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人民法院院长李斌

嘉宾与主持人交流

围绕市委“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工作主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结合自身法院特色优势狠抓队伍建设

建立以“三个流程、三个机制、全面防控”为核心的审判质效管理体系

院长走访群众

海宁法律人举行研讨会

公众开放日——媒体走进司法改革

海宁法院在开发区成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

回答网友提问
2012年12月27日10时 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院长李斌做客本网
  • [主持人]:
    海宁市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翼,浙江省北部,杭嘉湖平原南端,东距上海120公里,西与杭州接壤,全市区域总面积700.5平方公里,下辖八个镇,四个街道,三个省级开发区。海宁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民风淳厚,名人辈出。素有“鱼米之乡、丝绸之府、皮革之都、文化之邦、旅游之地”的美誉。海宁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对外开放县市之一,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区域经济不断壮大,综合实力显著增强。2011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531.27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33188元和17397元。
    [09:00:00]
  • [主持人]:
    近年来,海宁法院紧紧围绕市委“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工作主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八项司法为抓手,提高审判执行效能,推进司法改革,服务经济,司法为民,努力打造清正廉洁高效的司法队伍取得显著成效,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省破解执行难优秀法院”、“全省阳光司法优秀法院”、“人民满意好法院”,并获得集体二等功两次。
    [09:01:05]
  • [主持人]:
    2012年12月27日 10:00,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院长李斌做客中国法院网,围绕“立足司法本职惠民生促发展”等话题与网友进行交流,敬请关注。
    [09:02:20]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中国法院网“在十八大精神指引下 院长系列访谈”节目,欢迎收看!今天的嘉宾是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斌。让我们先看一个短片来了解一下海宁法院的基本情况。
    [10:00:00]
  • [导播]:
    海宁市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翼,浙江省北部,杭嘉湖平原南端,东距上海120公里,西与杭州接壤,全市区域总面积700.5平方公里,下辖八个镇,四个街道,三个省级开发区。海宁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民风淳厚,名人辈出。素有“鱼米之乡、丝绸之府、皮革之都、文化之邦、旅游之地”的美誉。海宁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对外开放县市之一,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区域经济不断壮大,综合实力显著增强。2011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531.27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33188元和17397元。
    [10:00:11]
  • [导播]:
    近年来,海宁法院紧紧围绕市委“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工作主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八项司法为抓手,提高审判执行效能,推进司法改革,服务经济,司法为民,努力打造清正廉洁高效的司法队伍取得显著成效,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省破解执行难优秀法院”、“全省阳光司法优秀法院”、“人民满意好法院”,并获得集体二等功两次。
    [10:00:36]
  • [主持人]:
    现在,李斌院长已经来到了我们的直播间,李院长,欢迎您,跟大家打个招呼吧!
    [10:01:00]
  • [嘉宾 李斌]: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来到中国法院网与大家交流。
    [10:01:10]
  • [主持人]:
    现在全国法院都在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十八大报告也对司法工作提出新的部署和要求,李院长,您怎么理解这些内容?
    [10:01:45]
  • [嘉宾 李斌]:
    党的十八大报告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大部署,这既给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目标和方向,也对下一步司法工作提出了全新的更高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学习和体会,我认为十八大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0:02:05]
  • [嘉宾 李斌]:
    第一个是,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明确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其基本内容包括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而公正司法是其中最为关键的一环。我们经常说,司法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不能做到公正司法,则国家的立法目的将会落空,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将失去有效监督,老百姓自然也不会去遵从法律。因此,在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下,司法的职能作用更加凸现,工作要求也更高。
    [10:02:21]
  • [嘉宾 李斌]:
    第二个,党的十八大作出了“五位一体”建设的总布局,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分别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在这些建设的推进过程中,不仅需要有更多更好的司法保障,同时还要实现司法自身的改革发展。
    [10:03:07]
  • [嘉宾 李斌]:
    第三个体现是,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司法公信”建设,而当前司法公信力不强、不高现象确实存在,影响司法公信力的内外因素、问题很多,有些问题在短时间内还无法很好解决,如何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是法院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
    [10:03:27]
  • [主持人]:
    那么,也请李院长谈谈在贯彻落实这些新精神、新要求上,海宁法院有怎样的工作思路?
    [10:03:48]
  • [嘉宾 李斌]:
    好的。贯彻落实十八大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想最根本的还是要立足司法本职、立足当地实际,首先必须从法院自身建设抓起,从决定审判工作好坏的基础做起,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这是实现司法公正、推进依法治国的前提。因此,海宁法院多年来并将一直坚持“抓队伍、严管理、强审判、促发展”的基本工作思路,其中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是两项基础性工作,全面加强审判工作是方法和手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工作的目标和出发点。在坚持这样的基本工作思路下,通过不断的强本固基,不断的机制创新和方法择优,实现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
    [10:04:10]
  • [主持人]:
    李院长,您刚才谈到队伍建设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在前面的短片中我们也看到海宁法院获得了很多的荣誉,那么您能不能给我们具体介绍一下海宁法院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的情况?
    [10:04:41]
  • [嘉宾 李斌]:
    海宁法院现有在职干警145名,其中硕士研究生17名,35周岁以下干警77名,占全院干警的53%。2012年全院办结案件16436件,一线法官人均结案288.35件。针对近年来年轻法官队伍持续扩大、案件数量迅速增长的实际,为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需求,我们结合自身法院特色和优势,采取了一些工作举措。
    [10:05:11]
  • [嘉宾 李斌]:
    第一,着力加强年轻法官培养。抓住年轻法官的优点和薄弱环节,制定《海宁市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年轻法官培养的规定》,实行年轻法官招录规划制度、院管后备干部制度、“一对一”帮带制度,组建资深法官讲师队,对年轻法官开展实务培训和方言教育,把年轻法官培养工作纳入制度化、科学化轨道。自培养规定实施以来,已举办资深法官授课12期,建立帮带关系21对,选拔12名年轻法官进入院管后备干部,其中6名已走上中层领导岗位。
    [10:05:31]
  • [主持人]:
    您提到35周岁以下干警占全院干警的53%。,加紧培养能够担当重任的年轻法官,可以说是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
    [10:05:46]
  • [嘉宾 李斌]:
    是这样。第二,广泛开展学术研讨活动。在院内成立了青年法官学术研究会,利用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落户海宁的便利条件,通过院校双方共同举办的“司法理论与实务研讨会”,每年邀请国内知名法学教授举办专题讲座,增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有效互动。2011年以来,我们与高等院校举办大型研讨会2次,中小型学术沙龙15次,发表学术论文和调研报告50多篇。
    [10:06:18]
  • [嘉宾 李斌]:
    除此之外,定期举行业务技能竞赛。抓住决定审判能力高低的主要环节,制定《庭审观摩评比规则》、《裁判文书评选办法》,每年举办庭审观摩、裁判文书和案例评析竞赛活动,督促引导审判人员不断提高庭审驾驭、文书制作、辩法析理的能力。
    [10:06:37]
  • [主持人]:
    听了李院长的介绍,我们注意到,2012年海宁法院一线法官人均结案288.35件,这么高的办案效率不知是如何实现的?海宁法院在抓审判管理建设方面有哪些举措?
    [10:06:47]
  • [嘉宾 李斌]:
    加强审判管理是我们的第二项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海宁法院的审判质量和效率保持了较高水平,在全省法院审判质效数据评估中,有6个左右的数据保持在全省第一,10个左右的数据保持在全省前十,这主要得益于我们建立了以“三个流程、三个机制、全面防控”为核心的审判质效管理体系。
    [10:07:22]
  • [主持人]:
    李院长,请详细介绍一下这套质效管理体系。
    [10:07:46]
  • [嘉宾 李斌]:
    好的。“三个流程”是指案件分流流程、诉讼调解流程和案后管理流程。主要内容是:通过制定《民商事案件全面繁简分流办法》、《立案调解的若干规定》、《实行立审执兼顾机制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对诉讼中的案件运用“二三分流法”、“四关调解法”进行节点管理,对已结的案件实行“上诉移送、归档报结和履行催告”管理。
    [10:08:03]
  • [嘉宾 李斌]:
    “三个机制”是指分析督促机制、实时跟踪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运作方法是:利用司法统计报表功能,每月、每季对各庭室的审判质效情况进行通报督促,通过在法院信息管理系统中增设质效评估子系统,实现对每名审判人员工作质效的实时跟踪,制定《岗位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对各庭室的审判质效进行分类考核。
    [10:09:14]
  • [嘉宾 李斌]:
    “全面防控”是指把审判人员的每一个不符合法律要求、职业道德要求和质效管理要求的司法行为都纳入审判廉政风险管理,并加以防控和惩戒。通过建立风险行为信息库、采取防控措施和制定《审判廉政风险行为记分处理办法》,使审判质效管理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融合,为审判质效管理提供纪律保障。
    通过以上三个方面,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头的全面管理。
    [10:09:43]
  • [主持人]:
    在抓好队伍和管理的基础上,我们海宁法院又是通过什么方法来强化各项审判工作的?请李院长给我们大家介绍一下。
    [10:10:02]
  • [嘉宾 李斌]:
    要把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的成效作用并体现于审判工作,确实存在一个路径的问题,也就是怎么样去开展司法工作的问题。关于这一点,浙江省高院在2009年初首次提出了“八项司法”的概念,包括能动司法、民本司法、协同司法等等。这“八项司法”回答了依什么理念去司法、用什么方法去司法、以什么态度去司法、按什么要求去司法、为什么目的去司法等一系列问题,可以说是找到了全面加强法院各项工作的有效路径。因此,近年来,我们海宁法院一直把“八项司法”作为工作的有效抓手,不断创新“八项司法”工作举措,努力推进法院各项工作。
    [10:11:17]
  • [主持人]:
    海宁法院以“八项司法”作为强化审判工作的抓手,那么李院长,您能不能以事例或案例等比较直观的方式,给我们具体讲讲是如何开展“八项司法”的?
    [10:14:36]
  • [嘉宾 李斌]:
    好的,那我们先说说能动司法。能动司法要求克服对司法工作“被动性”、“消极性”的片面理解,主动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积极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比如说,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暴发期间,为防止企业涉诉风险损害经济发展,我们及时实施了“放水养鱼”的司法政策,按照既保护债权人利益又兼顾企业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融资纠纷,促进银企合作,合理运用“柔性”司法措施,尽力帮助困难企业妥善化解债务危机。
    [10:17:42]
  • [主持人]:
    面对不利的经济形势所造成的错综复杂的局面,咱们法院充分发挥了社会稳定器和缓冲器的作用。
    [10:19:43]
  • [嘉宾 李斌]:
    [李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进入“十二五”时期,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海宁地区的实体经济再次受到严重冲击,涉企案件快速增长。但与2008年金融危机不同的是,此次实体经济受到冲击更多来自于国家房地产政策调控和转型发展政策力度加大的影响,是国家为防止房地产泡沫、实现经济“软着陆”、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所必须经历的“阵痛期”。在这样的宏观经济形势下,如果对涉诉企业象2008年一样不加区别的救助,既难以取得实效,更与国家经济政策不相符。为此,我们海宁法院根据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及时调整司法政策,开展了涉企案件差异化司法处置。一方面积极帮助有市场有前景的涉案企业调解纠纷、维持生产、渡过难关,依法保障有订单和用工较多企业的有效生产力,防止因司法不当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另一方面则积极引导可淘汰企业尤其是一些高污染、高能耗的落后企业走市场化破产道路,助推经济转型发展。今年以来,我院受理破产清算案件8件,审结涉企案件3381件,有效帮扶前景企业6家,让94家落后淘汰企业平稳有序退出市场,既实现了涉企纠纷的平稳化解,又为辖区转型发展腾出了空间,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10:22:09]
  • [主持人]:
    “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海宁法院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10:23:43]
  • [嘉宾 李斌]:
    法院工作必须为党委的中心工作给予及时有力的司法保障。比如说,为推进我们海宁市生态宜居新市建设,市委于今年召开了全市治水大会,决定全力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为保障这项重点工作顺利开展,我院积极行动,联合海宁市环保局、检察院、公安局等多家职能部门,印发《关于严厉打击环保违法行为的通告》,敦促相关单位和人员立刻停止环保违法行为。同时,于今年的6月、10月组织开展了两次环保违法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对一批违法企业采取了查封机器设备、强制关停、拘留法定代表人等司法措施,并依法支持环保公益诉讼,加大对环保违法行为的制裁力度。通过这一系列的司法活动,为全市推进环境整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得到了海宁市委的充分肯定。
    [10:25:24]
  • [主持人]:
    那么,请李院长再给我们讲讲海宁法院开展民本司法的情况。
    [10:26:24]
  • [嘉宾 李斌]:
    司法职能在保障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同时,最终还是落脚于保民权、护民利、解民忧、合民愿。因此,从本质上说,民本司法就是要将“司法为民”的理念始终贯彻落实于具体的司法活动中。近年来,海宁法院不断创新完善便民利民工作机制。开设“绿色通道”,对追索劳动报酬、医疗费、赡养费等涉民生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利用较好的信息化技术条件,开展远程庭审、网络直播。积极开展上门服务、巡回审判,为辖区群众提供诉讼便利。注重权利保护,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和指定辩护。今年以来,我院为2300余名职工兑现工资1080万元,巡回审判2204件次,向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18万元,为184名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10:27:07]
  • [主持人]:
    据了解,海宁法院尝试了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请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10:28:18]
  • [嘉宾 李斌]:
    除了上述一些常规的民本司法举措外,我们也在努力地寻找新的便民惠民途径。比如说,为降低诉讼成本,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我们于今年9月首次尝试了网络司法拍卖工作。通过淘宝网对一辆起亚轿车进行上网拍卖,经过前期的宣传准备,该辆起拍价为64500元的起亚小轿车,有26人报名竞拍,经过20轮的竞价,最后以93000元的价格成交。这样的网络司法拍卖最大的好处在于,一方面可以有效地防止传统拍卖中串拍行为的发生,实现拍卖价格最大化;另一方面是真正实现了拍卖零佣金,实实在在地为当事人减轻了诉讼负担。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司法网拍力度,扩大网拍的标的物种类,经过经验积累,逐步建立起一套工作机制,让司法网拍实现常规化、规范化运作。
    [10:29:42]
  • [主持人]:
    嗯,李院长刚才分别介绍了能动司法、民本司法的情况。下面,让我们来看看网友的提问。有网友问,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司法公信”建设,而影响司法公信力的其中一大问题是执行难,因此想问问李院长,海宁法院在破解执行难问题上有怎样的工作举措?
    [10:30:34]
  • [嘉宾 李斌]:
    回答网友[chayi]的问题:
    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司法公信”建设,而影响司法公信力的其中一大问题是执行难,海宁法院在破解执行难问题上有怎样的工作举措?
    执行难问题确实一直困扰法院工作,而且对司法权威、司法公信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近年来,海宁法院为破解执行难,动了不少脑筋,想了不少办法,主要以协同司法为抓手,通过内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不断提高执行成效。
    在2006、2007年间,由我们海宁市政法委牵头,实行了全市执行协作网络制度和执行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初步构建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此后,我们依托该综治机制,深化与公安、工商、土管、金融、建设、劳动等部门的执行协作,分别制定协作细则,建立一一对应的信息交换和联动机制,充分利用这些职能部门的资源优势,依法对被执行人的出入境、商务、投资等行为予以限制,压缩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空间。
    今年,我们又开展了网上“点对点”查控机制建设,通过与当地金融机构的合作,并利用全省法院“点对点”查控网络,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实现电子化、全覆盖查询。为进一步提高执行协作成效,我院与市财政部门联合发文,建立了执行协助奖励制度和执行悬赏制度。
    应该说,经过这几年来的努力,我们以“综合治理”为手段来破解执行难的工作格局更加得到完善。
    [10:31:56]
  • [主持人]:
    那么,李院长您感觉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执行协作效果怎么样?
    [10:32:38]
  • [嘉宾 李斌]:
    执行协作的效果取决于执行联动的广度与深度。我这里有一组与公安机关的协作数据,2010年至2011年,我们海宁法院与市公安局配合联动执行35次,发放“110”报警联系卡315张;通过公安的信息和监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及其配偶信息1576条,提取被执行人电子照片743人次,查封扣押车辆178次,网上布控被执行人25人。我这里有一个案例:2010年,海宁一个制衣公司的老板严某,在非法处置法院查封的机器设备后不知去向。2011年6月,法院通过公安机关的布控,发现严某在海宁的一个宾馆内住宿,我们执行人员得到信息后立即出动并将严某依法控制,最后促使严某履行了全部义务。
    通过上述类似的执行协作,有力提升了执行工作质效。2010年、2011年,我院被省高院评为全省破解执行难优秀法院和全省无执行积案优秀法院。
    [10:34:10]
  • [主持人]:
    李院长,昨天第二十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强调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努力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我们海宁法院怎么去落实会议精神?
    [10:34:52]
  • [嘉宾 李斌]:
    在今后的工作上,我们会结合十八大精神落实好孟建柱书记和王胜俊院长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期望和要求。立足司法本职、立足当地实际,我认为始终要牢牢抓住“八项司法”这一有效抓手,在不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完善审判管理的基础上,着力做好三件事。
    第一件事:做好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这件最核心的事。深化能动司法、和谐司法,以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目标,继续优化涉企案件差异化司法处置方法,进一步发挥司法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中的职能作用。高度关注城镇化建设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更加注重利益平衡,提高城镇化建设质量。全力保障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城乡统筹发展。加大知识产权和文化产业的司法保护力度,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第二件事:做好司法为民这件最根本的事。深化民本司法、阳光司法,畅通涉诉民意沟通表达渠道,进一步完善诉讼便民、利民机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原则,依法打击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涉案民生、民权的司法保护,积极参与特殊人群的关怀帮扶工作,切实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严格执行司法公开,加强司法与媒体的良性互动,主动回应社会关注案件,维护司法形象,提高司法公信。
    第三件事:做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这件最关键的事。深化基层司法、协同司法,进一步拓展诉调对接平台,不断推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完善行政诉讼院政联席会议制度,调动行政机关在协调化解行政争议中的能动性,促进行政管理关系和谐。深入推进执行协作机制建设,全面构建法院与相关部门间的“点对点”协助查控机制,拓宽执行协作领域,提高执行成效。完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联动处理机制,提高法院与其他职能部门联动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10:36:29]
  • [主持人]:
    好,因时间关系,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谢谢李院长的到来!预祝海宁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谢谢大家!
    [10:37:39]
  • [嘉宾 李斌]:
    谢谢主持人,谢谢广大网友!
    [10:38:00]
  • [主持人]:
    好,各位网友,本次直播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同一时间再见!
    [10:39:19]
  • [导播]:
    好,今天的访谈就直播到这里。再见!
    [10:4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