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好案例作用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21-02-09 08:52:0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龚晨航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的路径在于以案例为支撑,要发挥案例在人民法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作用,确保案例能够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载体与有效路径。

  案例的核心价值是对方法、理念的传扬和引导。对于司法者而言,案例是动态的法典与活法资料;对于社会民众而言,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精神、价值的鲜活教材。发挥好案例作用,有助于提升人民群众对执法司法的认同感和有助于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的路径在于以案例为支撑,要发挥案例在人民法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作用,确保案例能够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载体与有效路径。

  一、切实发挥案例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基础性作用

  要发挥案例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基础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理念具有共通性,展现了高度的法治文明,与法治基本原则极为接近,深刻体现了法治思维。今年施行的被称为人民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更是开宗明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立为立法宗旨之一,通篇以弘扬中华民族生生不息传统美德为归依,在法律制度下实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司法机关要研究掌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执法司法活动的指导意义,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实现法、理、情的深度融合。要发挥案例在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中的基础作用。各类执法司法案例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是社情民意的“风向标”,司法判决、典型案例作为公共服务产品,是进行国家治理的重要依据。要从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加强执法司法案例相关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标准,促进全社会良法善治。要发挥基层司法在加强法治与德治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农村地区法律供给,建立和完善解决乡村矛盾纠纷的新途径,加大诉调对接力度,进一步整合资源,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治理法治、德治建设中的支点作用,整合村社干部、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等基层社会力量,推动调解体系有序完善,用好法院推动建立的纠纷易解、易诉在线平台,力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重视乡规民约、善良民俗习惯的积极作用,创新便民利民举措,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合法利益诉求。

  二、切实发挥案例促进规则之治确立良好社会风尚的引领作用

  典型案例是最有价值法律规则的高度提炼,是善良风俗和道德风尚的准确反映。从海量案例中筛选具有重要法治建设意义、反映良好社会风尚的典型案例,可以更好发挥案例的引领作用,使案例本身的法治意义、社会功能最大化。近年来,社会广泛关注的“狼牙山五壮士”名誉侵权系列案、“电梯劝阻吸烟猝死案”等重大案件,表面看是个案,但个案背后涉及重大的社会道德和核心价值观问题,审理效果具有引领社会主义道德风向标的作用,其典型性不言而喻。实践中,要特别关注英烈人格利益保护、见义勇为行为人保护、紧急救助行为人保护等涉及良好社会风尚的典型案例,加大遴选和培育力度,准确地确立标杆,扩大宣传,充分发挥参考性案例、指导性案例等制度功能,对社会公众类似行为切实产生正向引导作用。

  三、切实发挥案例在运用法治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上的示范作用

  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反诚实信用等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在司法中要加大惩戒力度,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对见利忘义、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司法力度,让违法失信者受到严厉惩治。在审判中积极探索扩大惩罚性赔偿的运用,使违法失信行为付出极高成本和沉重代价。对失信败德者的违法惩治要汇集成执法司法案例,切实发挥案例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上的警示和示范作用,促进更多道德问题通过法律渠道有效解决。高度重视民事执行中的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共同对纳入“黑名单”的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