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法院审判大楼

法庭全景

原告代理人宣读起诉书

法庭审判人员

被告代理人发表答辩意见

法官组织进行法庭调查

原告代理人向法庭出示证据

被告代理人进行最后陈述
7月30日9:30,丰台法院“遗赠抚养协议起纠纷 侄子养女对簿公堂”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今天的直播主持人李起婧,今天丰台法院将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魏先生诉被告魏女士遗赠抚养协议纠纷一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以及丰台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09:34:25]
  • [主持人]:
    在案件开始审理之前,我先简要介绍一下基本案情。
    [09:39:18]
  • [主持人]:
    原告魏先生诉称,原告是老魏先生和徐女士的侄子,被告魏女士是夫妻二人的养女。魏女士不尽赡养义务。在2009年8月徐女士去世后,魏女士搜走了户口本和房产证。2009年11月,魏先生与老魏先生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由魏先生对老魏先生尽赡养义务,老魏先生去世后,魏先生接受包括诉争房产在内的全部财产。2013年11月老魏先生去世后,魏女士不让老魏先生的亲友进行悼念。因此,魏先生将魏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诉争房屋所有权并进行房产分割。
    [09:51:22]
  • [主持人]:
    本案由丰台法院右安门法庭法官李明霞担任审判长进行审理。庭审工作已经就绪,审判人员、书记员已经进入法庭,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09:51:54]
  • [书记员]:
    宣读法庭纪律。
    [ 审判长]:
    核对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情况。
    [ 审判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经本院审查,原、被告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准许以上当事人和代理人参加诉讼。
    [09:56:59]
  • [审判长]:
    (敲法槌)现在开庭。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今天在此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魏先生诉被告魏女士遗赠扶养协议纠纷一案,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右安门法庭法官李明霞担任审判长,会同丰台法院代理审判员李桂华、人民陪审员杨永才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孙阳担任。
    [ 审判长]:
    下面宣读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当事人有申请回避、提供新证据、辩论、最后陈述和请求法庭调解的权利,原告有放弃、变更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享有对本诉提出反驳和反诉的权利。
    [ 审判长]:
    当事人遵守法庭纪律、服从法庭指挥,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及如实陈述事实。
    [ 审判长]:
    以上宣布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双方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审判员及书记员回避?
    [ 原告代理人]:
    不申请。
    [ 被告代理人]:
    不申请。
    [10:10:48]
  • [审判长]:
    法庭调查,原告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 原告代理人]:
    诉讼请求为,第一,请求分割诉状所列丰台区某房屋归原告所有,原告占有四分之三的份额,原告给被告方四分之一房屋份额的经济补偿;第二,请求分割徐女士名下1万元存款及利息的四分之三的份额;第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审判长]:
    被告答辩。
    [ 被告代理人]:
    不同意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
    [10:22:37]
  • [审判长]:
    本案在正式庭审前在2014年3月27日已经进行过庭前谈话,现在由代理审判员李桂华将谈话笔录内容向双方宣读。本谈话记录是否如实记录双方意见?
    [ 原告]:
    如实记录,补充说下我三周以后跟那里住,是因为他们把屋门钥匙换了,所以我在三七之后才去的,通过报警后才进入房屋居住。之前我有时会在房屋中陪护我叔叔。
    [ 被告]:
    如实记录,补充下原告并没有长期在房屋内居住,房屋是两居室,有一间出租补贴老人生活,所以不可能原告在此居住。我们换门锁我们有权利,报警也有记录。
    [ 审判长]:
    本庭确认一下事实,魏先生与徐女士系夫妻关系,魏先生于2013年11月29日去世,徐女士于2009年8月3日去世。原告系魏先生侄子,被告系魏先生女儿。原告向法院提交遗赠抚养协议,有两名见证人,原告以此协议继承魏先生全部遗产。被告向法院提交自书遗嘱,继承内容包括302号房产及存款一万元。是否属实,双方是否有异议。
    [ 原告代理人]:
    无异议。
    [ 被告代理人]:
    无异议。
    [10:27:30]
  • [审判长]:
    上次庭审时法庭归纳了争议焦点,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
    [ 原告代理人]:
    明白。
    [ 被告代理人]:
    明白。
    [10:28:38]
  • [审判长]:
    原告举证。
    [ 原告代理人]:
    1、右安门派出所出具证明信一份(复印件),证明内容及目的详见证据清单。
    [ 被告代理人]:
    对于证据1无异议,真实性认可。
    [ 原告代理人]:
    2、住院病历一份(复印件),证明内容及目的详见证据清单。3、房屋查询结果一份(复印件),证明内容及目的详见证据清单。4、农业银行存折一份(原件),证明内容及目的详见证据清单。5、遗赠抚养协议一份(复印件),证明内容及目的详见证据清单。
    [ 被告代理人]:
    对于证据2、3、4,真实性认可。对于证据5,不认可。原告没有履行遗赠抚养协议的第一条内容,所以不认可该协议的效力,应该无效。遗赠抚养协议是否是魏先生签名我们不清楚,老爷子几年都不写字对于笔迹无法确认。
    [10:54:34]
  • [审判长]:
    遗赠扶养协议是否有录像或者公证?遗赠扶养协议是谁草拟?在何处签署?
    [ 原告]:
    没有找到录像,我去过两个公证处都没做成功,一个是丰台一个三层楼的公证处,是我和我叔一起去的;另一个是崇文挨着一个报社的公证处。先去的丰台公证处,因为我没有房本所以没有做成,去崇文的时候也是因为没有房本没做成公证。去这两个公证处不是在一天。遗赠抚养协议打印部分是崇文公证处人员草拟的,公证处给我文本我回去家后打印的。遗赠抚养协议是在我叔叔家签署的,两个见证人是我叔叔找的,王先生是我叔叔的同事,另一个是宠物店的老板,其他在场人都是亲属无法见证。我叔叔的同事王先生和我大姑都是跟我和我叔叔一起去的公证处。当时在场人除了见证人之外还有魏先生、魏女士还有王女士的母亲在场。
    [11:02:50]
  • [审判长]:
    原告继续举证。
    [ 原告代理人]:
    6、内部离岗协议书一份、邮政储蓄个人账户开户书一份、歌华有线设备用户申请表一份(均为原件),证明内容及目的详见证据清单。
    [ 被告]:
    三份文件的签字处的签字均是我父亲本人签字,对此无异议,认可。
    [ 原告代理人]:
    7、房产证两份、租赁合同三份、结婚证一份、建行账单一份(均为原件),证明内容及目的详见证据清单。
    [ 被告]:
    与本案无关,真实性认可,不能证明原告尽了赡养义务。
    [ 原告代理人]:
    8、录音整理文字材料一组(均为复印件),包括2009年9月、10月11月及2013年10月、11月的录音材料,证明内容及目的详见证据清单。
    [ 被告]:
    因为这些东西是原告叔侄之间的对话,我们不予认可。
    [11:03:46]
  • [审判长]:
    被告将老人送去养老院?
    [ 被告]:
    是的,住了一个月,是因为老人想换个心情那里环境好,住了一个月后老人觉得和别人合不来所以我们就把老人又接回来了。我们没有在这次让老人给我们写遗嘱,是在老人最后住院期间才给我们写的遗嘱,老人和我们也去过金融街公证处要把房产给被告,但是被原告阻止了。
    [ 原告]:
    我叔叔说过房子不可能给被告,我叔叔当时说公证只是给被告四分之一的份额,养老院是被告强行把老人带去的,石是老人自己回来的。公证处是老人给我打电话让我过去阻止的。
    [ 审判长]:
    原告继续举证。
    [ 原告代理人]:
    9、证人证言五份。
    [11:04:41]
  • [审判长]:
    证人王女士出庭。证人如实作证,不要进行虚假陈述,否则法院可以追究你的责任。你与原告关系,陈述证明内容。
    [ 王女士]:
    朋友关系,是给原告叔叔的小狗洗澡认识的,我原先是宠物美容店的经营者,美容店在樊家村。我陈述内容是2009年11月我带着洗澡的东西,跟我妈一起到开阳里小区给小狗洗澡。进屋后有魏先生、魏女士还有两外四五个人我不认识了,我是去给狗洗澡之前,他们让我给遗赠抚养协议做见证人,具体内容我记不清了,只知道房屋将来归魏女士所有。
    [ 审判长]:
    证人看一下遗赠扶养协议。
    [ 王女士]:
    就是这份,我是看到魏先生签字的。
    [ 原告]:
    没有问的。
    [ 被告]:
    我家狗叫什么。
    [ 王女士]:
    忘记了。
    [ 审判长]:
    证人还有要补充的吗?
    [ 王女士]:
    没有。
    [11:14:52]
  • [审判长]:
    证人李女士。证人如实作证,不要进行虚假陈述,否则法院可以追究你的责任。你与原告关系,陈述证明内容。
    [ 李女士]:
    我是王女士母亲,我们是开宠物店的,我们买狗粮给够美容,原告和二叔家都有狗,我们是给原告和魏先生送狗粮。2009年11月12日,魏先生让我们送狗粮过去,我们就打车给送到开阳里去了,到家是12点左右,家中有几个人,魏先生当时在骂他闺女不管他,我们是外人也没多听。魏先生说签一个协议书,以后他生老病死都由原告负责,魏先生死后房产和存款都给原告,当时就写了一个协议书并且让我们做见证人,就让我女儿王女士见证人并签字。洗澡过程中我又听到有原告五叔进来。现在原告找到我们出庭作证,我们将我们当时所见向法庭陈述。
    [ 审判长]:
    你看到协议书了吗?
    [ 李女士]:
    没有看清,我再给狗洗澡没有看。确实是我女儿王女士在上面签字。
    [ 原告]:
    没有问的。
    [ 被告]:
    没有问的。
    [11:19:07]
  • [审判长]:
    证人魏先生,证人如实作证,不要进行虚假陈述,否则法院可以追究你的责任。你与原告关系,陈述证明内容。
    [ 魏先生]:
    原告是我侄子。我证明内容是魏先生是我哥哥,我是老五。我哥有病我经常去看他,会经常碰到原告也去看我哥。被告不管我哥,我哥就说让原告管他然后把房子给原告,我哥的医保卡、存折、房本都在被告处拿着。
    [ 原告]:
    我问下,魏先生签署遗赠扶养协议时你是否在场,是何时?协议内容你是否看了?魏先生去世后你是否参加了葬礼?
    [ 魏先生]:
    在场,大概是09年吧。协议内容我看了,当时一共有7、8个人在场,我哥说因为被告不管他所以让原告赡养他然后把房子给原告,我看到了魏先生签字了,两个姓王的也都签了。没有参加葬礼,被告没通知我们。
    [ 被告]:
    没有问的。
    [11:20:21]
  • [审判长]:
    证人魏女士,证人如实作证,不要进行虚假陈述,否则法院可以追究你的责任。你与原告关系,陈述证明内容。
    [ 魏女士]:
    明白。我是原告二姑,我陈述内容是原告抚养他二叔魏先生,魏先生有病时都是原告照看生活带着看病。魏先生主要是肝不好,经常住院,我二嫂去世后就住院。
    [ 原告]:
    是否知道遗赠扶养协议的事情?魏先生去世后你们亲朋好友是否参加葬礼?
    [ 魏女士]:
    知道,是我二哥告诉我的,因为被告几乎不去看他,所以写了协议给原告。让原告管自己,然后房子给原告。没有参加葬礼,因为被告没有告诉我们。
    [ 被告]:
    魏先生住在哪个医院?
    [ 魏女士]:
    右外斜街的医院。
    [11:46:23]
  • [审判长]:
    证人李先生,证人如实作证,不要进行虚假陈述,否则法院可以追究你的责任。你与原告关系,陈述证明内容。
    [ 李先生]:
    明白。我与原告是朋友,我陈述内容是证明13年9月底原告找我说他叔叔病了,因为原告离得远不方便让我帮忙照顾。我和原告照顾的时候碰到过一次被告,我们照顾了有一个月时间后原告跟我说家里有事让我先别过去了。我和原告有一次去右安门医院看他叔叔,到了后医院说魏先生过世了,我们回来后原告得知魏先生死后第二天就给火化了。在我接送魏先生时,老人说被告对他不好,被告还骂过老人。
    [ 原告]:
    是否听过原告对魏先生如何?
    [ 李先生]:
    原告对老人很好,老人死后把房子会给原告。
    [ 被告]:
    有病例为准,可以证明证人所说不是真实的。
    [11:47:30]
  • [审判长]:
    双方是否还有证据提交?
    [ 原告代理人]:
    没有。
    [ 被告代理人]:
    没有。
    [11:49:01]
  • [审判长]:
    鉴于本案案情需要对涉案房屋进行评估,双方是否同意?
    [ 原告代理人]:
    同意。
    [ 被告代理人]:
    同意。
    [ 审判长]:
    休庭。
    [11:49:52]
  • [主持人]:
    紧张庭审结束了,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本次庭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的关心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同时对参与本次庭审直播的工作人张馨天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谢。直播到此结束!
    [11:50:24]
  • [声明]:
    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11:5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