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陈永森案四个小故事

2020-08-19 10:25:06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企业被逼倒闭,事主远走他乡

  2004年,一名外省籍女事主怀揣创业梦想只身来到深圳市,在福永街道投资100多万元开办一家小企业,但创业不久即遭遇噩梦,被陈永森涉黑组织成员不断通过滋扰、逼迫等手段索取“保护费”。该女事主无力反抗,只得委曲求全,在亏掉了所有积蓄、被迫关掉企业后,惨痛离开深圳,远走他乡。直到案件收网,警方鼓励市民举报,她才来到了深圳市公安局,对着办案民警痛哭流涕:“10多年了,虽然已经10多年了,我现在想起来,那种想死的心情都还有,你们打掉这个涉黑团伙,真的是为人民伸张了正义,为百姓扫出了一片朗朗晴天!”

  “漂白”身份,躲避法律制裁

  2012年“陈垚东涉黑组织”被查处,2013年潘卫洪、文润德被立案后,陈永森觉察到危机,刻意减少与组织成员联系,并利用其是沙井本地人的经济优势,成立福森房地产开发公司,企图“漂白”为正当商人。该团伙中仅有文润德等几个骨干成员认识陈永森,表面看来无直接证据证实陈永森与涉黑组织的关系,认定陈永森系涉黑组织领导者方面存在相当大困难。合议庭认真细致阅卷,从90年代沙井两帮社会人员持枪火拼事件中,发现陈永森作为被害人出现,于是调阅当年案卷材料作进一步审查,挖掘出“14K火拼事件”是陈永森涉黑组织的标志性事件,最终发现与陈垚东有关的“文照根被砍”事件等,梳理出陈永森早年在沙井招兵买马、争强斗狠、争夺势力范围等涉黑组成形成、发展的脉络,最终认定以陈永森为首的涉黑组织成立,真正做到坚持以审判为中心落实证据裁判,确保案件经得起检验。

  剥丝抽茧、凭借“三张借条”还原事实真相

  姚战胜是涉黑组织的重要成员,2007年因参与“崔北喜被杀”案之后逃离深圳10余年,直到2017年重新回到深圳。归案后,姚战胜一直辩称其离开深圳后从未与组织成员联系,是一个普通“打工者”。合议庭在审查“崔北喜被杀”案时发现此案已被判决的多名同案犯均有提及“出狱后,有打电话给姚战胜说这事已经了结”“转告姚战胜说可以回来了”等只言片语,但仅凭简单的言辞证据难以认定姚战胜与涉黑组织保持联系。经审查,合议庭敏锐地发现抓获姚战胜时扣押的三张借条十分可疑,要求公安提取原物移送。在进一步审查借条内容后,发现借款数额几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且借款人和出借人都非姚战胜,为何会在姚战胜处?于是法官立刻提审姚战胜,就借条之事反复询问,姚战胜在闪烁其词中终于露出马脚,承认利用原有的黑恶势力帮他人收债。

  庭审上的“昨日重现”,直面揭穿虚假辩解

  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是证明犯罪事实的有力证据,尤其在讯问被告人后,当庭播放,既能戳穿其谎言,又能从气势上击垮对方顽抗到底的心态。如2011年鑫湾宾馆寻衅滋事案,被告人刘天恒等三人到案后拒不认罪悔罪,认为该案已经取得谅解不可能再追究他们刑事责任。公诉人当庭播放了现场监控录像。监控录像显示被告人一伙有七八个人,酒后来到鑫旺宾馆前台开房,因被害人肖某没同意房费打折,一伙人就掌掴被害人肖某(案发时未满16周岁),跨过前台对被害人肖某拳打脚踢,撕扯被害人肖某的头发,在场的肖某父亲肖某和用身体护住自己女儿,也多处被打。在被同伙拉离现场后,被告人刘天恒等四五人去而复返再次对被害人肖某拳打脚踢,肖某被打到蜷缩在地上。在这伙人走后,被害人肖某才缓过神,一个人在前台放声大哭。案发过程虽不到10分钟,但观看这个过程像度过了几个小时,现场一片静默,黑恶分子这种欺凌弱小的行为,让每一个有正义感的人都不忍直视。肖某和父女得知该团伙被打掉后,立即站出来指证被告人刘天恒、唐庆法、张飞等人,并表示当初案件谅解是因为迫于他们系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不敢得罪,而非出于自愿。




 
责任编辑:王娜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