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妥处涉疫旅游纠纷
2021-09-30 09:11:3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水言
 

  近年来,随着旅游日益成为现代社会人们主要的生活方式之一,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对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推动经济平稳快速增长都具有重大意义。

  日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全省法院下发《关于依法妥善化解涉新冠肺炎疫情旅游纠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要通过构建涉疫旅游纠纷快速维权机制、优化线上线下诉讼服务、依法准确适用不可抗力规则、积极引导变更旅游合同等方式,稳妥化解涉疫旅游纠纷。

  要明确司法助力涉疫旅游纠纷化解的重要意义。今年7月下旬以来,由于部分省份或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反弹,各地相继出台警示旅行风险或者关闭相关景区的政策文件,由此引发的涉疫旅游纠纷陡增。《通知》的出台,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体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依法妥善化解涉疫旅游纠纷的重要意义,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切实解决旅游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困难,为助力旅游业加速回归生产经营正轨、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要创新解决涉疫旅游纠纷的方式方法。近年来,随着旅游日益成为现代社会人们主要的生活方式之一,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对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推动经济平稳快速增长都具有重大意义。人民法院一方面要严格依法办理涉疫旅游纠纷,要依据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和政策,依法处理涉疫旅游纠纷,依法准确适用不可抗力规则。另一方面要创新解决纠纷的方式方法。一是积极促成合同的继续履行。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合同双方未就旅游合同变更达成一致且请求解除旅游合同的,请求解除的一方当事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要引导当事人在合理范围内调整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尽量促成合同的继续履行。二是妥善处理费用退还问题。因疫情导致旅游合同解除的,应当组织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就费用的退还问题进行协商。若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应由经营者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及时退费的,经营者应当及时作出说明并出具书面承诺。三是慎重采取保全措施。对于受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的旅游企业,要依法采取灵活的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或者财产保全担保方式,最大限度为企业减负。四是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各级人民法院一方面要大力开展线上诉讼服务,进一步规范在线诉讼、提升审判质效、降低解纷成本,便利各方当事人参与诉讼。另一方面要开辟涉疫旅游诉讼绿色通道。要充分发挥旅游巡回法庭服务基层的作用,实现涉疫旅游合同案件快立、快审、快结。

  要推动建立旅游合同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强化诉源治理和综合治理,形成旅游合同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一是强化协同处置工作。人民法院要与文化和旅游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共同参与,协同处理涉疫情旅游纠纷。文化和旅游部门等应当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作用,积极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及时定纷止争。二是畅通协作对接渠道。要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等的对接,主动加强沟通协调,争取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纠纷化解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加大运用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解纷的力度。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指导各方当事人通过网络等多种沟通方式,加速涉疫旅游纠纷的处理进度,做好投诉处理工作,引导达成和解。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律师调解工作室要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引导当事人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的方式,确保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合法有效。

  要加大涉疫旅游纠纷的法律政策宣传力度。一是全面加强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全媒体传播优势,加大涉疫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的宣传,同时通过报纸、电视台、客户端等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解答涉疫旅游纠纷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人民群众解决涉疫旅游纠纷中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二是通过加强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由于涉疫旅游纠纷的涉及面较为广泛,人民法院要通过发布涉疫旅游纠纷典型案例等方式,提升民众依靠法律解决纠纷的自觉性,增强民众的法治信仰,在全社会营造依法办事、理性维权的良好舆论氛围,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