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 实现“大体量”法院办案模式提档升级
改革案例第180号
2022-09-25 20:18:02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立足案件“大体量”实际,聚焦群众高效、便捷、权威解纷的司法需求,坚持集成式解纷、专业化布局、智慧型运转,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成效,推动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今年1至8月,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51013件。其中,适用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结案27252件,占一审民商事案件的53.42%;小额诉讼程序平均审理用时较法定审限缩短三分之一,简易程序平均审理用时较法定审限缩短一半。

  一、集成式解纷,完善简案快审模式

  一是“一体化”诉调对接高效化解纠纷。加强调解队伍建设,整合辖区内187名调解员、10余家调解组织参与诉前调解,制定《调解组织及特邀调解员工作管理办法》,严把选任标准、规范工作流程;按照调解员专业特长编入速裁团队,法官“一对一”指导,提升纠纷化解成效。强化司法确认保障,制定《司法确认工作实施细则》,依托北京法院“分调裁”一体化平台,打造“在线调解+司法确认”新模式,推动多元调解与司法确认无缝衔接。今年1至8月,“多元调解+速裁”结案44560件,诉前委派调解纠纷24570件。

  二是“全链条”建章立制推动程序适用。坚持提高效率不降标准、简化程序不减权利,细化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规则,使法官善用、当事人愿用。围绕规范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运行,出台6项工作细则,制作19项文书模板、流程图示等配套文件,增强规范度和实操性。围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印发《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参诉“通知词”“告知词”等示范文本,在当事人坐席张贴《诉讼权利告知书》,释明程序适用依据、标准和救济途径,引导当事人选择适用。

  三是“要素化”审理模式简化诉讼流程。基于类型化案件比例较高的收案结构,制定《要素化审判工作实施细则》,探索推广要素化审判。提炼要素化信息,梳理金融借款、劳动争议、物业纠纷等8类案件要素,按照必填、选填、补充三类,设计兼具普适性和灵活性的《诉讼要素表》。开展要素式庭审,法官围绕案件要素,快速核对事实,锁定争议焦点,进行重点审查,促进快审快结。适用要素式文书,制作令状式、表格式简易文书模板,突出案件要素,调整文书结构,精简裁判说理,压缩文书篇幅,部分信用卡纠纷中已实现“单页判决”。

  二、专业化布局,增进繁案精审成效

  一是“资源聚合”提升专业审判能力。“简案快审”释放了更多审判资源,为繁案专业化、精细化办理奠定基础。在医疗纠纷、公司纠纷、金融审判、知识产权等专业领域,选任理论功底深厚、业务技能过硬的资深法官,组建39个办案类型集中、辅助力量充足、研究能力突出的精审团队;立足8家人民法庭打造“一法庭一样板”工作格局,结合辖区特点优化涉老、少年、涉外等人民法庭专业建设,推动审理机制不断创新、审判水平不断提升。先后审结北京首例比特币“挖矿”合同无效案、“私域流量”纠纷案等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民法典“自甘风险”适用第一案荣获“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

  二是“上下协同”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团队层面,强化合议庭审判职责,根据案件类型、评议阶段试行要素式合议,制定《合议要素规范指引》17份,探索9类案件合议同步录音录像,提升合议规范度、完整度。庭室及业务口层面,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咨询作用,确保疑难复杂案件即时汇总、类案及关联案件检索前置,实现案件研讨常态化、长效化,今年1至8月,召开专业法官会议68次,形成会议纪要、类案规则等材料汇编38份。全院层面,审判委员会讨论审议疑难复杂案件35件,形成全局性指导意见,解决法律适用分歧;坚持“一案三查”原则,健全案件评查体系,今年前8个月,专项评查、常规评查案件3次共500余件,发布评查报告、案件质量评估报告8份。

  三是“内外联动”培育审判调研精品。立足案件资源优势和改革实践经验,大力开展调查研究,促进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建设“朝法智库”,聘请近70名专家学者担任智库委员,为案件办理、改革深化提供咨询意见,召开“微信号权属法律问题”“人口老龄化社会与法律问题”“担保类疑难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等研讨会,研究解决审判中的疑难复杂、新类型、前沿性问题。建强调研体系,以审管办(研究室)为枢纽,组建覆盖全院的核心调研组,着力培育调研精品,每个庭室每年承担一项类案研究重点课题,形成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民事案件繁简识别等改革专项研究成果30余篇,今年已发布涉数字经济知识产权纠纷、金融审判等审判白皮书,47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

  三、智慧型运转,健全配套保障机制

  一是“智能识别”实现精准分流。探索“人工+智能”案件识别模式,程序分流专管员依托分案系统,研判案由、标的额、当事人数量、调解意愿、社会影响等因素,对案件进行智能甄别、随时标记、高效分流。适宜调解的案件由调解员开展调解,简易案件转入速裁团队审理,复杂案件直接移交精审团队,以精准识别推动“分调裁审”顺畅衔接、高效运转,避免程序“回转”“倒流”,最大限度压缩案件“在途”时长。

  二是“自动模式”提升诉讼效率。探索庭审记录方式改革,以全程录音录像代替传统书面笔录,制定《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实施细则》,明确适用案件“正负面清单”,保存电子数据同时刻盘入卷,确保庭审记录连续、完整、可查。自主研发“类型案件智能审”“裁判文书智慧眼”平台,集成肖像权、汽车金融等6类案件办理系统,大数据抓取案件要素,电子卷宗自动生成、裁判标准智能辅助、批量案件集中办理;文书智能生成系统嵌入审判系统,批量生成裁判文书,自动筛查文书瑕疵,提高文书制作效率。

  三是“在线运行”拓展诉讼空间。完善电子送达机制,制定《电子送达工作实施细则》,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通知、传唤诉讼参与人,在线送达诉讼材料、裁判文书。拓展智慧庭审空间,印发“线上开庭操作指南”,依托北京法院“云法庭”、朝阳区法院“案件空间”系统等多元平台,在线立案、在线举证、在线调解、在线庭审,让群众尽享“指尖诉讼、掌上开庭”便利。今年1至8月,电子送达适用案件76648件,电子送达适用率达88.22%;在线立案65246件,在线开庭33453次,在线庭审总时长超过4万个小时。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