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数字法治 为数字中国建设保驾护航
最高人民法院 姜伟
2021-11-01 09:41:2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数字经济发展、数字社会治理呼唤加强数字法治。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完善数字法治体系;适应数字中国和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要求,不断推进数字法学理论创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探索为数字中国建设提供保障的数字正义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数字中国建设,指出:“数字技术正以新理念、新业态、新模式全面融入人类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数字中国对法治建设也提出更高要求。数字经济发展、数字社会治理呼唤加强数字法治。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完善数字法治体系。党中央提出要“迎接数字时代,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按照“法治化规范数字化、数字化赋能法治化”的总体要求,为助力数字中国建设,必须健全数字法治体系,为数字经济发展、数字中国建设保驾护航。一要加强数据法治,健全数据法律体系。要统筹数据安全与数字发展,既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也注重数据权益维护。我国已出台《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基础性法律,要将数据安全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数字治理的实践效果。我们还要不断完善数据法律体系,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推进数字技术创新应用,有效维护各类社会主体的数字权益,建立以“数据权利”为核心的法律规范体系,科学合理地确定数据各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数据使用、交易、收益等基本问题,依靠法治解决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带来的新问题新矛盾新纠纷。二要加强网络法治,提高网络空间治理水平。网络空间是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场景。当前互联网发展跃升到全面渗透、跨界融合的新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依法治网,加快网络立法进程,出台了《网络安全法》等一批法律法规,网络空间法治化持续推进,但与数字中国、法治中国的要求相比,网络法治建设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我们要推动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确保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三要加强人工智能法治,推进数字化与法治化相互融合。人工智能是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驱动力量,是当前国际竞争的新焦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是事关我国能否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的战略问题。发展人工智能,法治不能缺位。“人工智能法治”一方面要用法治化规范数字化,确保人工智能在安全可靠可控的轨道上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要用数字化赋能法治化,促进人工智能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在法治领域应用人工智能,提高数字法治的智能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智慧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适应数字中国和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要求,不断推进数字法学理论创新。数字中国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问题是创新的起点,也是创新的动力源。只有聆听时代的声音,回应时代的呼唤,认真研究解决重大而紧迫的问题,才能真正把握住历史脉络、找到发展规律,推动理论创新。”数字时代的法治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数字法治实践中总结成熟经验,不断创新发展数字法学理论体系。从事网络、信息、人工智能法治工作的专家学者,特别是法学院校、科研机构、研究组织,有条件有能力更有责任结合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实践情况,集中力量研究数字技术给法治建设带来的新要求新问题新挑战,提炼出能适应数字中国建设需求的新概念新命题新论断,研究数字法治的基础理论问题,推出新方法新机制新平台,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的数字法学理论体系。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探索为数字中国建设提供保障的数字正义机制。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数字中国建设为我国数字法治的发展带来独特的历史机遇。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要顺应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以数字正义为数字中国建设保驾护航。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我国在世界最早成立了互联网法院,最先出台在线诉讼规则,审理了大量涉数字经济新类型案件,通过公正司法及时规范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有序发展,为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周强院长指出:“推进现代科技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提升互联网法治建设水平,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数字中国建设,推进科技创新和司法改革的深度融合,建立健全多元化、数字化、智能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共同探索适应数字时代需求的诉讼规则、裁判规则和调解规则,不断优化数字时代的司法供给,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