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尾款迟迟未付 法院调解促进履行
2023-04-10 15:13:0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杨蕾
 

  近期,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钢城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长达近9年的工程欠款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妥善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2014年至2015年期间,吴某为某村委会分别修建河堤、鱼塘、围栏、仿古墙垛等工程,工程总造价67万余元。工程完工后,某村委会只支付了20余万元。吴某多次催要,某村委会均以没钱为由拖欠,吴某无奈将其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摸清案件基本情况,了解到吴某急于收回款项的迫切需求、某村委会因资金困难并非故意拖欠的事实情况。综合考虑之下,承办法官认为该案宜调不宜判,便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耐心调解,某村委会表示将于2023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拖欠吴某的工程款,吴某也表示同意。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钢城法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充分运用调解等手段化解民商事矛盾纠纷,减少诉讼程序的对抗性,避免矛盾激化,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