规定了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的民法典的颁布以及《规定》的进一步实施,在全国初步构建损害追责、修复有效、赔偿到位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逐步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步伐是不可阻挡的。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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