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法院办公大楼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本案独任审判员

本案原告法定代理人

本案被告法定代理人、被告诉讼代理人

庭审现场
8月28日9:30,密云法院“幼儿玩闹受损伤 诉幼儿园非法成立”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张朦。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09:32:02]
  • [主持人]:
    下面,我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案情。
    [09:36:22]
  • [主持人]:
    原告刘某诉称,刘某和米某均在密云某私立幼儿园就读,在上学期间因游戏不当导致刘某摔倒致头部外伤。之后在解决事故的过程中,刘某的监护人发现该幼儿园没有经营资质,也没有相关的登记、备案,即该幼儿园系非法成立的幼儿园。因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刘某遂以幼儿园的老师看护、管理不当,米某的加害行为是导致刘某受伤的直接原因,将该幼儿园的负责人、老师以及米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近14000元。
    [09:42:54]
  • [主持人]:
    担任本案独任审判的代理审判员是密云法院未审庭法官赵双璐。
    [09:43:53]
  • [主持人]:
    现在法庭已经做好了开庭准备,书记员已经进入法庭,开始宣布法庭纪律。
    [09:46:34]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一、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准鼓掌、喧哗、吵闹,不得有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二、旁听人员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经审判长同意,不得发言、提问,发言时应当起立,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攻击、侮辱他人;四、未经法庭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法庭录音、摄像、录像;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六、关闭移动电话和其他通讯设备。对违反法庭纪律的,法庭将给予口头警告、训诫,不停劝告的,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录音、摄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00:10]
  • [审判员]:
    现在核对到庭人员身份。
    [10:00:39]
  • [原告]:
    刘某,男,20**年**月*日出生,汉族,学龄前儿童,住密云县。
    [10:02:03]
  • [原告法定代理人]:
    刘甲(原告之母),19**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同上。
    [10:04:01]
  • [被告]:
    刘乙,女,19**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现住朝阳区。
    [ 委托代理人]:
    刘丙,北京市国理律师事务所律师。
    [10:05:41]
  • [被告]:
    米某,男,20**年*月*日出生,汉族,学龄前儿童,住密云县。
    [ 法定代理人]:
    米甲(被告之父),19**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现住址同上。
    [10:07:12]
  • [审判员]:
    各方当事人对于对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是否有异议。
    [ 原告]:
    没有。
    [ 被告]:
    没有。
    [10:07:56]
  • [审判员]:
    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均无异议,且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现在宣布开庭。
    [10:08:22]
  • [审判员]: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刘某与被告米某、米某法定代理人米甲、被告刘乙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纠纷一案,该案由代理审判员赵双璐独任审判,书记员于金跃担任法庭记录。
    现在宣布当事人权利义务。当事人在法庭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权利,1、申请回避权;2、提出新证据权;3、进行法庭辩论,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4、原告有增加、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反驳、反诉的权利;5、最后陈述的权利。义务,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2、听从法庭指挥,服从法庭纪律的义务;3、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10:12:51]
  • [审判员]:
    以上宣布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双方听清了吗?是否申请法官及书记员回避?
    [ 原告]:
    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 二被告]:
    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10:14:08]
  • [审判员]: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或宣读起诉书。
    [10:17:04]
  • [原告]:
    (民事起诉状内容略)。2014年5月27日,我在上班,幼儿园给我打电话,说孩子在幼儿园磕着了,让我去看,我到学校的时候,孩子一身是血,到密云县医院,医院说不能缝针,后来我们到北京缝的针,米某的家长出了400多元的医药费。交通费是我们自己打车去的北京儿童医院。营养费是孩子磕了之后的费用,护理费是因为没有人管,是我自己护理的孩子,护理了半个月,我的收入是一个月2100元,精神损失费是因为我的孩子吓到了。
    [10:17:42]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进行答辩。
    [ 刘丙]:
    孩子在幼儿园不是在做游戏的时候摔伤,而是在老师组织孩子表演节目时,组织孩子换服装,原告在抱被告米某的的时候摔倒的,行为是突发性的。第二,幼儿园已经尽到了管理的义务,设备设施上也没有任何瑕疵。第三,由于原告自行搂抱被告米某的行为是突发性的,超出了老师的监管范围,幼儿园已经尽到了管理义务,幼儿园没有责任。虽然幼儿园没有过错,但是幼儿园的意见是在合理范围内给予合理的补偿。
    [ 审判员]:
    被告,介绍一下幼儿园的情况。
    [ 刘丙]:
    该幼儿园是未经审批的幼托机构,直接由当地政府监管,刘乙是该幼儿园的出资人。
    [10:18:26]
  • [米]:
    事发当天,我接到学校的电话,说两个孩子之间发生了这个情况,当时我们没有在现场,也不知道,当我们到学校之后,事情已经发生了,作为我们个人来说,我们认为应该是小小的责任人,我们看到孩子满脸都是血,我们也很难过,我们就尽到该尽的义务,我开车送孩子到的密云县医院,结果检查之后,感觉县医院的条件比较落后,所以去的北京儿童医院,由原告自己打车,由我爱人和幼儿园老师去的儿童医院,在医疗费上我们出了400多元,单子在原告手里。其他的费用我们没有出,但是我们该做的都做了。当天晚上我爱人去看望了孩子。
    [10:19:06]
  • [审判员]:
    原告,你有什么证据提供吗?
    [ 原告]:
    提供密云县医院诊断书1张、提供儿童医院病例手册一份,提供医疗费票据7张。其中477元的票据是被告家长负担的。
    [10:19:36]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进行质证。
    [ 刘丙]:
    没有异议。
    [ 米]:
    没有异议。
    [10:19:54]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同意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吗?
    [ 原告]:
    同意调解。
    [ 二被告]:
    同意调解。
    [10:20:17]
  • [审判员]:
    幼儿园说一下你们的调解意见。
    [ 刘丙]:
    在合理的范围内。
    [ 审判员]:
    结合原告的证据,你说一下你的调解意见。
    [ 刘丙]:
    我们的意见非常简单,医疗费、交通费可以出,其他费用不同意。
    [10:21:03]
  • [审判员]:
    刘甲同意吗?
    [ 原告]:
    不同意。我孩子受伤之后,在家呆了一个月的时间,孩子说他害怕。
    [10:21:28]
  • [审判员]:
    你除了提交医疗费外,没有提供其他证据,也没有提供需要护理的证明、也没有提供你的误工证明。
    [ 原告]:
    误工证明我有,但是今天没有带。
    [ 刘丙]:
    原告是抱被告米某的时候摔的,受伤之后孩子也去了幼儿园,去了几天又领回去了,因为谈费用的时候原告的要求已经超出了我们的承受范围。
    [ 原告]:
    三天换药的时候,没有人去,七天拆线的时候,是幼儿园的老师去的,拆线之后孩子说什么也不去幼儿园,去了一天之后,孩子就夜里不睡觉。所以后来就没有去幼儿园。
    [10:22:23]
  • [审判员]:
    孩子到底看护了几天?
    [ 原告]:
    拆线之后又护理了半个月。我们去幼儿园看监控的时候,孩子不是换衣服的时候磕的,孩子打闹的时候老师没有制止。
    [10:25:02]
  • [审判员]:
    说一下你的调解意见,原告?
    [ 原告]:
    赔偿我的各项费用。
    [ 审判员]:
    精神损失支持不了。你说是在孩子拆线之后的护理费,我们不能支持。只能支持拆线之前七天的误工费。
    [ 刘丙]:
    我们同意赔偿七天的误工费。
    [10:25:44]
  • [审判员]:
    法庭给你们核算一下,一共3000元。
    [ 原告]:
    我们后来又去了医院,孩子可能还需要二次手术。
    [ 审判员]:
    二次手术费等到实际发生后再进行起诉。
    [ 原告]:
    行。另外我孩子的保险单幼儿园给上错了。
    [ 刘丙]:
    保险单的问题,我们已经解决了,需要原告把保险单交到幼儿园。
    [10:26:08]
  • [原告]:
    我们孩子已经又上了保险,所以这个保险单我们也不报。
    [ 刘丙]:
    至于原告说的二次手术费我们还需要考虑一下。和委托人商量之下,能否调解。
    [10:31:33]
  • [审判员]:
    原告,如果被告不同意调解,你再将误工证明提供给我们。
    [ 原告]:
    知道了。
    [10:32:02]
  • [审判员]:
    幼儿园商量的怎么样了?
    [ 刘丙]:
    我们同意调解。也同意将来如果发生的二次手术费问题再起诉。
    [ 审判员]:
    行,经过法庭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刘乙给付原告各项赔偿款共计3000元,诉讼费74元由被告刘乙负担。
    [ 刘丙]:
    既然调解了,我们今天也把钱带来了,原告,你给我们打一个收条。
    [ 原告]:
    同意(打收条)。
    [10:35:10]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法院给你们出调解书,双方当事人核对笔录无误后签字。现在休庭。
    [10:35:29]
  • [主持人]:
    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
    [10:36:34]
  • [主持人]:
    直播到此结束,谢谢各位网友对此次庭审直播的关注!再见!
    [10:37:20]
  • [声明]:
    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为现场记录,未经法庭和当事人的审阅,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
    [10:3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