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代传情修“破镜” 撤回起诉促“重圆”
2023-05-08 09:47:2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干一
 

  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通过主审法官耐心劝导,原告皮某自愿撤回起诉,同意和被告修复感情,重归于好,重新生活。

  2023年3月,皮某将自己的丈夫林某起诉至芦溪法院,要求与其离婚,未成年的婚生女儿由自己抚养,林某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且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起诉离婚的理由是,被告林某每月都不给原告生活费,对其不关心,还疑似有出轨的嫌疑,认为夫妻感情名存实亡。据悉,原被告双方1996年相识,1999年登记结婚,婚姻感情基础牢固,且生育两个小孩,大儿子已经二十来岁了,小女儿还在上学,被告林某在外务工,而原告皮某并不想外出发展,二人没有在一起生活,从而产生了感情上的裂痕。

  法庭在调查该案的过程中,通过询问其婚生小孩的意见得知,小女儿正在准备中考,其不希望父母离婚,会影响其学习,不利于成长;大儿子二十来岁,已到谈婚论嫁的年纪,目前已经找了一个对象准备结婚,小两口都希望在结婚的时候,双方父母都能到场,极其不希望父母是离异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之下,法官和原告皮某耐心做工作,希望看在孩子的面子上,同时也基于孩子们能健康成长,顺利成家,希望原告能和被告和好,回家好好过日子,最终,在一番周旋之后,原告同意撤回起诉。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