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火罪案发地庭审直播
浙江景宁法院以“法治云课堂”按下清明防火预警键
2021-04-05 14:47:27
 

  中国法院网讯(余建华 林海龙)在菜地里烧茅草,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看似平常的举动却藏着大隐患,这些陋习真要改!

  4月1日,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庭,走进百山祖国家公园东大门——英川,在案发地,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由烧茅草引发的失火案。县融媒体中心对案件庭审过程全程直播,县府办组织发动全县各乡镇(街道)、村社干部及群众近万人次,观看直播,以“法治云课堂”按下清明防火预警器,防患于未“燃”。 

  2021年1月,被告人林某在英川镇毛坑头自然村的菜地烧茅草时,由于操作不慎引发附近山场的森林火灾。经鉴定,该山场的森林过火总面积30.2158公顷,其中未成林地10.5194公顷、林地3.4555公顷。

  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的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其犯罪行为对国家森林资源造成破坏,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案发后,被告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认罪认罚,自愿承诺对森林防火进行巡查,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可以适用缓刑。最终判决被告人林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我真的非常后悔,为了图省事直接燃烧茅草,不但给大家造成了损失,还污染了环境。清明期间和以后我都会定期上山,用自己的例子进行森林防火劝导,希望大家能够原谅我!”庭审最后陈述环节,由于林某不会说普通话,由其儿子代为陈述。

  庭审结束后,景宁法院发出丽水市首张《生态服务令》。林某与村委签订承诺书,在森林禁火期及清明节期间,参与文明劝导禁止用火行为,并由村干部参与监督落实,由“毁林人”转变为“护林员”。

  在各乡镇的工作群里,大家表示:将庭审现场搬到案发地,并通过直播的方式呈现,很有教育意义和警示作用,让大家以身边真实案例为鉴,真正认识到非法野外用火的危害性,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在清明这个时间节点,紧绷森林防火这根弦,强化护林员、网格员巡查机制,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共同守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此次活动中,景宁法院还联合县人民检察院、丽水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英川镇政府,共同为“百山祖国家公园(英川)生态保护”巡回审判点揭牌,签署《百山祖国家公园生态环境资源合作框架协议》,为环保志愿者协会成员颁发“环保观察员聘书”,并举行碳中和环保志愿者签名活动,多措并举,构筑百山祖国家公园生态防线。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