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案例第122号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打造全流程智能送达模式破解“送达难”

2020-01-20 01:04:39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为有效破解制约司法质效的“送达难”问题,嘉兴法院在浙江高院指导下,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积极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与送达机制创新的结合点,建立全流程无人工介入的智能送达平台,提供了“大数据集成、全流程智能、多平台互联”的浙江方案和嘉兴模式。平台于2019年7月上线运行后,累计线上发起送达133000余件次,综合送达成功率95%以上。

  一、突出大数据集成,送达地址检索从“被动查找”向“主动推送”转变

  嘉兴法院依托浙江高院大数据平台,发挥其海量数据规模、快速数据流转、精准数据提取等优势,构建起最完整的送达地址库。一是对内囊括海量历史送达数据。平台深度嵌入审判执行信息系统,智能导入全省法院历史送达数据,精准建立当事人送达地址数据库,并实时更新数据信息,有效解决因送达地址更迭频繁而产生的“找人难”问题。二是对外联接各大平台数据。与掌握大量数据信息的部门、机构密切协作,突破“信息壁垒”,目前已对接各主要互联网平台、公安户籍及交警部门相关信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三大电信运营商登记信息、律所及银行保险行业预先登记信息、诉讼服务平台验证信息等。三是智能配置优先送达地址。采用送达地址确认前移的管理模式,立案后抓取受送达人地址信息,按照优先级顺序,先向受送达人活跃手机号发送地址确认信息、规范告知权利义务。在发起送达任务时,有效避免重复发起、无效发起,显著提升了送达准确性和合理性。

  二、突出全流程智能,送达任务推进从“人工介入”向“自动触发”转变

  嘉兴法院通过智能化技术运用,实现送达全流程“机器换人”,减负增效效果明显。一是智能识别送达任务。在案件周期的每一个送达节点,均自动发起送达任务,并实现“三个精准”。首先,精准识别当事人诉讼代理情况,从业务逻辑角度出发,对有代理人的当事人,向其代理人发起文书送达;其次,精准识别是否为智能送达反向清单,智能过滤保全案件和不予受理案件的推送,避免产生因文书送达不当,导致当事人转移财产等风险;再次,精准识别节点文书,对每一个案件节点,提取并整合打包相应文书,防止过多打扰当事人。智能送达上线后,文书送达时效由原来的3至10天变为瞬时可达,直接带动各审执环节提速增效:2019年1-11月,嘉兴法院同期结案率99.84%,自动履行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等质效指标均居全省第一。成功的线上送达接近零成本,极大降低了财政支出。二是智能选择送达方式。平台自动检索受送达人属性并选择送达方式,对已确认地址的受送达人,直接向确认地址发起送达;对标记规避情形的受送达人,按照法律效力级别向推定地址发起送达;对一般受送达人,则按地址活跃度发起送达。三是智能判断送达结果。完善“送达-反馈”逻辑回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确认地址、规避情形设置特别效力判断规则,由平台自动验证各流程的送达反馈信息,判断送达成功则将送达回证反馈至法官办案系统,判断送达失败则进入下一流程,直至公告送达。

  三、突出多平台互联,送达工作模式由“单线推进”向“多管齐下”转变

  智能送达平台实现与邮政平台、公告送达平台、律师办案平台等多平台互联互通,构建线上与线下立体融合、送达端与接收端有序互动的工作模式。一是联通邮政、公告送达平台,发挥线下兜底作用。线上送达穷尽后,先自动推送至邮政邮寄平台进行线下送达,并按照智能送达平台预设的规则反馈邮寄结果。浙江高院与省邮政达成战略合作协议,授予邮政人员留置送达权限,采取“特投”服务,有效提升送达效果,送达人员可通过移动终端反馈送达现场照片、定位等信息,按规范反馈结果。相应的电子材料反馈至智能送达平台后同步推送至法院案件管理系统,法院干警足不出户即可掌握送达一手信息,并直接将电子材料整理入卷。目前,平台已自动转递至邮政送达24000余次。此外,邮政反馈三次投递未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公告送达内容,由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自动推送至浙江法院网、“浙江公告”公众号等公告送达平台刊登。二是联通“律师镖局”,提高律师参与度。智能送达平台与律师办案系统“律师镖局”直接对接,自动将电子诉讼文书推送至律师镖局,律师可阅读、下载,相关接收信息自动生成并反馈至法院办案系统。律师还可依托平台进行网上立案、远程阅卷,极大便利了执业活动,嘉兴全市1200余名律师对此给予一致好评。三是对接司法区块链,为智能送达规范性背书。智能送达模式对地址的获取更加主动,需要对当事人通过各种途径提供送达地址的行为进行认证固定。同时,也需要防范送达流程中可能发生的法院工作人员不当干预、邮政等社会服务不规范等问题。通过对接司法区块链,利用该技术分布式存储、不可篡改的高可信度,对当事人行为和送达全流程上链存证,倡导诚实守信的诉讼风气。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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