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借款5万元迟迟不还 男子诉至法院获支持
2021-06-23 11:07:55
 

  中国法院网讯(谢燕琴 罗兰)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判决:被告李某向原告夏某归还借款本金48220元。

  经审理查明:原告夏某、被告李某原系同事。李某因投资需要向夏某借款,经双方协商一致,2017年9月至同年10月,夏某先后三次通过微信转账向李某的微信转账共计5万元。2018年2月,双方签订借款确认书,确认李某向夏某借款5万元。2018年8月至2021年2月期间,李某共计向夏某归还借款1780元,而后李某未再向夏某归还借款。

  夏某多次向李某催收未果,遂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本案中,双方借贷关系依法成立。现被告未向原告归还全部借款,属违约,应承担还款责任。鉴于李某已归还了1780元,且原、李某双方未约定借款利息,故本院依法核减李某尚欠夏某借款48220元未归还,对夏某要求李某归还借款的合理诉请予以支持。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