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双减”政策 完善家校协同 倡导和谐家风
人民法院报微博直播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
2021-10-26 17:03:0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俏 莫小雪
 

  家长拒绝或怠于家庭教育怎么办?过度“鸡娃”法律管不管?孩子沉迷网络家长会担责?……这些问题都能在 人民法院报的这堂“养娃必修课”直播上找到答案。

  10月25日, 人民法院报邀请“法官妈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海仪,“法官爸爸”、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顾薛磊,以及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晓静进行微博连麦直播,就刚刚通过的家庭教育促进法进行解读。

  “促进”二字明确立法目标

  草案三审稿将原来的家庭教育法更名为家庭教育促进法,“促进”二字有何特殊的意义呢?

  “这是强调本次家庭教育立法的侧重点,突出本次立法的落脚点。”陈海仪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列席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 人民法院报的这场连麦直播中给出了自己的解答。

  陈海仪具体解释说,一是强调家庭教育是家庭的责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摆正位置,树立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意识,家庭是第一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二是强调国家制定家庭教育方面的法律不是过多干预家庭,而是为了帮助、引导、督促家长们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家庭教育能力,推动家庭教育往更全面、更均衡、更科学的方向发展。

  过度“鸡娃”可能违法

  当下,家长对未成年人施加过重的学习压力,也就是俗称的“鸡娃”,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话题。家庭教育促进法对此是否有关注呢?

  曹晓静给出了肯定的回答。她告诉网友,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孩子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该法颁布的根本目的是要减轻父母们的教育焦虑,形成科学的育儿观,促进家长们用科学健康的方法培养孩子,使孩子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曹晓静说。

  完善家校教育相协同

  为呼应“双减”政策,家庭教育促进法是如何完善家校教育相协同的呢?

   人民法院报主持人柳杰提出的这个问题是很多家长关心的。对此,顾薛磊用考核、开展、借力、服务、管理这十个字进行了归纳。

  ——考核,即要求学校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学校的工作计划,并作为教师业务培训和考核的内容。

  ——开展,即学校可以采取建立家长学校等方式,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特点,定期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并及时联系、督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加。

  ——借力,即学校应当根据家长的需求,邀请有关人员传授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促进家庭与学校共同教育。

  ——服务,即具备条件的学校应当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为社区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提供支持。

  ——管理,即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应当及时制止、管教,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理。

  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熊孩子”直播打赏、游戏大额充值的新闻屡见不鲜,在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方面,法律是否有相关规定?

  陈海仪介绍,早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过程中,就已经统筹考虑了这方面的情况。而此次家庭教育立法中有多项条款也涉及此方面。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六条中的教育内容指引就有健康上网等安全知识教育的规定。”陈海仪说,法律还规定,家庭教育指导机构以及非营利家庭教育服务机构要进行专门指导和服务,帮助家庭有效寻求预防和疏导未成年子女沉迷游戏及网络消费打赏的途径,有效防范网络诈骗、网络欺凌伤害等恶性事件的发生,使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家庭关系更加和谐。

  人民法院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倡导和谐家风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曾在分组审议中建议,法律出台后要加强宣传、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促进家庭、学校、社会联动协同,形成家庭教育合力。

  那么,这部法律的实施将对人民法院提出哪些新要求呢?

  家庭教育促进法在立法当中吸纳了人民法院的多项创新举措。陈海仪表示,一是明确了人民法院在家庭教育促进中的职能定位,人民法院配合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参与综治联动。如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进行亲职教育引导、以案说法帮助家长提升预防犯罪自护教育水平和法定监护能力等。

  二是赋予人民法院审判指导功能,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抓住审判关键节点,融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和谐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内容,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如可以在庭审中加入家庭教育,在裁判文书中引入导语或劝导家书等。

  三是赋予人民法院发现和纠正等惩处权。在审理各类案件中,一旦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或家长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可视情惩处。

  “相信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人民法院将会进一步为家庭教育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陈海仪对网友们说。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