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罚后不知悔改 男子二次种植罂粟获刑六个月
2021-08-12 16:09:04
 

  中国法院网讯(孙朝辰)近期,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以被告人杨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6年5月9日被告人杨某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寿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2020年9月,杨某又在其位于寿县寿春镇家中二楼楼顶种植了罂粟。2021年4月27日12时许, 出勤民警当场查获杨某种植的罂粟4株并全部送检。经鉴定,杨某种植的植物确系罂粟科罂粟属罂粟。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被告人认罪认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杨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性,结合其认罪悔罪态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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