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弥勒县人民法院院长陈俊

嘉宾和主持人交流

介绍阳光司法工程

实施阳光司法工程增加司法透明度

严格执行审判公开促进司法公开

执行兑现维护当事人权益

加强队伍建设

介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财产调查与控制工作

被告人财产调查纳入庭审程序

陈俊回答网友问题
2012年9月18日 15:00,云南省弥勒县人民法院院长陈俊做客中国法院网
  • [主持人]:
    近年来,作为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的“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先进集体”,云南省弥勒县人民法院立足社情民意,紧紧抓住“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着眼于能动司法、和谐司法,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审判工作,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地方经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14:28:41]
  • [主持人]:
    2012年9月18日 15:00,云南省弥勒县人民法院院长陈俊做客中国法院网,围绕“阳光司法和司法改革创新”等话题与网友进行交流,敬请关注。
    [14:29:52]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这是里中国法院网 “科学发展、成就辉煌 院长系列访谈”节目,欢迎收看!今天的嘉宾是云南省弥勒县人民法院院长陈俊,我们先看一段短片来了解一下弥勒法院的情况。
    [15:08:40]
  • [主持人]:
    近年来,云南省弥勒县人民法院立足社情民意,紧紧抓住“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着眼于能动司法、和谐司法,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审判工作,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地方经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2008年以来,该院院集体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先进集体”,被云南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2010年度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等多项荣誉。
    [15:08:56]
  • [主持人]:
    各位网友,现在,弥勒法院的陈俊院长已经来到我们的演播室,陈院长,您好!首先和网友打个招呼。
    [15:09:08]
  • [陈俊]: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高兴能够走进中国法院网与广大网友一起在线交流。我代表弥勒法院,感谢中国法院网和各位网友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15:09:20]
  • [主持人]:
    陈院长,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弥勒县和弥勒县人民法院好么?
    [15:10:52]
  • [陈俊]:
    好的,我们弥勒县在美丽的彩云之南,与佛同名。弥勒县是云南省红河州的“北大门”,全县国土面积4004平方公里,85%的国土面积是山区和半山区,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辖12个乡镇,居住着汉、彝、苗、回、壮等21种民族,曾孕育了明末兵部尚书杨绳武、清末巨商王炽、数学家熊庆来、抗日名将张冲等闻名遐迩的一代英杰。近年来,弥勒县随着城市化建设的推进,经济发展加速,大量诉讼类案件涌入法院,弥勒县人民法院立足社情民意,紧紧抓住“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着眼于能动司法、和谐司法,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审判工作,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地方经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15:12:14]
  • [主持人]:
    我关注到,上一段时间,媒体对你们的“阳光司法工程”报道比较多,我们是不是就先从弥勒法院的阳光司法开始说起?
    [15:14:34]
  • [陈俊]:
    好的。今年以来,我们结合以“百家法院齐动,千案公开庭审、百万群众旁听”为内容的全省法院“阳光司法工程”活动的开展,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把庭审开到农家院落、田间地头,取得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今年1-8月,我院深入当事人所在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开展巡回审理、现场调解案件共300余件次,接受群众和当事人咨询5000余人次,解答有关法律问题1000余个。
    [15:15:57]
  • [陈俊]:
    通过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实现一场公开庭审、一个规范二项培训、三个提高的良好效果,即:规范庭审、培训人民陪审员和培训人民调解员,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提高司法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我们的“阳光司法工程”,可以概括为“请进来”、“走出去”、“受监督”、“严考评”。
    [15:16:19]
  • [主持人]:
    好,请您跟我们详细说说。
    [15:17:19]
  • [陈俊]:
    “请进来”,是人民群众和阳光司法的亲密接触。你看,这张照片是7月2日下午,我们弥勒法院第八审判法庭席,开展“弥勒县人民法院阳光司法工程活动”的情景。旁听席上,坐着的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旁听人员一百多人。
    [15:19:41]
  • [陈俊]:
    当天,我们进行了公开庭审,是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非常简单,对于弥勒县法院民一庭的法官来说,只是每年办理的300余件交通事故案件中的普通一件,然而对于旁听席上的百余名听众而言却是一次与司法的真实接触。
    [15:22:21]
  • [陈俊]:
    闭庭后的以案释法交流互动中,一名人大代表这样建议说,“我每天都从法院门口经过,今天是第一次走进法院旁听案件的审理,很有感触。听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审理,了解了一些相关法律知识,收获颇多。希望法院以后多开展这样的旁听活动。”
    [15:23:35]
  • [主持人]:
    这是“请进来”,那么“走出去”呢?
    [15:23:47]
  • [陈俊]:
    为开展好以“百家法院齐动,千案公开庭审、百万群众旁听”为内容的“阳光司法工程”活动,我们法院的朋普法庭积极筹备,采取了“走出去”的方式进行巡回审理。针对朋普法庭辖区内农业人口比重大,群众间易因各种农村习惯引发纠纷的特点,选取了因迎亲义务帮工产生纠纷的案件进行公开庭审。案件贴近群众生活,更具有教育意义。
    [15:24:26]
  • [主持人]:
    给我们说说案件情况。
    [15:25:04]
  • [陈俊]:
    好。2011年10月,被告王付为迎亲,请被告刘师佳帮其到汽车租赁公司承租了一辆汽车。后该车由被告刘师佳开至其住处停放,当晚,被告王毅将该车开出,饮酒后无证驾驶该车在弥勒县弥阳镇九号路福瑞超市门口处与岳玉英驾驶的三轮自行车相撞,造成原告张圆受伤,两车部分损坏的交通事故,王毅负全部责任。因赔偿问题双方达不成协议,于是原告起诉到了弥勒县法院。
    [15:25:28]
  • [陈俊]: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能力,本次庭审由一名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并组织了其他人民陪审员到场进行业务培训。同时,为使受邀旁听的百余名辖区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工作人员、村委会调解主任及村民代表能更进一步了解法律,了解法院工作,合议庭成员在庭后的以案释法环节中从本案案情出发,对涉及的法律知识和法院工作的方法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认真解答了旁听人员提出的问题与疑惑,为旁听群众揭开了司法神秘的面纱。收回的近800份旁听人员填写的调查问卷显示:99%的旁听人员认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公开开庭审理案件活动非常必要,90%的认为案件的审理让其受到了教育,80%的认为庭审结束后的“以案说法”环节效果非常好。另外,还有30%的旁听人员在对法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中希望法院以后多组织庭审观摩。
    [15:25:54]
  • [主持人]:
    “受监督”指的又是什么呢?
    [15:26:06]
  • [陈俊]:
    “受监督”,指的是阳光执行。比如,我们强制执行冯金华与冯贵华相邻纠纷一案。申请人冯金华与被执行人冯贵华系兄弟关系,两家房屋相邻。2011年3月冯贵华在与冯金华相邻的围墙处新建空心砖烤棚一间,烤棚的石棉瓦顶部超出围墙0.5米,侵占了冯金华的管理范围,他起诉到法院要求冯贵华拆除超出部分。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由冯贵华拆除烤棚的石棉瓦顶部超出部分。判决生效后,冯贵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冯金华申请强制执行。经弥勒县法院多次做冯贵华的工作,他仍不愿主动拆除其烤棚的石棉瓦顶部超出部分,后法院发出限期拆除的公告,公告期满冯金华仍未拆除,于是,法院依法进行强制执行。
    [15:26:55]
  • [陈俊]:
    执行当天,弥勒县弥阳镇卫泸村委会放猪山村小组迎来了这样一群人,他们有身着法院制服的的执行法官和法警,有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还有县人民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在履行完告知等所有法律程序后,3名执行法官爬上了冯贵华家考棚的屋顶,将应拆除的部分进行了拆除,顺利完成了执行任务。整个执行现场秩序井然,执行过程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进行,公开透明。
    [15:27:34]
  • [主持人]:
    最后再说说“严考评” 吧?
    [15:27:41]
  • [陈俊]:
    好。 整个“阳光司法工程”活动中,弥勒县法院将庭审竞赛活动贯穿其中,对每场庭审均进行了考核打分,考评范围囊括了庭审礼仪、庭审程序规范、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庭审整体效果5个方面共37个小项。同时要求活动期间,没有开庭任务的干警均到庭进行旁听,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经过竞赛,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进行表彰奖励。并对整个竞赛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与不足,由院审务办进行了汇总通报,限期整改。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检验法官和书记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规范庭审,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在全院掀起了“庭审水平上台阶”和“比、学、赶、帮、超”的热潮,进一步提升了审判执行人员的岗位技能。
    [15:28:03]
  • [主持人]:
    这就说到队伍建设的话题了。陈院长,请您从队伍建设方面,谈一谈你们的经验和做法。
    [15:28:48]
  • [陈俊]:
    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人民法院充分履职的基础,我们遵循“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给干警一个成长的平台,努力营造“政治上有方向,思想上有追求,精神上有动力,工作上有干劲”的良好氛围。
    [15:33:34]
  • [陈俊]: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基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肩负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好法院队伍、搞好审判工作、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维护辖区和谐稳定的重任。我们通过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着力提高班子成员在政治上和全局上观察事物的能力,以及对实际问题进行理论思考和解决的能力。重视对干警的教育,采取组织集中学习与干警自学相结合,推行“法官教法官”的学习方式,并以各种教育活动为契机,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
    [15:33:55]
  • [陈俊]:
    近年来,我院坚持“人才兴院”战略,以建设“学习型”法院和培养“复合型”法官为目标,在工作中给机会、时间上给保证、经费上给支持、政治上给关心,积极组织和支持干警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教育,法官比例、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干警比例均居全州法院之首。同时,我院以开展裁判文书评查、庭审评查和“阳光司法工程”活动为抓手,将庭审竞赛、优秀法律文书评析、书记员技能竞赛、司法警察大练兵、审判业务理论研讨等活动齐抓并推,有力地提高了法官的司法能力及其他干警的司法实践技能。
    [15:34:09]
  • [主持人]:
    我们知道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红河州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财产调查与控制工作,这可以说是司法改革中,司法创新的一大亮点,请陈院长跟我们介绍一下你们法院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15:38:25]
  • [陈俊]:
    大家也许听说过“法律白条”,有些案件我们法院判了却很难执行。特别是在刑事审判中,主刑的执行往往每判必究,而财产刑却由于各种原因流于空判。同时,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相当一部分受害人手执一纸判决,却因“被告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使合法权利被侵犯后对司法救济的期待再度落空。
    [15:40:28]
  • [陈俊]:
    2011年年初,云南省高院确定在红河州开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财产调查与控制的试点工作,红河州委政法委和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共同推进,先后出台了《关于将刑事被告人财产调查与控制纳入审判程序的实施意见(试行)》、《红河州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财产调查与控制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并将此项工作在全州推开。由于此项工作无先例可借鉴,我们也是“摸着石头过河”,各项工作制度也是从无到有、不断摸索试点到健全推广并发展为如今的常态化,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自2011年6月正式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到今年8月30日,通过我们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共对316件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财产进行调查与控制,共查控机动车16辆,扣押、冻结现金、存款及其他财物等共计1000万余元。
    [15:40:40]
  • [主持人]:
    看来执行效果非常好。我们都知道“执行难”是个老大难问题。作为“全省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和“2010年度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在克服解决“执行难”方面,你们积累了哪些经验?
    [15:41:09]
  • [陈俊]:
    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也是人民法院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主要途径。2008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715件,审执结12190件,平均结案率为95.6%,审限内结案率100%,执结标的达7282.08万元,审判执行一线法官年人均办案60余件,各项审判执行指标高居全州基层法院前列。
    [15:41:29]
  • [陈俊]:
    在执行工作中,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才是解决“执行难”的源头活水。自2008年以来,我院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管理,理顺执行体系,逐步探索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在2009年开展的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我们更是迎难而上,攻坚克难,顺利完成了2103件积案的清理化解工作,并通过积极争取支持,建立起了执行救助制度,开展执行联动等,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格局,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自2009年建立起执行救助制度以来,县政府将执行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每年拨付10万元的救助金,用于开展执行救助。至今,我们共对252件执行不能的案件的263名特困申请人进行了执行救助,共发放执行救助金41万余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困难。另外,为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破解执行坚冰,我们又大力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活动”和“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促使执行工作良性发展。 去年我院的执行案件结案率达98.91%,实际执结率达77.41,执行标的到位率达85.5%。
    [15:44:40]
  • [主持人]:
    最后一个问题留给网友,网友“云南人”问:今年你们法院 “四群”教育进行的怎么样了?
    [15:44:47]
  • [陈俊]:
    回答网友[云南人]的问题:
    今年你们法院 “四群”教育进行的怎么样了?
    今年云南全省在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 “四群”教育,我院以此次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自身审判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新举措。突出“千名干部联万户,助农增收促和谐”的活动主线,全院干警深入挂钩联系户家中开展民情恳谈,增进群众感情,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同时积极为挂钩联系点脱贫致富出谋划策、争取项目资金等。其中为挂钩联系的补其村委会补其村小组争取乐改造村级活动场所的15万元资金,为补其村委会糯革村小组争取到5000元抗旱设备款。说到抗旱,大家都知道云南遭遇了连续三年的大旱,在抗旱救灾过程中,我们的法官与灾区群众心手相牵、共度难关,积极为抗旱救灾进行爱心捐款捐物和为联系点群众抗旱送水。就今年我院集体和干警个人共捐款7.58万元,为灾区群众送水81车次,700余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天灾赋予“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另一种含义。
    [15:46:50]
  • [主持人]:
    好,这期《院长访谈》就到这里,感谢陈院长,祝愿弥勒法院在您的带领下取得更大的成绩。各位网友,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15:47:26]
  • [陈俊]:
    感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欢迎大家到弥勒做客。
    [15:47:33]
  • [主持人]:
    好,各位网友,下次节目再见!
    [15:4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