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法院

承办法官

庭审原告

庭审被告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2月13日9时,昌平法院审理“疑谎称足银保健杯 公司被诉万元赔偿”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昌平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昌平法院研究室黄乾雄。
    [09:11:37]
  • [主持人]:
    在庭审开始之前,我先介绍一下这起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
    原告包先生诉称:原告于2017年4月2日在被告处购买保健杯两个,共4360元。两个杯盖处身均标示纯银内胆,而标签标示足银杯,销售人员介绍保健杯为纯银含量。国家标准GB11887第4.1表1规定足银含量99%的银。国家标准GB/T17684-2008第2.3.2条规定:纯银纯度为99.9%-99.99%的银。该杯子夸大含量宣传为足银,夸大含量,属于欺诈行为。同时,该杯子均没有合格证、厂商、厂址,属三无产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的规定。原告包先生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货款4360元,并给付三倍赔偿13080元,共计17440元。
    [09:12:27]
  • [主持人]:
    法庭正在核对原被告的身份。本案由法官杜春龙独任审判,书记员刘瑶担任法庭记录。
    [09:14:32]
  • [主持人]:
    让我们走进本次网络直播。
    [09:16:08]
  • [审判员]:
    核实诉讼当事人身份:
    原告包某,男,住黑龙江省鸡西市。
    被告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
    法定代表人吴某,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郑某,女,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员工,住单位宿舍。
    委托代理人孙某,男,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员工,住单位宿舍。
    [09:16:56]
  • [书记员]:
    宣布法庭纪律:
    1、 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记录和摄影;
    2、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 不得发言、提问;
    4、 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5、 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请关机。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18:37]
  • [审判员]:
    今天昌平区人民法院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包某诉被告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三案。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法官杜春龙独任审判,书记员刘瑶担任法庭记录。
    告知双方当事人在开庭审理中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权利:
    1、陈述事实和理由,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和解。
    2、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3、当事人如果认为本案的审判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是近亲属,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本案公正审理的,有权对上述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义务:
    1、遵守法庭纪律,尊重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2、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遵守诉讼秩序。
    当事人是否听清了上述权利和义务,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09:19:22]
  • [原告]:
    听清了,不申请。
    [09:20:14]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听清了,不申请。
    [09:20:21]
  • [审判员]: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方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09:20:31]
  • [原告]:
    我于2017年4月2日在被告处购买保健杯两个,共4360元。两个杯盖处身均标示纯银内胆,而标签标示足银杯,销售人员介绍保健杯为纯银含量。国家标准GB11887第4.1表1规定足银含量99%的银。国家标准GB/T17684-2008第2.3.2条规定:纯银纯度为99.9%-99.99%的银。该杯子夸大含量宣传为足银,夸大含量,属于欺诈行为。同时,该杯子均没有合格证、厂商、厂址,属三无产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的规定。我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货款4360元,并给付三倍赔偿13080元,共计17440元。
    [09:20:45]
  • [审判员]:
    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是否有增加或变更?
    [09:21:31]
  • [原告]:
    没有。
    [09:21:48]
  • [审判员]:
    被告方是否收到起诉书?
    [09:21:57]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收到了。
    [09:22:49]
  • [审判员]:
    被告方答辩。
    [09:23:04]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的起诉书中,主要的矛盾是银的含量问题,我们的标签都显示的是足银,但是有的地方显示是纯银。原告认为足银的含量应该达到多少,才能达到标准。我们是店内销售的主要是首饰类的,纪念币等一些东西,我们这个行业应该归于国家首饰行业,我们执行的标准是国家标首饰化的执行标准,原告提出纯银含量在999的就话,应该是根据GB614推荐标准,我们也对原告所说的标准进行了了解,这个标准是由两个单位起草的,我们执行的标准是GBT11887,这个监督的是国家首饰执行中心,我们店所卖的东西,都是属于首饰行业,因此原告起诉我们没有按照17684这个标准执行,我们不认可,因为我们是首饰行业。根据国家最新的标准,足银不管是两个九还是三个九,都是足银。原告所说的标准是属于贵金属行业所用的标准。本案中,原告是通过包装标签没有明确这个标准的字样,但是根据我们现场等方面都显示我们是首饰行业,起诉书中有一个说我们是三无产品,但是我们都有相关的证书,上面有生产厂商等。检验标准也是国家首饰检验中心出具的。具体的详见书面答辩状。
    [09:28:58]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举证。
    [09:29:30]
  • [原告]:
    银杯的证据。
    证据1、购物小票及发票,证明和原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
    证据2、产品实物,证明产品的情况。
    证据3、现场照片以及光盘,证明现场人员介绍了是纯银产品。
    [09:29:53]
  • [审判员]:
    被告方进行质证。
    [09:30:47]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对证据1、认可是我们开的。销售凭证上面盖章的不是我们公司,是XXXX店,我们公司之前已经撤店了,店铺的名字没有变,但是公司变了。
    对证据2、认可是我们销售的。
    对证据3、认可。
    [09:46:40]
  • [审判员]:
    被告举证。
    [09:47:18]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没有证据。
    [09:47:26]
  • [审判员]:
    原告举证。
    [09:47:35]
  • [原告]:
    4360元的案子。
    证据1、购物小票及发票,证明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买卖关系。
    证据2、产品实物及包装盒,证明产品的情况。
    证据3、照片及光盘,证明现场销售人员说是纯银。
    [09:48:02]
  • [审判员]:
    被告质证。
    [09:49:34]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认可。
    [09:49:43]
  • [审判员]:
    原告举证。
    [09:49:52]
  • [原告]:
    527元的案件。
    证据1、购物小票及发票,证明和原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
    证据2、产品实物,证明产品的情况。
    证据3、现场照片以及光盘,证明现场人员介绍了是纯银产品.
    [09:50:07]
  • [审判员]:
    被告质证。
    [09:52:02]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认可。
    [09:52:10]
  • [审判员]:
    原、被告双方还有无新的证据向法庭提交?
    [09:52:19]
  • [原告]:
    没有。
    [09:52:31]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没有。
    [09:52:39]
  • [审判员]:
    结束举证、质证、认证,双方当事人没有异议的部分,本庭在庭上予以确认,双方存在异议的部分,本庭于庭下继续确认。
    [09:52:49]
  • [审判员]:
    下面进入法庭询问阶段,被告认可和原告之间有买卖合同关系吗?
    [09:53:00]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认可。
    [09:53:10]
  • [审判员]:
    原告今天提交的产品实物和包装都是你们出售的产品吗?
    [09:53:19]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是。
    [09:53:28]
  • [审判员]:
    被告答辩的时候说你们销售的产品有合格证,但是在包装上面没有看到,你们的合格证是什么样子的?
    [09:53:38]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有检验证书的照片。现在提交。
    [09:53:53]
  • [审判员]:
    原告提交的包装盒子上面没有,你们什么意见?
    [09:54:13]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这个不清楚。
    [09:54:26]
  • [审判员]:
    上面会写厂商的名称和地址吗?
    [09:54:35]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会。但是原告提交的没有,不清楚为什么。
    [09:54:45]
  • [审判员]:
    原告是买回来之后,就没有检验检测合格证书是吗?
    [09:54:56]
  • [原告]:
    是。
    [09:55:05]
  • [审判员]:
    原告购买产品,要求被告三倍赔偿,为什么?
    [09:55:27]
  • [原告]:
    银含量虚假宣传,有宣传治疗疾病的功效,现场都宣传的是纯银制品。没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没有厂商。
    [09:55:46]
  • [审判员]:
    原告主张的足银含量是99%,纯银的含量是99.9%到99.99%。足银的含量是哪个标准规定的?
    [09:55:53]
  • [原告]:
    GB、GB-T。
    [09:56:39]
  • [审判员]:
    这两个标准是强制性标准,还是推荐性的?
    [09:56:52]
  • [原告]:
    强制现行标准。
    [09:57:02]
  • [审判员]:
    GB和GB-T有什么关系?
    [09:57:11]
  • [原告]:
    这个就是强制性的标准。
    [09:57:30]
  • [审判员]:
    原告主张足银和纯银的含量,被告认可吗?
    [09:57:39]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不认可。足银含量按照11887的要求,在两个9以上,都是足银,在这个标准没有制定之前,会有不同的说法,但是后来制定了这么一个标准。
    [09:57:49]
  • [审判员]:
    你对刚才他说的关于纯银的规定什么意见?
    [09:58:12]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没有意见,这个是国家的推荐标准。如果是国家强制的标准的话,那么就必须执行。他说纯银是三个9我们认可,但是我们没有采用他说的这个标准,并且这个也不适于我们这个行业。
    [09:58:24]
  • [审判员]:
    你们销售的产品达到了足银的标准吗?
    [09:58:42]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达到了。
    [09:58:59]
  • [原告]:
    达到了99%。
    [09:59:09]
  • [审判员]:
    你们的合格证上面会显示银的含量吗?
    [09:59:20]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会。原告发票上面也显示了含量。
    [09:59:29]
  • [审判员]:
    对于勺子,银的含量有没有问题?
    [09:59:43]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这个勺子银的含量确实是99.9%,我们也是按照这个卖的。
    [09:59:56]
  • [原告]:
    我认为是99%。
    [10:00:43]
  • [审判员]:
    原告是否要求作含量的鉴定?
    [10:01:03]
  • [原告]:
    不作鉴定。
    [10:01:14]
  • [审判员]:
    不作鉴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10:01:30]
  • [原告]:
    听清了。
    [10:01:40]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听清了。我们不作鉴定,但是我们认为应该是由原告作。
    [10:01:48]
  • [审判员]:
    勺子你们在销售的时候,包装也是这样吗?
    [10:01:58]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顾客如果要求不要包装盒,我们就会简装。勺子也有检验证明。
    [10:02:49]
  • [审判员]:
    你们销售的没有外包装的东西,证书在哪里放着?
    [10:03:02]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在包装袋里面。当时勺子不一定有检测的证书,因为是抽测的。
    [10:04:10]
  • [审判员]:
    除了勺子之外,其他的含量有没有到99.9%?
    [10:04:46]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没有,其他的都是99%。
    [10:05:01]
  • [审判员]:
    为什么包装上面写的是纯银?
    [10:05:22]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我们的行业都是这么写,纯银是通用的叫法。只有17684这个标准说纯银要达到三个9,但是他只是一个推荐的标准。
    [10:05:34]
  • [审判员]:
    原告之前有买过类似的产品吗?
    [10:05:51]
  • [原告]:
    有。
    [10:06:03]
  • [审判员]:
    在哪里买的?
    [10:06:19]
  • [原告]:
    在朝阳区。16年的时候买的。
    [10:06:30]
  • [审判员]:
    那个时候你就知道足银和纯银含量不一样是吗?
    [10:06:45]
  • [原告]:
    是。
    [10:06:57]
  • [审判员]:
    你购买的时候,是否知道被告所销售的产品的银的含量?
    [10:07:08]
  • [原告]:
    我当时是按照纯银购买的。
    [10:07:21]
  • [审判员]:
    你有没有问销售员足银和纯银有什么不一样?
    [10:07:38]
  • [原告]:
    没有。
    [10:07:51]
  • [审判员]:
    你有没有对发票上面的标准提出异议?
    [10:08:02]
  • [原告]:
    这个是购买之后才开的发票。我当时是拿着小票交钱,然后才到店铺里面开的发票。
    [10:08:13]
  • [审判员]:
    当时你知道足银和纯银的区别了吗?
    [10:08:25]
  • [原告]:
    16年的时候买的是水杯。
    [10:08:36]
  • [审判员]:
    那个也是因为足银和纯银的标注吗?
    [10:08:47]
  • [原告]:
    是。
    [10:09:08]
  • [审判员]:
    那个时候你就知道这两个含量不一样是吗?
    [10:09:21]
  • [原告]:
    是。
    [10:09:35]
  • [审判员]:
    你看到发票之后,没有注意到发票的问题吗?
    [10:09:45]
  • [原告]:
    回到家里才看到。
    [10:09:59]
  • [审判员]:
    你当时检查产品有没有合格证的问题了吗?
    [10:10:10]
  • [原告]:
    当时他们没有给我,我也没有要。
    [10:10:34]
  • [审判员]:
    没有合格证你就购买了?
    [10:11:19]
  • [原告]:
    当时就放在塑料袋里面了。
    [10:12:20]
  • [审判员]:
    你16年的时候,购买的是哪家的?
    [10:12:35]
  • [原告]:
    XX贸易公司。
    [10:12:48]
  • [审判员]:
    双方对事实还有补充吗?
    [10:13:07]
  • [原告]:
    没有。
    [10:13:19]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没有。
    [10:13:30]
  • [审判员]:
    结束法庭询问,现在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10:13:39]
  • [原告]:
    没有。
    [10:13:49]
  • [审判员]:
    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10:13:58]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原告拿的外包装没有厂址的,我们在金店里面卖东西,为了顾客的方便,所以我们只进行了一些简单的包装,原告也说,他之前就有这种经历,我们之前也在工商部门了解过,原告对于我们周围的金店都有过这种情况。原告的行为是为了牟利,因此不应该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10:14:07]
  • [审判员]:
    双方是否还有新的辩论意见?
    [10:14:56]
  • [原告]:
    没有。
    [10:15:19]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没有。
    [10:15:31]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在本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10:15:42]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同意退货退款,不同意赔偿。
    [10:15:55]
  • [原告]:
    只要求两倍的赔偿。
    [10:16:07]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不同意。我们没有任何问题。
    [10:16:18]
  • [审判员]:
    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本庭不再予以调解,现双方当事人做最后陈述。
    [10:16:27]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0:16:37]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坚持答辩意见。
    [10:16:46]
  • [审判员]:
    休庭,看笔录签字。
    [10:16:53]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梅玉兰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感谢书记员刘瑶为此次直播所作的工作。本次直播到此结束,再见。
    [10:17:12]
  • [声明]:
    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10:17:53]